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施工具體流程
總體施工順序按照先地下、後地上;先結構、後圍護;先主體、後裝修;先土建、後專專業的總施工順序原則進屬行部署。
主體工程自下而上施工,室內裝修採用自上而下的流向,水、電、電梯和設備等各專業分項工程在結構階段配合結構施工做好預埋及預留的同步作業,其施工階段隨結構與裝修工程穿插進行,專業分項工程與土建工程必須相互密切配合,由項目部統一協調與指揮,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建築工程工期施工規程擴展閱讀
施工順序確定的依據如下:
1.依據合同約定的施工順序的安排,如重點工程、難點工程、控制工期的工程以及對後續影響較大的工程確定先開工;
2.按設計圖紙或設計資料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3.按施工技術、施工規范與操作規程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4.按施工項目整體的施工組織與管理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5.結合施工機械情況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施工順序;
6.依據本地資源和外購資源狀況確定施工順序;
7.依據施工項目的地質、水文及本地氣候變化,對施工項目的影響程度確定施工順序。
㈡ 哪些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的工期有規定
《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專例》等法律、法規中均有建屬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工期的規定。但是,這些法律、法規中的這項規定都是原則性的,並未具體說明什麼情形屬於任意壓縮工期。而具體的工期時間都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法律、法規無法規定。
㈢ 建築工程施工工期是如何確定的
工期一般是以定額來確定的,是經過科學測定的合理工期。
計算施工工專期有兩種方法
①從開工屬到竣工按全部日歷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歷工期」;例子:計劃工期300個日歷,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結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歷天數的和。
②從全部日歷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規定採用日歷工期,以便於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於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於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
㈣ 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規定冬期建築混凝土應滿足哪些要求
混凝土冬季施工規范
1混凝土冬季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1當工地晝夜平均氣溫(最高和最低的平均值或當地時間6時、14時及21時室外氣溫的平均值)連續3d低於5℃或最低氣溫低於-3℃時,混凝土施工應符合本節有關規定。
1.2冬季施工期間,當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配製混凝土、且其抗壓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30%前;或用礦渣硅酸鹽水泥配製混凝土、且其抗壓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40%前,均不得受凍。C15及以下的混凝土,當其抗壓強度達到5MPa前,也不得受凍。
浸水凍溶條件下的混凝土開始受凍時,不得小於設計強度的75%。
1.3進入冬季施工前,應預先做好下列准備工作:
1)根據年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冬季施工的工程項目。對於大跨度拱橋、高架橋、隧道洞口附近及零小分散工程,不宜安排在冬季施工。
2)收集工地氣象台(站)歷年氣象資料,設置工地氣象觀測點,建立觀測制度,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
3)落實有關工程材料、防寒物資、能源和機具設備。
4)編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或培訓。
2冬季施工應根據工程類別、氣象資料、材料來源和工期等要求,通過熱工計算及經濟分析,選擇下列兩類施工方法:
2.1在養護期間不需要對混凝土加熱的蓄熱法、摻外加劑法、負溫早強混凝土法和綜合法。
2.2在養護期間需利用外部熱源對混凝土加熱的暖棚法、蒸氣加熱法、電熱法和熱熱綜合法。
3冬季鋼筋加工應符合本規范第4章有關的規定。
(冬季電弧焊接時,應有防風、防雪及保溫措施,並應選用韌性較好的焊條。焊接後的接頭嚴禁立即接觸冰雪。)
4冬季混凝土的配製和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4.1宜選用較小的水灰和較小的塌落度。當混凝土摻用防凍劑時,其試配強度應較設計強度提高一個等級。
4.2水及骨料應按熱工計算和實際試拌,確定滿足混凝土澆注需要的加熱溫度。
首先應將水加熱,其加熱溫度不宜高於80℃。當骨料不加熱時,水可加熱至80℃以上,但應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熱的水,拌勻後再投入水泥。
當加熱水尚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將骨料均勻加熱,其加熱溫度不應高於60℃。片石混凝土摻用的片石可預熱。
水泥不得直接加熱,宜在使用前運入暖棚內預熱。
當拌制的混凝土出現塌落度減小或發生速凝現象時,應重新調整拌和料的加熱溫度。
混凝土攪拌時間宜較常溫施工延長50%。
4.3骨料不得混有冰雪,凍塊及易凍裂的礦物質。
4.4拌制設備宜設在氣溫不低於10℃的廠房或暖棚內。拌制混凝土前及停止拌制後,應用熱水沖洗攪拌機鼓筒。
4.5混凝土的運輸容器應用熱水沖洗攪拌有保溫設施。運輸時間應縮短,並減少中間倒運。
5冬季混凝土的澆注應符合下列規定:
5.1混凝土澆築前,應清除模板及鋼筋上的冰雪和污漬。當環境氣溫低於-10℃時,應將直徑大於或等於25mm的鋼筋和金屬預埋件加熱至正溫。
5.2新、舊混凝土施工縫的清理工作應符合本規范第5.11節的有關規定。
當舊混凝土面外露鋼筋(預埋件)暴露在冷空氣中時,應對距離新、舊混凝土施工縫1.5m范圍內的舊混凝土和長度在1.0m范圍內的外露鋼筋(預埋件),進行防寒保溫。
當混凝土不需要加熱養護時,混凝土和地基接觸面的溫度不得低於2℃。
當澆注負溫早強混凝土時,對於用凍結法開挖的地基,或在凍結線以上且氣溫低於-5℃的地基應做隔熱層。
5.3混凝土應採用機械振搗並分層連續澆注,分層厚度不得小於5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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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採用加熱養護的整體結構,當混凝土的養護溫度高於40℃時,應預先安排混凝土的澆注順序和施工縫的位置。
5.5噴射混凝土作業區的環境氣溫和進入噴射機的材料溫度不應低於5℃。已噴射混凝土的強度未達到5MPa前不得受凍。
5.6預應力混凝土的孔道灌漿應在正溫下進行,其強度達到25MPa前,不得受凍。
6冬季混凝土的養護與拆模應符合下列規定:
1混凝土開始養護時的溫度應按施工方案通過熱工計算確定,但不得低於5℃,細薄截面結構不宜低於10℃。
2當室外最低溫度高於-15℃時,地下工程或表面系數(冷卻面積和體積的比值)不大於15m-1的工程應優先採用蓄熱法養護,並符合下列規定:
1)所採用的保溫措施應使混凝土的溫度下降到0 ℃以前達到本規范8.1.1條規定的強度。
2)混凝土澆築成型後,應立即防寒保溫。保溫材料應按施工方案設置,並保持乾燥。結構的邊棱隅角應按加強覆蓋保溫,迎風面應採取防風措施。
3)位於基坑中的混凝土,當地下水位較高時,可待頂面混凝土初凝後,採用放水淹沒的方法養護;但當基坑地下水位超出混凝土頂面的高度小於冰層厚度時,不得放水養護。
3當用蓄熱法養護不能達到要求時,可採用外部熱源加熱法養護,養護制度應通過試驗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整體澆注表面系數等於或大於6m-1的結構,升溫速度不得大於15℃/h;小於6m-1的結構,不得大於10℃/h。
2)用蒸氣加熱法養護的混凝土,當採用快硬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時,養護溫度不得高於60℃。
3)採用電熱法養護的混凝土,當結構的表面系數小於15m-1 時,養護溫度不宜高於40℃;大於15 m-1 時,養護溫度不宜高於35℃。
4)恆溫養護結束後,表面系數等於或大於6 m-1的結構,降溫速度不得大於10℃/h;小於6 m-1的結構,不得大於5℃/h。
4 當採用電熱法養護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有混凝土外露面覆蓋後,方可通電加熱。
2)必須採用交流電源,電極的布置應保證混凝土的溫度均勻。當達到設計強度的50%時,應停止通電加熱。
3)工作電壓宜採用50~110V。當每立方米混凝土內鋼筋用量不大於50kg時,也可採用120~220V,嚴禁採用電壓大於380V的電源。
4)養護過程中應觀察混凝土表面的濕度。當表面開始乾燥時,應暫停通電,並以溫水濕潤混凝土表面。
5)摻用減水劑的混凝土,應經試驗確認電熱法養護對其強度無影響後,方可採用。
5 當採用暖棚法養護混凝土時,棚內底部溫度不得低於5℃,且混凝土表面應保持濕潤;採用燃煤加熱時,應將煙氣排出棚外。
6 當混凝土摻用防凍劑時,其養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外露表面應覆蓋,在負溫條件下不得澆水。
2)混凝土初期養護的溫度,不得低於防凍劑規定的溫度;當達不到規定的溫度時,應採取保溫措施。
3)當混凝土溫度低於防凍劑的溫度時,其強度不應小於3.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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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工地施工流程
總體施工順序按照先地下、後地上;先結構、後圍護;先主體、後裝修;先土建、內後專業的總施工順序容原則進行部署。
主體工程自下而上施工,室內裝修採用自上而下的流向,水、電、電梯和設備等各專業分項工程在結構階段配合結構施工做好預埋及預留的同步作業,其施工階段隨結構與裝修工程穿插進行,專業分項工程與土建工程必須相互密切配合,由項目部統一協調與指揮,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施工順序確定的依據如下:
1.依據合同約定的施工順序的安排,如重點工程、難點工程、控制工期的工程以及對後續影響較大的工程確定先開工;
2.按設計圖紙或設計資料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3.按施工技術、施工規范與操作規程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4.按施工項目整體的施工組織與管理的要求確定施工順序;
5.結合施工機械情況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施工順序;
6.依據本地資源和外購資源狀況確定施工順序;
7.依據施工項目的地質、水文及本地氣候變化,對施工項目的影響程度確定施工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