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生產企業應該具備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
某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省領導、煤礦安監局和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組織進行搶險救援,利用救援設備解救被困礦工,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那麼,哪些生產企業應具備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呢?
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是實施救援行動必需的硬體條件,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大企業應當具備這些條件。《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九條明確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類似上述案例中的煤礦都應當具備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國家鼓勵重點行業領域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七十六條國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
第七十九條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強制某些危險程度較高的企業配備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是法律綜合其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後對救援條件的需要做出的具體規定,相關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法配備應急救援組織、人員和設備,才能保證企業利益不會在可能發生的事故中遭受更加嚴重的損失。
② 工廠中的應急救援器材一般都是包括哪些
不知道你工廠的性質,將基本的應急救援器材清單羅列,請借鑒:
1
拆除設備設施
破拆設備、叉車、推土機、金屬切割機、電焊機
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2
高空搶險設備設施
起重提升設備-塔吊、單繩卷揚機、多繩卷揚機;登高車、梯子、安全繩、緩降器、救生氣墊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3
建築搶險設備設施
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工程運輸車、清障車、行車信號工具等設備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運輸站段、分局調度指揮室
4
地下救治設備設施
強光照明、防護裝備、通風機、發電機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5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
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施工現場
後勤保障組
6
個人防護設備
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搶險搶修組
7
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醫療救護組
8
通信聯絡設備
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電報等
現場自備
指揮部辦公室
③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有何要求 急急急在線坐等謝謝
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設備,配備救援器材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環節進行監控,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范圍,並定期組織演練。
拓展資料:
1,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准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採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
2,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註明,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築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3,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5,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6,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並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網路
④ 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清單
1
拆除設備設施
破拆設備、叉車、推土機、金屬切割機、電焊機
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2
高空搶險設備設施
起重提升設備-塔吊、單繩卷揚機、多繩卷揚機;登高車、梯子、安全繩、緩降器、救生氣墊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3
建築搶險設備設施
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工程運輸車、清障車、行車信號工具等設備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運輸站段、分局調度指揮室
4
地下救治設備設施
強光照明、防護裝備、通風機、發電機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5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
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施工現場
後勤保障組
6
個人防護設備
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搶險搶修組
7
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醫療救護組
8
通信聯絡設備
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電報等
現場自備
指揮部辦公室
⑤ 應急救援器材有哪些
1、【消防設備設施】
(1)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後勤保障組
(2)個人防護設備: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2、【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救援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3、【拆除設備設施】
破拆設備、叉車、推土機、金屬切割機、電焊機、後勤保障組
4、【高空搶險設備設施】
起重提升設備-塔吊、單繩卷揚機、多繩卷揚機;登高車、梯子、安全繩、緩降器、救生氣墊、
後勤保障組
5、【建築搶險設備設施】
(1)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工程運輸車、清障車、行車信號工具等設備;
(2)後勤保障組、運輸站段、分局調度指揮室
6、【 地下救治設備設施】
強光照明、防護裝備、通風機、發電機、後勤保障組
7、【消防設備設施】
(1)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後勤保障組
(2)個人防護設備: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8、【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救援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9、【通信聯絡設備】
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電報、指揮部辦公室等
⑥ 施工現場需配備的消防器材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有哪些要求
1、臨時搭設的建築物區域內每100㎡配備2隻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應配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沙池,且周圍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配備一隻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數量與種類合適的滅火器、高壓水泵。
4、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一般不應小於兩處。
5、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道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120m;消防箱內消防水管長度滿足不小於25m的要求。
⑦ 建築工程的應急救援有哪些
1)工程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應制定防觸電、防專坍塌、防高處墜落、屬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主要內容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並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
2)施工現場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3)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應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⑧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規定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