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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遼寧省營口市搞建築工程。營口市預算中的管理費用怎麼定的?管理費用都是按照標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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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誰有遼寧省建設廳、財政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准》的通知》(遼建發][2004]21號文件
你的文號不對吧????下面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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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准》的通知
遼建發 [2006]29號
各市建委、局,財政局:
為了配合《遼寧省施工企業規費計取管理辦法》的實施,進一步推動《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貫徹執行,現編制印發 2006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准》,與《遼寧省消耗量定額參考價目表》(2004年)配套使用。凡2006年7月1日以後開工的工程執行新頒布的費用參考標准,原2004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准》同時廢止。
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映給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遼 寧 省 建 設 廳
遼 寧 省 財 政 廳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2006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准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費用組成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標[2003]206號文件《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確定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如下:
一、直接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 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⑴ 基本工資:是指發州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 工資性津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 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 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 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口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⑴ 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⑵ 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⑶ 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⑷ 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⑸ 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3.施工機構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輸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⑴ 折舊費:是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⑵ 大修理費:是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費,以及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⑶ 經常修理費:是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⑷ 安拆費及場外運輸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輸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資。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費用。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二)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民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內容包括:
1.技術措施費
(1)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2)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安、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費用。
(3)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費用。
(4)垂直運輸費用、高層建築增加費。
2.建設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1)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設立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圍擋、五板一圖、企業樗、場容場貌材料堆放、現場防火等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成通道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等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茖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內容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3.其他措施費:
(1)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難銷及照明用電費用。
(2)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3)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4)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不、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有。
(5)市政工程施工干擾費:市政工程施工中發生的邊施工邊維護交通及車輛、行人干擾發生的防護和保護措施費。
(6)冬雨季施工費。
冬期施工費:是指連續三天氣溫在5℃以下環境中施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工機械降效、除雪、水砂石加熱、混凝土保溫覆蓋發生的費用。
雨季施工費:是指雨季施工的人機降效、防汛措施、工作面排雨水。
(7)其他:上述內容未包括,但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發生的措施費用。
二、間接費
由企業管理費和規費組成。
(一)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津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議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等費用。
5.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原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2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底值易耗機械,生產工具及檢驗用具等的購置、攤銷和維修費;以及支付給工人自備工具補貼費。
6.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批管理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工具、器具、傢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7.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費用。
8.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9.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10.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費用。
11.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12.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3.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定位復測費等。
(二)規費
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規費)。包括:
1.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工程排污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3.社會保障費
(1)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3)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4)生育保險費: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女職工生育保險費。
(5)工傷保險費:是指按照《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87號的規定;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的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准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施工售貨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三、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四、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第二部分 各類工程適用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
1.房屋建築工程。適用於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築工程。
2.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適用於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築的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1)
適用於:城市道路、橋涵、隧道工程;公用廣場工程;給水廠及污水處理、給水、污水、雨水泵站、液化氣儲灌場(站)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中的基礎等工程;機械土石方工程;其他各類構築物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2)
適用於:市政給水、排水燃氣熱氣管道安裝及其人工土石方、配套的各種井室工程;給水廠及污水處理廠、給水污水、雨水泵站、液化氣儲灌場(站)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中的設備安裝工程等。
二、專業承包
1.地基及基礎工程。適用於各專業地基及基礎工程。
2.土石方工程。適用於各專業人工、機械土石方工程。
⑷ 遼寧省建築四類取費是高還是低
如果按照建築企業類別進行取費,四類企業取費算是最低的,一類企業則是最高的。具體取費標准,可以查詢遼寧省城鄉建設及環境保護廳定額站的近期取費文件。裡面有具體的取費費率標准。
⑸ 遼寧省建築工程的企業管理費一般占總造價的百分之多少
這個推薦你還是去查一下費用定額吧。這個值是變動值。
⑹ 遼寧省工程項目管理費收費標准或依據
http://wenku..com/view/049ec510cc7931b765ce15ed.html
⑺ 規費證的遼寧省施工企業規費計取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管理,規范施工企業規費計取行為,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 (建標[2003]206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施工企業,均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核定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
第三條 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包括: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
第四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和省財政有關部門,負責規費計取標準的管理和核定工作;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規費計取標准核定的資料核對及上報工作。
第五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和省財政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各項規費標准,確定規費標準的上限。在核定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時,結合施工企業規費的實際支出情況,在規費標准上限內核定。
第六條 經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和省財政有關部門核定的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為不可競爭費用,施工企業投標時應按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核定的規費費率計取各項規費。
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編制標底或攔標價時,規費應按規費標準的上限計取。
第七條 施工企業應以獨立法人資格,申請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每年 2月至4月施工企業將規費計取標准申報材料,報企業所在地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經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對,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
第八條 施工企業申請核定規費計取標准時,應填寫《遼寧省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申請表》 1式2份並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2.企業上年度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3.企業上年度報統計部門的統計報表;
4.企業上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以上材料復印件 1式1份裝訂成冊,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要認真核對原件並由經辦人簽章。
第九條 施工企業承攬工程、參加工程投標、簽訂施工合同、辦理工程結算時,應出示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並按核定的規費費率計取各項規費。
未取得規費計取標準的施工企業,以稅費前造價為取費基數的工程,規費按綜合系數 0.5%計取;以人工費為取費基數的工程,規費按綜合系數3.5%計取。
外埠入遼的施工企業,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核定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
第十條 施工企業經核定的規費計取標准,是編制施工圖預算、投標報價、簽訂施工合同、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也是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管理的依據。
第十一 施工企業經核定的規費計取標准,只限本企業使用,不得轉讓、借用、塗改。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規 費 標 准 序號 規 費 名 稱 規費費率上限 (%) 人工費為基數 稅費前造價為基數 1 排污費 按工程所在地市造價管理部門規定標准執行 2 工程定額測定費 稅前造價為基數的 1.2-1.5‰ 3 社會保障費 養老保險 20 2.6 4 失業保險 2 0.26 5 醫療保險 8 1.04 6 生育保險 1 0.13 7 工傷保險 1 0.13 8 住房公積金 10 1.3 9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由各市造價管理部門按有關部門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