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
1、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成事故現場處理小組(2人以上),及時趕到事故現場,並要求事故單位通知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等部門。
2、事故現場處理:
(1)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
①現場物證、證人材料或其他事實材料等的搜集;
②對現場進行拍照、攝影取證;
③進行事故臨時問話筆錄。
(2)事故現場處理事項:
①向事故單位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現場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責成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向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市建管處等單位提交事故快報表;
③責成事故單位立即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1)要求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同時成立事故善後處理小組,作好家屬接待、安撫和穩定工作;及時完成理賠工作,並辦理相應的簽字手續;
④由我站對所有相關資料,特別是安全資料進行封存檢查;
⑤責成事故單位組織相關當事人(如:業主、監理、項目經理、安全管理員、施工員、事故現場見證人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問話;
⑥責成事故單位對項目所有勞務人員重新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規委、安全監督站及時完成對相關當事人的調查問話,作好問話筆錄。
3、責成事故單位於15日內提交事故初步調查報告。
4、配合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等部門在一個月內,完成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最後通過調查之後對發生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罰。
處理方法:
1、修補處理。
2、加固處理。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處理:
⑴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⑵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⑶法定檢測機構合格的。
⑷出現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工程安全事故處理的原則和程序:
事故處理原則:是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的不放過、責任人及群眾未受教育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受到處罰的不放過。
事故處理程序:保護現場-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出具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出具事故處理報告(結案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成事故現場處理小組趕到現場。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進行事故現場處理,完成事故初步調查報告。最後,在調查結果出來後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貳』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怎麼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按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分為4個等級:事故等級死亡重傷經濟損失(萬元)一般事故1-21-9100以上-1000以下較大事故3-910-491000以上-5000以下重大事故10-2950-995000以上-1億以下特別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億以上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叄』 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修補處理;
2、加固處理;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處理;
⑴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
⑵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⑶法定檢測機構合格的;
⑷出現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3)建築施工質量事故處理擴展閱讀
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一)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三)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
『肆』 建築工程對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是什麼
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如圖 1所示。2.1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包括事故情況與性質;涉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各部門;並與使用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各個方面有關。一般可分為初步調查,詳細調查和補充調查。初步調查主要針對工程事故情況、設計文件、施工內業資料、使用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判別事故的危害程度,確定是否需採取臨時支護措施,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對事故處理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詳細調查是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認為有必要時,進一步對設計文件進行計算復核與審查,對施工進行檢測確定是否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以及對建築物進行專項觀測與測量。 緊急搶救 事故上報 保護現場 控制相關人員 調查事故 善後工作
『伍』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依據應包括哪些
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進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主要依據有四個方面: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關當事各方認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託合同、材料或設備購銷合同以及監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和相關的建設法規。
(一)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1、施工單位的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有責任就所發生的質量事故進行周密的調查、研究掌握情況,並在此基礎上寫出調查報告,提交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監理單位調查研究所獲得的第一手資料
(二)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託合同;設備與器材購銷合同;監理合同等。
(三)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
1.有關的設計文件
2.與施工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和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計劃。
(2)施工記錄、施工日誌等。
(3)有關建築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4)現場制備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5)質量事故發生後,對事故狀況的觀測記錄、試驗記錄或試驗報告等。
(6)其他有關資料
(四)相關的建設法規
與工程質量及質量事故處理有關的有以下五類。
1.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管理方面的法規
2 .從業者資格管理方面的法規
3.建築市場方面的法規
4.建築施工方面的法規
5.關於標准化管理方面的法規
『陸』 工程施工質量事故處理工作包括哪些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並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簽認後,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6)建築施工質量事故處理擴展閱讀
.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1、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3、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一、工程施工質量事故處理依據
1、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2、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關技術文件和檔案
4、相關的法規
二、工程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調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訂事故處理方案
4、事故處理
5、事故處理的鑒定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質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