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報考一級建造師,相近專業需要滿幾年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一級建造師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1)一建建築工程相同專業擴展閱讀:
一級建造師的考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合並)、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合並) 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建造師
⑵ 報考一級建造師,我是電氣工程專業的,報考一建建築工程專業的話,算是與考專業相同還是相近 先謝謝啦!
你要報建築專業的話就選相近唄,其實選相同也是可以的!報名重點查的不是這個,查的是你的專業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畢業時間是否達到要求!
⑶ 一級建造師報考專業對照表中說的相近專業包括哪些,這些專業能否報考一級建造師呢
一級建造師報考抄專業對照表中的相近襲專業包括以下:
土木工程、建築學、電子信息科技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測繪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熱力與運動工程、冶金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化學工程及工藝、生物工程、制葯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工業工程等36個專業。
注意:上面提到的是大專業,大專業下面還會有小專業,例如,土木工程,包括的專業有:礦井建設,建築工程,城鎮建設,交通土建工程,工業設備安裝工程,飯店工程,涉外建築工程等。
⑷ 一級建造師報考與報考專業相同是什麼意思
一級建造師《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築工版程、公路工程、鐵權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⑸ 報考一級建造師,那些專業是相近的呀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作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五)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你是從業什麼工作,報相關專業即可
⑹ 相近專業能否報考一級建造師
相近的專業是多相近的,考試一級建造師是要有限制的。
1.取得工程類版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權,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⑺ 請問一下相近專業報告一級建造師需要幾年
資格考試報名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免試科目報名
符合上述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專業考試報名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相關說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⑻ 相近專業可否報一級建造師
一級注冊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⑼ 一級建造師專業中的建築工程都包括什麼
包括《法規》、《項目管理》 、《工程經濟》《建築工程實務》四門,其中前三門與其他專業是相同的,最後一門是建築專業的專業科目
⑽ 一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包括哪些專業
原來分為:房屋建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專、冶屬煉、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機電安裝和裝飾裝修14個專業類別。
2006年12月12日建設部進行了調整,將原「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並為「建築工程」。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並為「礦業工程」。
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並為「機電工程」。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
調整後,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