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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職工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1-03-04 18:11:56

1. 建築業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餓了么事件敲響勞動保障警鍾:嚴禁用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工保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建築工人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的建立將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築工人權益。


在我國,《建築法》還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在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亦可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作為施工場所內人員的工傷保險的補充。另外,僱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是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的高效選擇。



圍繞到2025年「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到2035年「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標,《意見》還從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建築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引導建築工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方面作出部署。這將全面保障建築工人權益,增強建築工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撐。

2. 建築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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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建築工人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的建立將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築工人權益。


在我國,《建築法》還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在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亦可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作為施工場所內人員的工傷保險的補充。另外,僱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是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的高效選擇。



圍繞到2025年「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到2035年「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標,《意見》還從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建築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引導建築工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方面作出部署。這將全面保障建築工人權益,增強建築工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撐。

3. 建築工人個人安全協議書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並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 建築施工企業勞動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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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建築工人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的建立將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築工人權益。


在我國,《建築法》還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在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亦可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作為施工場所內人員的工傷保險的補充。另外,僱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是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的高效選擇。



圍繞到2025年「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到2035年「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標,《意見》還從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建築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引導建築工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方面作出部署。這將全面保障建築工人權益,增強建築工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撐。

5. (勞動合同)建築業勞動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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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建築工人建立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企業年金的建立將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建築工人權益。


在我國,《建築法》還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2020-0216)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在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築工人的基礎上,用人單位亦可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作為施工場所內人員的工傷保險的補充。另外,僱主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是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的高效選擇。



圍繞到2025年「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機制基本完善」、到2035年「建築工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標,《意見》還從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持續改善建築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引導建築工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方面作出部署。這將全面保障建築工人權益,增強建築工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撐。

6. 建築工地用工怎樣寫協議

建築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准。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7. 建築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准。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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