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合同一般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
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種方式:
約定解除。約定解除即當事人以合同的版形式,約定權一方或雙方在某種條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這涉及附條件合同問題。所謂附條件合同,就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比如,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如果轉出土地的一方沒有找到非農工作而回家種地,則流轉合同自動解除。
法定解除。即當事人依法律的規定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如當農戶舉家遷入城市以後,其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收回,原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合同也就依法解除了。
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為,它實際上是以一個新合同解除舊合同。
②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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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解除施工合同的呢,具體是怎樣的呢
一般情況下,合同本身沒問題,建議協議解除
協議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後,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而解除合同。
由於該種方式是在合同成立後,通過雙方協商解除合同,而不是在合同訂立時約定解除,又稱事後協商解除。
④ 解除建築施工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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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施工合同解除的方法和原因分別是什麼
答: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台同是比較少見的。如出現下面五種情況,可解除施工合回同:
(1)國家計劃變更,工程答停建、緩建;
(2)代辦工程資金不足;
(3)工程材料、設備不配套,一時難以解決;
(4)承包方內部情況變化,難以繼續承擔工程任務;
(5)不可抗力。
簽訂施工合同的任務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簽訂施工合同的
雙方當事人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因解除施工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損失的外、其他均由責任負責賠償。
⑥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建築工程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築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詐、回脅迫手段訂立合答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發包人可請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在發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承包人拒絕修復的;
②工程主體結構驗收或者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絕修復或者無法修復的;
③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未完工,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④承包人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施工的;
⑤建設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項目的。
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違約,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②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准;
③不履行約定的其他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的。 發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發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四、經合同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解除建築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