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工程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抄施工合同的主要襲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工程范圍。
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
9、竣工驗收。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
11、相互協作條款,等
Ⅱ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包含哪些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 你二十四條沒看完吧! 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 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並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它是說總承包分包的承包單位不得分包 再看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 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樁基工程可以單獨承包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 50300- 2001規定:「樁基子分部工程」屬於「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不屬於房屋主體工程。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Ⅲ 一份完整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稱建築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專 (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屬;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Ⅳ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抄施工合同,又稱建築安裝合同,主要條款有: (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Ⅳ 最新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範本有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來合同示自範文本主要有以下合同文件組成:
1)《協議書》。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准、合同價款、合同生效時間等內容,並明確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組成。
2)《通用條款》。包括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質量與檢驗、安全施工、合同價款與支付、材料設備供應、工程變更、
竣工驗收與結算、違約、索賠和爭議、其他共11部分,47個條款。《通用條款》是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在使用時不作任何改動。
3)《專用條款》。
①具體內容由當事人根據發包工程的實際要求細化。《專用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補充或具體化。
②編制專用條款時應結合項目特點,針對通用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正,達到相同序號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共同組成對某一方面問題內容完備的約定。
4)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等三個標准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