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木工施工勞務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xx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工費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范圍
人工挖運土石方、回填土;現澆砼工程(綜合)、支模(含腳手架)、鋼筋製作、安裝;預制構件製作、安裝;砌磚;鋪貼花崗石、廣場磚、柱面、柱頭、瓜米石地面及抹灰;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二布六油防水層;腳手架搭拆;梯踏步貼面砌、缸磚粘貼;建築拆除(含除渣)、搭建臨設;零星估工等(除水電安裝及綠化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條 承包金額
詳見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單價及名分項包干價。
承包金額的構成=單價×實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額
本工程勞務人工費除綠化工程外,所有工程價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項目,若有,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工程進場前乙方向甲方繳納五佰元保證金,工程順利進場15日後甲方退還保證金。主要分項工程單價附在本合同後面,作為合同附件。本單價已包含了管理費、工具費、交通費、保險費等一系列費用。
第四條 工期(三個月)
(一)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施工技術要求
(一)每一項工程開工前由甲方施工技術人員向乙方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按技術交底和施工規范施工。先作樣板,達標後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個步驟進行,本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條件:
2.為乙方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駐現場,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調配甲方要求的相應工種及工人數量,服從施工人員的安排,按規范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辦理流動人員務工的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鋼筋工、電焊工等重要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周轉材料包干使用。①。扣件按3%,②。u形扣按15%,③。鋼管、鋼模按0.5%包干,全獎全賠。
第七條 工程驗收
(一)工程質量,以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進行要求以分項工程優良確保分部工程優良,分部工程確保單位工程優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簽證為驗收依據。
(三)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損失。
(四)因甲方指揮錯誤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實際記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人工費支付
(一)工程開工後,由甲方向乙方預支工人生活費,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卷250元,現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總額控制。
(二)每30天根據形象進度計算工作量,若達到預計工期則支付總工作量的70%人工費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計劃量,則支付80%,達不到則支付60%.付款時必須扣除預支金額。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發放工資的要求或罷工。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再計算總工作量,扣除總借支(預支代繳保險費),交還借出的全部工具、設備、周轉材料、剩餘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損毀、短缺部份賠償後10日內付足總額的95%,餘款一個月後付清。
(四)本工程若經有權單位評定質量標准為優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單價上浮30%結算;將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具費報銷作為獎勵;若不能達到優良,甲方則按附件單價下浮10%與乙方作結算。
第九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購買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單,甲方為乙方代辦保險手續。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成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其工藝水平、工期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並不予進行結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譽損失也不向乙方索賠。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② 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是指提供勞動力的公司嗎比如一個施工單位需要木工,鋼筋工這些直接施工的嗎
是的,是直接提供勞動力。具體原因如下:勞務有限公司主要是是指由勞專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屬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通俗來講,就是你不能直接給工人錢,你需要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發給工人,類似於中間需要有一個過渡層。
信息來源:問-問-我-建築人才網
③ 橋梁鋼筋,混凝土,木工,各項勞務清包的市場單價是多少謝謝!
建築材料各地的都不一樣 你要自己出去調查下 在這里是找不到答案的
木工的價錢各地的也都不一樣,還有就是看技術水平
你是哪裡的啊
④ 建築行業木工、鋼筋工、架子工、泥工價格問題及承包價格、模式,前輩請進!
首先我說一點,在建築行業中,木工和架子工是一個工種。
按天:木工200元左右,鋼筋工專130元左右,泥工屬100元左右,不同地區相差也不會太大。
包工:(工頭包價)木工28_32元,鋼筋27_30元,泥工8_9.5元,按平方且為框剪結構。
⑤ 建築工地的鋼筋棚木工棚需要勞務隊拆裝嗎是純勞務
不需要平時在內作業班組拆除,製作棚屬於安全范圍,由總包負責拆裝
⑥ 現在建築總承包單位用工(指各類班組,泥工,鋼筋工,木工 架子工等)必須需走有資質的建築勞務公司嗎
不是必須走呀,是根據自身的情況,可以採用大班組的模式,也可以採用勞務公司的模式,自己根據自身的資源配置,以及想達到的預期標准決定。
⑦ 勞務把工程分包給沒有資質的鋼筋工,木工可以嗎包鋼筋活要資質嗎
勞務公司可以直接把活包給沒有資質的鋼筋班或木工班,就如勞務公司也可以直接叫工人幹活一樣。
⑧ 誰有建築施工勞務隊木工管理制度
1、認真熟悉圖紙及有關洽商、變更、圖紙會審,根據工程進度,
及時向木工工長提供材料計劃,如因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影響工期或材料積壓、浪費的由木工承包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根據工程進度需求,合理配備人力,如因施工人員不足造成延誤工期的,所產生的其它工種誤工損失(每人每天按200元計算)由承包人負責。 2、根據設計圖紙進行科學的模板配製,對頂柱、鋼管應合理進行使用,嚴禁盲目截短、亂裁亂割現象,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嚴格根據圖示尺寸放樣,合理使用方木、竹膠模板,有效的利用小板、短方,嚴禁發生不合理的大板小用、長方短鋸現象,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合理使用釘子、鐵絲、海綿條等輔助材料,領用時必須持木工工長簽發限額領料單,嚴禁亂丟亂棄現象,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模板架設要求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承受現澆砼的壓力,模板接縫應嚴密,不得漏漿、漲模。若造成樓地面有漏漿或有自用垃圾的,應自行處理,不及時清理且情節嚴重的每一處處以200--500元罰款,並承擔所浪費材料的經濟損失。
4、根據質量驗收規范規定,模板實側允許偏差:①軸線位移、柱樑5mm;②標高 5mm;③截面尺寸+4,-5mm;④每層垂直度3mm;⑤表面平整度5mm;其它按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執行。嚴格執行」三檢「制度,每道工序自檢合格後,通知木工工長,由其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到工序。
5、分項工程完工後,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多餘的材料不得堆放在腳手架上、樓面上,按指定地點,進行分類堆放整齊,及時清自身施工產生的鋸木、鋸末等垃圾。如不及時碼放、清理的,由公司派專人清理,清理費用由承包人雙倍承擔(工程結算時扣除)。嚴禁從電梯口,樓梯口,預留洞口,樓層邊往下拋,必須從貨梯上下,並堆放在原鋼筋堆放處,否則項目部發現一起按200元每次處罰,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否則按每次100元處罰。
8、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按規定佩戴的由公司現場照相取證,對不佩戴安全帽的每人處以50元罰款,只佩戴安全帽而無系安全帶的每人處以20元罰款;嚴格按照有關的木工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9、必須合理組織鋼筋工施工人員,嚴格按項目部施工進度安排的工期完工,不得影響下道工序施工,工期延遲,需承擔下道工序的用工損失且罰款200元/天/工(在結算中扣除)。必須設置負責人在現場,負責人離開現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離開工地的按每次500元計算罰款(在結算中扣除)。
10、從生活區到施工現場,路程較遠,必須注意交通安全,班前、班後負責人必須組織工人強化交通意識,確保工人交通安全。
11、施工人員必須遵章守法,凡是在工地上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盜或進行非法活動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本人負責;注意個人形象,衣冠整潔,行為端正。任何人不得穿拖鞋、涼鞋、短褲或赤膊進入施工現場,發現一次處以50元罰款。
⑨ 建築工程承包鋼筋勞務來做如何計算每個平方米的單價
承包方式指工程發包方(一般即招標方)與承包方(一般即投標中標方)二者之間經濟關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種多樣,受承包內容和具體環境條件的制約。主要分類見圖。
(一)按承包范圍(內容)劃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4種。
1.建設全過程承包
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統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採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單位即可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詢價與選購、材料訂貨、工程施工、生產職工培訓、直至竣工投產,實行全過程、全面的總承包,並負責對各項分包任務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為了有利於建設和生產的銜接,必要時也可以吸收建設單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單位的統一組織下,參加工程建設的有關工作。這種承包方式要求承發包雙方密切配合;涉及決策性質的重大問題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作最後的決定。這種承包方式主要適用於各種大中型建設項目。它的好處是可以積累建設經驗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經驗,節約投資,縮短建設周期並保證建設的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當然,也要求承包單位必須具有雄厚的技術經濟實力和豐富的組織管理經驗。適應這種要求,國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設計單位組成一體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進一步擴大到若干專業承包商和器材生產供應廠商,形成橫向的經濟聯合體。這是近幾十年來建築業一種新的發展趨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部門和地方建立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公司即屬於這種性質的承包單位。
2.階段承包
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等。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3種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這是國際上採用較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負責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餘部分則由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負責供應。我國改革開放前曾實行多年的施工單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統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屬於這種承包方式。改革後已逐步過渡到包工包料方式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僅提供勞務而不承擔供應任何材料的義務。在國內外的建築工程中都存在這種承包方式。
3.專項承包
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輔助研究項目,勘察設計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礎或結構工程設計、工藝設計、供電系統、空調系統及防災系統的設計,建設准備過程中的設備選購和生產技術人員培訓,以及施工階段的基礎施工、金屬結構製作和安裝、通風設備和電梯安裝等。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國際上通稱BOT方式,即建造—經營—轉讓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這是20世紀80年代新興的一種帶資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個大承包商或開發商牽頭,聯合金融界組成財團,就某一工程項目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取得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許可。這些項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電廠等。政府若同意建議和申請,則將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特許權授予財團。財團即負責資金籌集、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後,在特許期內經營該項目,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回收投資,償還貸款並獲取利潤;特許期滿即將該項目無償地移交給政府經營管理。對項目所在國來說,採取這種方式可解決政府建設資金短缺問題,且不形成債務,又可解決本地缺少建設、經營管理能力等困難;而且不用承擔建設、經營中的風險。因此,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得到歡迎和推廣,並有向某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擴展的趨勢。對承包商來說,則跳出了設計、施工的小圈子,實現工程項目由前期至後期的全過程總承包,竣工後並參與經營管理,利潤來源也就不限於施工階段,而是向前後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器材供應及項目建成後的經營管理,從坐等招標的經營方式轉向主動為政府、業主和財團提供超前服務,從而擴大了經營范圍。當然,這也不免會增加風險,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資能力和技術經濟管理水平,包括風險防範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處地位劃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個建設項目上往往有不止一個承包單位。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以及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見的有5種。
1.總承包
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例如施工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並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這個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這樣的承包方式叫做總承包。承擔這種任務的單位叫做總承包單位,或簡稱總包,通常有咨詢設計機構,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大建築公司等。我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就是總包單位的一種組織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鋼筋等)或某種專業工程(例如鋼結構製作和安裝、衛生設備安裝、電梯安裝等),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並對總包負責。分包單位通常為專業工程公司,例如工業爐窯公司、設備安裝公司、裝飾工程公司等。國際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一種是由總包單位自行選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
3.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是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於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4.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相對於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並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但參加聯合的各單位仍是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項目上,根據預先達成的協議,承擔各自的義務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資金數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派遣、機械設備和臨時設施的費用分攤、利潤的分享以及風險的分擔等。
這種承包方式由於多家聯合,資金雄厚,技術和管理上可以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有能力承包大規模的工程任務。同時由於多家共同協作,在報價及投標策略上互相交流經驗,也有助於提高競爭力,較易得標。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外國承包企業與工程所在國承包企業聯合經營,也有利於對當地國情民俗、法規條例的了解和適應,便於工作的開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各承包商之間不存在總分包關系,現場上的協調工作可由建設單位自己去做,或委託一個承包商牽頭去做,也可聘請專門的項目經理來管理。
(三)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承包方式
根據承包單位獲得任務的不同途徑,承包方式可劃分為4種。
1.計劃分配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計劃部門分配建設工程任務,由設計、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在我國,曾是多年來採用的主要方式,隨著改革的深化已為數不多見。
2.投標競爭
通過投標競爭,優勝者獲得工程任務,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這是國際上通行的獲得承包任務的主要方式。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從以計劃分配工程任務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實行投標競爭為主的承包方式。
3.委託承包
委託承包也稱協商承包,即不需經過投標競爭,而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協商,簽訂委託其承包某項工程任務的合同。
4.獲得承包任務的其他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販、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此外,依國際慣例,由於涉及專利權、專賣權等原因,只能從一家廠商獲得供應的項目,也屬於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於此類項目的實施,可以視不同情況,由政府主管部門以行政命令指派適當的單位執行承包任務;或由主管部門授權項目主辦單位(業主)或聽其自主,與適當的承包單位協商,將項目委託其承包。
(四)按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劃分承包方式
工程項目的條件和承包內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類型的合同和包價計算方法。因此,在實踐中,合同類型和計價方法就成為劃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據。
1.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商定的總價承包工程。它的特點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包價,並一筆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除非建設單位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單位一般不得要求變更包價。這種方式對建設單位比較簡便,因此為一般建設單位所歡迎。對承包商來說,如果設計圖紙和說明書相當詳細,能據以比較精確地估算造價,簽訂合同時考慮得也比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風險,也是一種比較簡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圖紙和說明書不夠詳細,未知數比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漲價以及惡劣的氣候等意外情況,承包單位須承擔應變的風險;為此,往往加大不可預見費用,因而不利於降低造價,最終是對承包單位不利。這種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於規模較小、技術不太復雜的工程。
2.按量計價合同
按量計價合同以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為計算包價的依據。通常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或專業估算師(造價工程師或測量師)提出工程量清單,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實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牆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報單價,再算出總造價。因為工程量是統一計算出來的,承包商只要經過復核並填上適當的單價就能得出總造價,承擔風險較小;發包單位也只要審核單價是否合理即可,對雙方都方便。目前國際上採用這種承包方式的較多。在我國,作為工程造價計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開始推行。
3.單價合同
在沒有施工詳圖就需開工,或雖有施工圖而對工程的某些條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況下,既不能比較精確地計算工程量,又要避免憑運氣而使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任何一方承擔過大的風險,採用單價合同是比較適宜的。在實踐中,這種承包方式可細分為3種:
(1)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承包
即由建設單位開列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計量單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鋼結構每噸等等,多由承包單位逐項填報單價;也可以由建設單位先提出單價,再由承包單位認可或提出修訂的意見後作為正式報價,經雙方磋商確定承包單價,然後簽訂合同,並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按此單價結算工程價款。這種承包方式主要適用於沒有施工圖、工程量不明即須開工的緊急工程。
(2)按最終產品單價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終產品的單價承包。其報價方式與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承包相同。這種承包方式通常適用於採用標准設計的住宅,中、小學校舍和通用廠房等工程。但考慮到基礎工程因條件不同而造價變化較大,我國按每一平方米單價承包某些房屋建築工程時,一般僅指±0標高以上部分,基礎工程則以按量計價承包或分部分項工程單價承包。單價可按預算定額或加調價系數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許隨工資和材料價格指數的變化而調整。具體的調整辦法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3)按總價投標和決標,按單價結算工程價款
這種承包方式適用於設計已達到一定的深度,能據以估算出分部分項工程數量的近似值,但由於某些情況不完全清楚,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較大變化的工程。例如在鐵路或水電建設中的隧洞開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質條件而使土石方數量產生較大的變化。為了使承發包雙方都能避免由此而來的風險,承包單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單價提出總報價,建設單位也以總價和單價為評標、決標的主要依據,並簽訂單價承包合同。隨後,雙方即按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與合同單價結算工程價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這種承包方式的基本特點是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以及各項獨立費,但不包括承包企業的總管理費和應繳稅金),加上商定的總管理費和利潤,來確定工程總造價。這種承包方式主要適用於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況,例如邊設計邊施工的緊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戰火等災害破壞後需修復的工程。在實踐中主要有4種不同的具體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數酬金
計算方法可用下式說明。
C=Ca(1+P) (33-1)
式中 C——總造價;
Ca——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數。
從算式中可以看出,總造價C將隨工程成本Ca而水漲船高,顯然不能鼓勵承包商關心縮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對建設單位是不利的。現在這種承包方式已很少被採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實報實銷,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個固定數目。計算式為:
C=Ca+F (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確定,數額是固定不變的。這種承包方式雖然不能鼓勵承包商關心降低成本;但從盡快取得酬金出發,承包商將會關心縮短工期,這是其可取之處。為了鼓勵承包單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據工程質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況另加獎金的。在這種情況下,獎金所佔比例的上限可大於固定酬金,以充分發揮獎勵的積極作用。
(3)成本加浮動酬金
這種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預期水平。如果實際成本恰好等於預期水平,工程造價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實際成本低於預期水平,則增加酬金;如果實際成本高於預期水平,則減少酬金。這三種情況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 Ca=C0,則C=Ca+F (33-3)
Ca<C0,C=Ca+F+ΔF (33-4)
Ca>C0,C=Ca+F-ΔF (33-5)
式中 C0——預期成本;
△F——酬金增減部分,可以是一個百分數,也可以是一個固定的絕對數。
採用這種承包方式,通常規定,當實際成本超支而減少酬金時,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數額為減少的最高限度。也就是在最壞的情況下,承包人將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擔賠償超支的責任。
從理論上講,這種承包方式既對承發包雙方都沒有太多風險,又能促使承包商關心降低成本和縮短工期;但在實踐中准確地估算預期成本比較困難,所以要求當事雙方具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標成本加獎罰
在僅有初步設計和工程說明書即迫切要求開工的情況下,可根據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適當的單價表編制概算,作為目標成本;隨著詳細設計逐步具體化,工程量和目標成本可加以調整,另外規定一個百分數作為酬金;最後結算時,如果實際成本高於目標成本並超過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則減少酬金,如果實際成本低於目標成本(也有一個幅度界限),則加給酬金。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P1C0+P2(C0-Ca) (33-6)
式中 C0——目標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數;
P2——獎罰百分數。
此外,還可另加工期獎罰。
這種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關心降低成本和縮短工期,而且目標成本是隨設計的進展而加以調整才確定下來的,故建設單位和承包商雙方都不會承擔多大風險,這是其可取之處。當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設單位的代表都須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資總額或承包工作量計取酬金的合同
這種承包方式主要適用於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和材料設備采購供應等項承包業務。即按概算投資額的一定百分比計算設計費,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計算勘察費,按材料設備價款的一定百分比計算采購承包業務費等,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
6.統包合同
統包合同即「交鑰匙」合同,其內容見上文「建設全過程承包」一節。下面說明達成統包合同與確定包價的一般步驟。
第一步,建設單位委託承包商作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同時,提出初步設計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時間和費用。
第二步,建設單位委託承包商作初步設計並著手施工現場的准備工作。
第三步,建設單位委託承包商作施工圖設計並著手組織施工。
每一步都要簽訂合同,規定支付給承包商的報酬數額。由於設計是逐步深入,概預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設單位要根據前一步工作的結果決定是否進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按量計價合同或單價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實踐中以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為多,至於採用哪一種成本加酬金合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建設單位和承包商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