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防驗收規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發布時間2014年8月27日,實施時間2015年5月1日
GB50898-2013《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發布日期2013-06-08 實施日期2013-12-01
GB50084-201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16-2013《自動火災報警設計規范》 實施日期 2015年6月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GB50140-2005《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25204-2010《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GB50222-2015《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70-2005《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12955-2008《防火門規范》
GB14287.4-201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發布時間2014年5月6日,實施時間2015年6月1
GB16280-2014《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發布時間2014年6月24日,實施時間2015年6月1日
GB50067-2014《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2011《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42-2002《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61-200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6-200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81-2006《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實施時間2006年
GB50354-2005《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3-2007《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17945-201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GB50877-2014《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收規范》
CECS154-2003《建築防火封堵應用技術規程》
GA98-2005《混凝土結構防火塗料》
GB50235-2010《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84-2011《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36-2011《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實施時間2011年10月1日
GB50300-201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實施時間2014年5月1日。
GB 50877-2014《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實施時間2014年8月1日。
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實施時間2014年10月1日。
GB/T30735—2014《屋頂及屋頂覆蓋製品外部對火反應試驗方法》,實施時間2014年10月1日。
GB/T14403—2014《建築材料燃燒釋放熱量試驗方法》,實施時間2014年10月1日。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消防驗收: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總則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條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准執行。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
『貳』 新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
新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即新規范GB50116—2013。
1、主機,無論國產還是進口的,所帶的探頭,按鈕及模塊總數,不能超過3200點,超過此數,應增加主機。
2、水泵,風機,都不允許用變頻方式啟動,都得是一步直接啟動,其控制櫃裡面不允許加變頻器。
3、迴路,編的最大號不允許超過200,超過此數,另加迴路。且在迴路上應加隔離器,一個隔離器只能帶32個點。
4、模塊,不允許裝在強電配電櫃(箱)內,應裝在專用模塊盒裡。
5、大樓,無論有多少個聲光報警器,無論有多少個廣播,在火災時候都應全部啟動,應讓每一個部位,每一個角落都同時知道發生了火災,以便快速撤離。
6、當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於獨立的兩個基礎上且相互為剛性連接時,吸水管上應加設柔性連接管;
7、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應有氣囊和漏氣現象。變徑連接時,應採用偏心異徑管件並應採用管頂平接;
8、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應安裝消聲止回閥、控制閥和壓力表;系統的總出水管上還應安裝壓力表和壓力開關;安裝壓力表時應加設緩沖裝置。壓力表和緩沖裝置之間應安裝旋塞;壓力表量程在沒有設計要求時,應為系統工作壓力的2倍~2.5倍;
9、消防水泵的隔振裝置、進出水管柔性接頭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說明和安裝使用說明。
(2)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規范2015擴展閱讀
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消防驗收 網路
『叄』 建築消防驗收規范2016
現行是:〖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整合)
批准日期2014-08-27
被替標准號GB50016-2006GB50045-95
施行日期2015-05-01
主編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參編單位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中國建築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天津市建築設計院
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東北電力設計院華東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
主要起草人杜蘭萍馬恆倪照鵬盧國健沈紋王宗存黃德祥邱培芳張磊王炯杜霞王金元高建民鄭晉麗周詳宋曉勇趙克偉晁海鷗李引擎曾傑劉祖玲郭樹林丁宏軍沈友弟陳雲玉謝樹俊鄭實劉建華黃曉家李向東張鳳新宋孝春寇九貴鄭鐵一
『肆』 消防驗收規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6-2007】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1-2005】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3-2007】
【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81-2006】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 GB50498-2009】
【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 GB50444-2008】
【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877-2014】
【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401-2007】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GA836-2009】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8-2008】
【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354-2005】
【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 DB43T4】
『伍』 建築消防驗收規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部制定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來對建築消防進行驗收,標准規定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裝置,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消防電源及其配電,防火卷簾及防火門七類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和檢驗規程等。
多層建築和高層工業建築各層的每個防火分區,當其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系獨立設置時,則被保護防火分區內的送、回風水平風管與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防火閥,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但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
(5)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規范2015擴展閱讀
火災照明應在下列設置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築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於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設備的開啟關閉,消防水泵,防煙排煙風機的開關,關閉防火閥,停止空調送風機,顯示火災故障報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
『陸』 請問<建築工程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國家是否發布
是分別有施工及驗收規范的,如消火栓系統按《建築給水排水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噴淋系統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1-2005執行、通風排煙按《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43-2002執行;消防弱電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2執行……,還有人防工程、車庫等均有相關規范,除特殊、尖端的領域,沒有一個地方是沒有消防規范的。
『柒』 消防驗收國家規范標准
各施工單位需提供消防驗收資料表一、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前具備條件: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前具備條件:1、技術資料應完整、合法、有效;2、單位工程與消防工程相關的分部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或已進行驗收;3、施工安裝單位已經委託具備資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測試,並已得到檢測資料;4、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和驗收記錄)、設計變更文字記錄、調試報告、竣工報告;5、建設單位應正式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提交申請驗收報告並送交有關技術資料。送交申報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進行全面自查、自驗,並在《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中填寫自檢意見。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所需資料: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所需資料:1、原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所有《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自動消防系統審核意見書》、《建築裝修消防審核意見書》;2、提供經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圖紙,竣工圖紙;3、提供有關消防設備、材料的產品合格證、認證證書、檢測報告等;4、提供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證明;5、提供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報告;6、經建設單位責任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單位對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的安裝、防火卷簾門、木質防火門、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等所有消防系統的調試記錄;7、本單位或工程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
『捌』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有沒有發布國標多少
GB 26783-2011 消防救生照明線
DB33/1067-2010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規范
TSG T7002-2011 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消防員電梯
B 25201-2010 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25203-2010 消防監督技術裝備配備
^GB 50720-201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GB 17945-2010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GA 836-2009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DB37/T 1383-2009 消防控制室建設規范
DB29-66-2004 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疏散系統設計標准
『玖』 消防驗收規范和標准。
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6月25日批准發布GA 836-2009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強制性公共安全行業標准,將於2009年8月1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一項行政許可職責,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災隱患,確保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07年,公安部消防局曾印發《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暫行辦法》,為開展消防驗收工作提供了暫行依據和方法。
2009年5月1日,公安部第106號令頒布施行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依法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依法實施竣工備案檢查的建設工程,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完成工程檢查。
為貫徹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指導和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增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公安部消防局依據國家現行消防法規和相關技術標准,組織山東、北京公安消防總隊以及相關方面的專家,
進行了大量深入調研,多次召開研討會,廣泛徵求各地意見,在總結多年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行業標准。
該標准規定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內容、程序和技術要求,並提供了評定方法,適用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新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擴建等建設工程竣工後實施的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檢查。
經試行,使用單位普遍反映該標准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消防驗收的科學性和效率,對於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行為,提高消防驗收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認真抓好學習培訓,使每名消防驗收人員熟練掌握標準的具體內容,要按照標準的規定,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按照《標准》實施消防驗收。
(9)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規范2015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並說明理由。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准執行。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