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單位的未購買工程一切險,發生自然災害承擔責任嗎
工程一切險是建設單位的險種,發生自然災害是不承擔責任的,但是有的損失是需要自己承擔的
② 工程一切險是什麼樣的保險該怎麼買
保險小編幫您解復答,更多制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工程一切險是為了滿足各類工程的特殊風險要求而開發的險種,適應現代工程技術復雜、規模大、風險多樣化的特點。「建築工程一切險」用於工程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工程一切險購買要看工程地址,造價,工期,目前不少財險公司都提供該險種,您可以根據需要購買。人生處處有風險,購買意外險規避風險是不錯的選擇。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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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建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必須買嗎,有強制規定必須買嗎
建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有必要買,不是要必須買,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買。
建築工程一切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業主聘用的監理工程師;與工程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人等。
范圍:
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於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
工業廠房、電站;
公路、鐵路、飛機場;
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第三方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方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保險公司亦負責賠償。
(3)保險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准。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公司在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④ 建設單位購買的工程險有哪些在哪買
建設工程一切險是必須要買的。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內築工程項目,容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可以通過聯系當地的保險公司購買。
建築工程一切險購買需要提交的資料:
1、提供施工合同
2、要填報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報批資料。
3、提供施工企業資格等級證書,法人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
總結:可以簡單理解購買了這個保險,在施工期間產生的意外由保險公司提供購買保險補償的經濟損失。這樣可以達到轉移風險,降低施工企業或者建設企業的風險。
例:施工期間,有工人受傷了,醫葯費,造成的材料損失或者機械損失,由保險公司理賠。
⑤ 建築工程的險種一般上什麼保險
建築工程保險是在火災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的基礎上逐步演變而成的一種綜合性保險。其主要特徵為:
(1) 承保風險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保險標的大部分都裸露於風險中,同時,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於動態過程,各種風險因素錯綜復雜,風險程度增加。
(2)風險保障的綜合性。建築工程保險既承保被保險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又承保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還可以針對工程項目風險的具體情況提供運輸過程中、工地外儲存過程中、保證期間等各類風險。
(3) 被保險人的廣泛性。包括業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術顧問、設備供應商等其他關系方。
(4) 費率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採用的是工期費率,而不是年度費率。
(5)保險期限不等。傳統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 期滿可續保;而建築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按工期計算,即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為止。特別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項目是分期施工並交付使用,因而各個項目的期限有先有後,有長有短。
安裝工程保險的標的范圍很廣,但與建築工程險一樣,也可分為物質財產本身和第三者責任兩類。其中,物質財產本身包括安裝項目,土木建築工程項目,場地清理費,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第三者責任則是指在保險有效期內,因在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及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其他費用。
(5)建築工程自然災害保險購買擴展閱讀
主要險種:
工程保險的主要險種包括:建築工程保險、安裝工程保險、科技工程保險。
建築:
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是各類建築工程,即適用於各種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築工程,如房屋、道路、橋梁、港口、機場、水壩、道路、娛樂場所、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築工程保險。
建築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築工程的最後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負責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的單位,它又可以分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術顧問,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請的建築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技術顧問等。
當存在多個被保險人時,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並負責支付保險費,申報保險期間的風險變化情況,提出原始索賠等。
建築工程保險的保險標的范圍廣泛,既有物質財產部分,也有第三者責任部分。
為方便確定保險金額,在建築工程保險單明細表中列出的保險項目通常包括如下幾個部分:
1.物質損失部分
2.第三者責任
3.特種風險賠償
建築工程保險的的保險責任可以分為物質部分的保險責任和第三者責任兩大部分。其中物質部分的保險責任主要有保險單上列明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風暴、水災、暴雨、地陷、冰雹、雷電、火災、爆炸等多項,同時還承保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過失等人為風險,並可以在基本保險責任項下附加特別保險條款,以利被保險人全面轉嫁自己的風險。
不過,對於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損壞,以及停工引起的損失等,保險人不負責任。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車輛、船舶、飛機、摩托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關運輸工具保險。
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的是,建築工程保險採用的是工期保險單,即保險責任的起訖通常以建築工程的開工到竣工為期。
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則根據受損項目分項處理,並適用於各項目的保險金額或賠償限額。如保險損失為第三者引起,適用於權益轉讓原則,保險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償權。
⑥ 1,如果是由承包方投保了建築工程一切險,當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業主財產損失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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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一切險一般不對人身傷亡賠償。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業主聘用的監理工程師;與工程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人等。
賠償處理:
(一)對保險財產遭受的損失,可選擇以支付賠款或以修復、重置受損項目的方式予以賠償,但對彼保險財產在修復或重置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變更、性能增加或改進所產生的額外費用,不負責賠償。
(二)在發生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的損失後,按下列方式確定賠償金額:
可以修復的部分損失一一以將保險財產修復至其基本恢復受損前狀態的費用扣除殘值後的金額為准。但若修復費用等於或超過被保險財產損失前的價值時,則按下列第2項的規定處理;
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一一以保險財產損失前的實際價值扣除殘值後的金額為准,但有權不接受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發生損失後,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採取必要措施所產生的合理費用,可予以賠償,但費用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三)賠償損失後,由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並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⑦ 建築工程保險怎麼購買它的費率又該怎樣算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建築工程保險包括:一、物質部分版的保險責任:、列明的權自然災害2、列明的意外事故3、人為風險:二、第三者責任;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傷害的。一般建築工程都會購買:建築工程一切險+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費按照:1、建築面積;2、工程造價;3、施工人數。這三種方式來確定。人生處處有風險,購買意外險規避風險是不錯的選擇。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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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飛機意外保險金50萬元,火車輪船保險金20萬元,客運汽車保險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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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建築工程一切險什麼時候購買,由哪一方購買
開工前購買。由發包人購買。
1、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規定:發包人應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建築工程可以給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給工人購買保險這是我國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為我們建築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據。
並且這里的意外傷害保險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也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以贏利為目的,具有強制性,極大地促進了該項法定製度的落實。
4、由於建築工程施工周期長,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往往是難以預測和防範的。特別是大中型工程發生的災害和重大事故會給承包人帶來災難性的、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
只有參加保險,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或部分經濟補償,使從事工程承包這一風險事業得到一定的經濟保障。
一、建築工程購買保險,一般有以下幾部分:
1、建築工程一切險並附加第三者責任險(針對工程物質損失和對因工程造成第三方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強制購買社會保險了,如果購買社保了就可以不購買這個意外險了)
3、僱主責任險(主要保甲方管理人員在工地里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因為他們不是施工人員,不能從施工人員意外裡面賠償,這個不是強制的,企業算福利吧,甲方人員一般都有工傷保險。)
二、保費承擔:
1、工程險的保費最終承擔者都是業主。但是實際操作中甲方、乙方都能購買,具體說來購買一般要看施工的總包合同的約定。裡面會寫明的,到底說來出面購買。
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但是施工方的報價裡面已經含工程保險了,則由施工方來購買。
2、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都是施工隊在負擔,總包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3、僱主責任,這個一般都是甲方自己負擔,也不一定會購買,看甲方領導的想法了。
三、費率:
關於保費差距就特別大了,因為工程的總類很多,我沒法拍腦袋告訴你。
一般會參考工程類型,總合同金額。施工企業資質等東西,這個你可以給我更詳細的信息給我,我幫你估算。
保險生效日期為保單列明日期,但保險人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於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時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
或工程所有人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准。但在任何情況下,建築期保險責任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本保險單載明的建築保險期間范圍。
建築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的區別: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安裝工程一切險是指為各種機器的安裝,以及鋼結構工程的實施提供專門保險,主要適用於安裝工廠用的機器、鋼結構、起重機、設備、儲油罐、吊車以及包含機械工程因素的各種建造工程項目。安裝工程一切險與建築工程一切險有著重要的區別。
安裝工程一切險與建築工程一切險有著重要的區別。
(1)建築工程保險的標的從開工以後逐步增加,保險額也逐步提高,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一開始就存放於工地,保險公司一開始就承擔著全部貨價的風險,風險比較集中。
在機器安裝好之後,試車、考核所帶來的危險以及在試車過程中發生機器損壞的危險是相當大的,這些危險在建築工程險部分是沒有的。
(2)在一般情況下,自然災害造成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損失的可能性較大,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多數是建築物內安裝及設備(石化、橋梁、鋼結構建築物等除外)。
受自然災害(洪水、台風、暴雨等)損失的可能性較小,受人為事故損失的可能性較大,這就要督促被保險人加強現場安全操作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安裝工程在交接前必須經過試車考核,而在試車期內,任何潛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要佔安裝工期內的總損失的一半以上。
由於風險集中,試車期的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通常占整個工期的保費的1/3左右,而且對舊機器設備不承擔賠付責任。
總的來講,安裝工程一切險的風險較大,保險費率也要高於建築工程一切險。
⑨ 購買建築工程一切險應該注意保險公司那些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購買時需要注意的保險條款:
1、保險責任范圍要知道,哪些賠,哪些不賠;
2、同樣的責任免除也要知道;
3、最後是需要知道哪些附加條款適合自己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