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建築一類工程需要幾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房屋建築一類工程需要特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類工程標准為:
1)跨度30米以上的單層工業廠房;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層工業廠房。
2)單爐蒸發量10T/H以上或蒸發量30T/H以上的鍋爐房。
3)層數30層以上的多層建築。
4)跨度30米以上的鋼網架、懸索、薄殼屋蓋建築。
5)建築面積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20000個座位以上的體育場。
6)高度100米以上的煙囪;高度60米以上或容積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積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類。
⑵ 工程招標過程中如何根據工程情況確定相應投標單位的資質標准
1、首先,用於招標的資質確認不應該是招標過程中,招標人或其代理回機構確認資質要求應答該是招標前期准備工作,一旦進入招標流程不應隨意更改資質要求。
2、具體標准參見《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3、《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是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由建設部會同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產業部、民航總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制定的行業標准。 《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試行)》(建建1995666號)、《混凝土預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試行)》(建施1993770號)、《建築幕牆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1996608號)同時廢止。
4、資質的設定不能排斥潛在投標人,換句話說低資質的企業可完成工程項目不能要求高資質。
⑶ 建築工程分包的資質有哪些要求
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可將承接的專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作業不得再分包。申請承包和分包資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⑷ 建築工程招投標對投標資質要求有沒有規定
有規定,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最低投標資質,但不能通過提高相應資質來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分三部分: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包括12個類別,一般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包括36個類別,一般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分類:
一、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一個分級標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4年11月6日通過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制定的。
關於建築工程招投標等級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 一級資質標准
1.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
1.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2]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2 二級資質標准
1.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1.2.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1.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3 三級資質標准
1.3.1 企業資產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3.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
1.4 承包工程范圍
1.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網路--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
⑸ 最新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有什麼要求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說明: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一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說明
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二級資質的「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說明
根據建市[2016]226號文件規定: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因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類別的最低資質是「三級」,則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保留對建造師等人員的要求。
承包范圍
特級資質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說明
建市[2015]154號文取消了「《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築工程的限制。」
一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說明:建市[2015]154號文取消了「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不太懂的可以問問那個九天鯤鵬。
⑹ 為什麼法律要求施工企業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
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依據: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築業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築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一般情況下建築安裝需要由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安裝資質。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最低級別的三級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要求如下: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工程合同額250萬元以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機電設備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5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3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⑺ 想成立一個建築公司需要哪些資質和條件
申請條件
(一)在**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符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所列條件。
申報材料
(一)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電子文檔一份)。
(二)附件材料(一式一套,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套):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企業章程;
3、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4、企業經理和企業技術、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及相關資質標准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5、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身份證;
6、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7、建築企業資質標准所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等的相關證明。
(三)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或增項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2、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3、企業近三年建築行業統計報表;
4、安全生產許可證;
5、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業績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資料。上述資料無法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以上申報資料均需提交復印件,核驗原件。
辦理程序
(一)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
(二)市、州或擴權試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資質申請表內簽署意見並將報送公函及企業申請材料報省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廳窗口;
(三)建設廳進行審查,並將結果在公眾媒體上公示、通告;
(四)屬於省建設廳初審建設部核準的,初審後將初審意見和申報材料轉報建設部。
(五)取件人憑受理通知書、介紹信、營業執照、身份證辦理領證手續。
⑻ 建築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資質
一、建築公司資質等級劃分
住建部的資質標准中,施工資質從高到低,劃分為特級內、一級容、二級和三級。其中,等級越高,承包范圍越大。具體等級需注意:
特級:除了通信和機電專業外,剩餘的房建、公路等10項總承包資質才有這一等級。
三級:部分專業承包資質(如消防資質和電子智能化資質),只有兩個等級劃分,新辦的話是去直接辦理二級。
不分等級:勞務分包、特種工程、模板腳手架和預拌混凝土等4個資質,沒有等級劃分,申請後不用升級。
二、申請要點
由於資質分為不同專業不同等級,申請標准也是差異很大,所以申請中有些要點必須注意。
要點總結如下:
業績:資質屬於首次辦理,住建部門不考察業績,升級過程中才會要求業績;
設備:除了公路、港口航道等的總包資質,和對應的專包資質外,都沒有設備要求;
人員:關於技術負責人、技工、建造師、九大員、職稱人員等5類人員,並不是所有資質的
標配,如預拌混凝土出現了實驗室負責人的要求。
三、資質主管部門
特級總包和一級總包:都是歸屬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管理(鋼結構專包一級特殊,也是歸屬住建部管理)
總包二級和專包一、二級:歸屬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管理
總把三級和專包三級級:歸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管理
⑼ 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依據《關於加強建築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築企業對於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是動態監管的重要內容。電子資質證書的應用有助於資質管理部門實現信息化監管:不同於僅憑企業報送資料進行資質申請與年檢核定的認證工作,通過同步電子資質證書所對應工程項目的相關信息,資質管理部門能夠實現對於市場主體資格的動態管理,完善市場准入清出制度。
不難發現,建築企業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能夠實現資質證書管理以及資質應用規范的優化,對於證照使用管理有著深遠的戰略意義——電子證書的應用不僅意味著發證流程的透明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還意味著偽證假證的無處藏身,以及行業誠信體系的建立。隨著2017年9月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首張電子證書在江蘇省的誕生,各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試點工作正逐步開展。期待越來越多地區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早日應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建築管理再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