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民工收入調查報告怎麼寫
第一部分 工作收入
外出務工取得相對於務農更多的收入,是每個農民工進城打工的初衷,也是改革開放搞活經濟為中國廣大農民提供的改變自身生存質量的契機。不可否認,中國整體的經濟和部分地區的經濟在過去27年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同時不可諱言的是,從民工收入看他們所享受到的經濟發展的成果越來越少,如果做成邊際收益,應該趨近於零,並且好轉的趨勢或跡象很難看到。
上次職業月工資
表1-1 單位:%
500元以下 500-800元 800-1100元 1100元以上
臨雜、建築工 45 46 6 3
服務業人員 23 53 17 7
現在月工資
表1-2 單位:%
500元以下 500-800元 800-1100元 1100元以上
臨雜、建築工 26 44 13 7
服務業人員 5 46 24 25
從以上2表可知,民工收入大部分在800元以下,兩類人員相比:服務業人員收入比臨雜、建築工要多一些。縱向上看民工收入有所增長,這和海口近年來經濟恢復發展有聯系。
民工收入的增長是以當地整體經濟的發展為基礎的,以旅遊業、房地產和熱帶農業為龍頭的海南經濟在金融危機後逐步恢復和發展,產業結構日益優化成熟,回報也穩定增長。同時民工問題日益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和重視,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工的生活環境。但我們還要看到仍有半數以上民工收入在800元以下,這樣的收入生活在海口仍是很窘迫的。
從兩個行業之間的橫向比較看,工資在500元以上的三個層次,服務業都要比建築業高許多。但服務業人員的工資仍主要集中在500-800元。根據我們的調查,究其原因有以下兩點:一是在建築業我們調查的群體多為臨時工,工作時間不定,有時有工,有時無工,工資標准也不同,有些老闆給20元/天,有些給30元/天。這樣每月的工資很難有確定的標准;二是從事建築業的我們調查的對象,整體年齡偏大,31-50歲的佔56%,51歲以上的佔13%,而服務業人員大多集中在18-25歲的年輕人,比例佔到80%。
工資的差異從工資滿足程度上也可以明顯看出:
工資滿足程度
表1-3 單位:%
不滿足 基本滿足 很滿足
臨雜、建築工 82 18 0
服務業人員 38 59 3
臨雜、建築工82%的人對收入不滿足,服務業人員有38%的不滿足,這個差距既說明了他們之間收入有一定差距,也說明收入每減少一點,不滿程度要增加很多。當然,評價民工對收入的滿足程度不能單從工資多少看,勞動強度也是產生心理滿足程度高低的重要因素。這一點可以從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來看:
每日工作時間
表1-4 單位:%
8小時以下 8小時 10小時 12小時 12小時以上
臨雜、建築工 8 22 47 18 5
服務業人員 19 76 3 2 0
顯然,臨雜、建築工的勞動時間和強度要比服務業人員高得多。建築業47%的人工作時間是10小時/天,12小時/天的有18,8小時及以下的總共30%,而且工作時間少意味著收入相應地少。服務業工作8小時及以下的有95%,所以對工資的滿足程度服務業自然高於建築業。 另外關於加班索取雙倍報酬,情況見下表:
表1-5 單位:%
不知道 聽說過但不了解 基本了解 很了解
臨雜、建築工 25 23 37 15
服務業人員 11 40 29 20
加班實際工資標准
表1-6 單位:%
沒有加班費 一倍工資 一到兩倍工資 兩倍工資
臨雜、建築工 57 36 6 1
服務業人員 62 24 11 3
由於對加班加倍報酬的不了解,以至於受到老闆的欺瞞,卻並不知曉。無論建築業或服務業,半數以上加班的都沒有加班費,更不要說雙倍工資。提高民工自身的維權意識也是保證民工權益不受侵犯的重要課題。
關於工資方面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拖欠問題。問卷中關於自身及認識的人當中遇到的拖欠工資情況見表1-7:
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已廣受政府、社會和媒體關注,但現實中,拖欠現象還是屢屢發生,尤其在建築行業,39%的臨雜、建築工認為拖欠工資的現象很多,由此可以理解這一問題為大眾關注的根由。服務行業相對好許多,47%的人認為拖欠工資的不多。在東湖調查的人當中,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建築工,他在一家酒店拆修房子兩個月,老闆只給了他30元,所得收入遠不足其勞動。解決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仍然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表1-7 單位:%
很多 多 不多 幾乎沒有
臨雜、建築工 39 15 32 14
服務業人員 19 3 47 31
在收入上民工的期望我們也做了初步調查:
對自己以後工資提升的希望
表1-8 單位:%
很有希望 希望很小 沒希望
臨雜、建築工 25 44 31
服務業人員 57 40 3
臨雜建築工為未來保持不樂觀的態度,這既與他們的年齡有關,也與自身的經歷有關。而且只有25%的人想過並轉過行業。服務業人員對未來基本持樂觀態度,表現了年輕人的自信和朝氣。而且無論在建築業還是服務業,普遍認為管理工作是理想的職業,這種想法一方面反映了中國缺少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也與中國的官本位思想有必然的聯系。
❷ 農民工現狀調查-調查報告格式要求規范,
農民工現狀調查 國家統計局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專項調查結果表明: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工資收入比較低,生活質量比較差,居住、醫療條件得不到保障,休閑方式比較單調,勞動技能普遍偏低,子女教育問題比較突出。據調查,進城務工農民的收入,普遍比在家務農收入高出很多,外出務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之一。許多農民工在城裡工作生活,除了維持日常開支外,其餘的基本上寄(帶)錢回家鄉,成為留守孩子、老人的基本生活來源。 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情況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並沒有聯系好工作,進城後,一般經城裡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裡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據調查,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佔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佔25.99 %,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佔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通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闆招募。 農民工的待遇 農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簡陋的宿舍里據調查,有29.19%的農民工居住在集體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廚衛設施的房間里,7.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點,6.45%的人居住在臨時搭建的工棚里,還有12.54%的農民工在城裡沒有住所,只能往返於城郊之間,或回農家居住。 農民工子女教育 農民工子女教育難,雖然逐步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關注,教育部門也做了大量工作。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不夠協調,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讀費和贊助費,農民工子女就學都只能選擇價格稍低的農民工子弟學校,農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差,師資弱,流動性大,辦學合法化問題很難解決。 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 國務院文件 國發[2006]5號《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量農民進城務工或在鄉鎮企業就業,對我國現代化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為統籌城鄉發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的重大意義 二、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三、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 四、依法規范農民工勞動管理 五、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 六、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七、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八、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 九、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十、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工工作的領導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幾點建議 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建立施工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約束和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一是施工企業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交納職工工資保障金,工資保障金在工程合同價款中列支,專款專用。二是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將工資保障金存入指定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三是施工企業招收農民工,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依法享有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以及保險福利的權利,並在規定期限內持農民工名冊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四是施工企業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工程期限小於一個月的或者雙方約定支付工資期限低於一個月的,另其約定。五是在工程建設期間及工程竣工後60日內,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啟動工資保障金,及時發放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2、嚴格規范新建項目的審批手續。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建設項目不辦理項目審批,不予立項、不予開工建設,做到新帳不欠,老帳限期付清。 3、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制度。對存在拖欠農民工資問題的房地產和建築業企業,主管部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清欠不力,沒有及時完成清欠任務的房地產和建築業企業,將向社會公布進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通過設立拖欠舉報投訴電話,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業企業的監管,促使每個建設領域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落實清欠責任,及時兌現農民工工資。 5、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財政出一部分資金,組成欠薪保障應急基金,專門用於應付突發性、群體性的欠薪糾紛。目前,浙江省嘉興、溫州已經建立這一制度。其主要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抗市場風險能力比較弱,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存在時間成本和程序復雜難以讓農民工接受的情況下,有效地保證農民工群體臨時性的生活救濟。 6、提高農民工的法律維權意識。加強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朋友的法律法規保護意識,有關部門應設立農民工工資清欠舉報電話,一旦發現有工程款拖欠的,農民朋友能及時向政府反映。 7、國家應繼續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資行為發生,以切實防止新的拖欠現象發生。
❸ 關於農民工的調查報告
在我國城鄉之間,每天流動著上億農民,農民工已經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存在於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後,有著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這些孩子是一批遊走於城鄉之間的特殊群體,他們的教育問題也是這些流動農民的心頭之痛。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是當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中的難點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並著力解決的問題。並且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及城市化的發展,我國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從農業轉到非農業,從農村轉到城鎮,流動農民及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將不斷增加。農民工子女是一個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群體,其權益保護不容忽視。我們對長沙市馬王堆等中學部分農民工子女及其家長展開了問卷調查,學生年齡段為13—16歲。 在我們的調查過程中發現農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權利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對農民工子女發出的100份調查問卷中發現,70.41%的孩子是在家長先行安頓好後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與父母一起住,並有穩定住房。這其中可以看到近幾年在農民工子女的生活環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同時顯示,受訪農民工夫妻雙方都在外務工的佔58.33%,經常更換地點租房的佔37.5%。有4.17%的家長表示其子女曾有過停學或休學的情況。在農民工子女擇校時,16.67%的家長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學校才接受」,4.17%農民工表示孩子在選擇學校時曾「遭受到學校拒絕」且情況很嚴重。並且在有的學校甚至存在「擇優錄取」的現象,這也是農民工子女入學面臨的一個障礙。農民工是流動人口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以從事體力勞動為主,經濟收入微薄,社會地位較低,主要來自經濟相對落後、文化相閉塞的偏僻農村,是一個社會弱勢群體。農民工進城務工具有就業不穩定、住所不固定的特點。在我們的調查中,與父母一起無穩定住房的比例也佔到了40.82%。這些都揭示了農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學中存在的種種十分艱難的問題。城市外來人口的增長速度超出了許多城市公辦學校的承受能力,民辦學校仍是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的一個主要渠道。而因為湧入學校的農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資源不足導致很多公辦學校難以敞開接受全部前來報名的農民工子女。民辦學校的教育條件又令人堪憂。此外,在入學問題上,費用是首當其沖的。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顯示,24名家長表示,最大的願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裡孩子享有同樣的待遇」。25%的家長認為學雜費用收費較高,4.17%的人提出有學校收取借讀費或贊助費且費用偏高。按照現行標准,農民工子女不管上什麼學校,都是要交費的。在公辦學校借讀,要交借讀費。至於私立學校,收費標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難統計。在費用問題上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面臨三大難問題:就讀私立學校費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無法負擔;就讀公辦學校卻因為戶口的問題,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齡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權利;第三是一些為農民工子女專門辦的學校卻因為工商部門對於學校的定性和自身辦學經費的問題而常常出現運轉困難,這一類學校的本教育質量也難以保證。而在是否願意將孩子送入政府開設專門的農民工子女學校或者學校建立專門的班級問題上,37.5%的家長願意,41.67%家長表現為無所謂的態度,20.83%的家長明確表示不願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願意入讀此類學校或班級,52.04%表示無所謂,有14.29%明確表示不願意。盡管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慮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盡管許多城市的主管部門都在承諾著手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但實際上都收效甚微。農民工子女教育困難的原因究竟在深層次的體制矛盾上體現在哪些方面,我們的看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