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工程驗收資料分為以下幾個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內報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容意見3. 計劃任務書及批復4.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文件5.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批復文件和年度計劃項目表6. 征地、拆遷等審批文件(包括拆遷、補償等文件)等等。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驗收文件。1. 工程概況表2. 工程竣工總結3.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4.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5.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第三部分、施工技術文件;包括一、建築與結構工程;二、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文件;三、 建築電氣工程文件。四、 智能建築工程文件;五、 通風與空調工程文件六、 電梯工程文件。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報驗和工程報驗等監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圖;一、建築竣工圖;二、結構竣工圖;三、給排水竣工圖;四、 採暖竣工圖;五、電氣竣工圖;六、通風與空調竣工圖。第六部分: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聲像材料(註明文字說明、工程名稱、地點、時間、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⑵ 消防報審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
(三)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建築工程報消防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⑶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需要哪些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新建、擴建工程提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復印件。納入驗收范圍的裝修工程,應提供裝修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消防驗收,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消防)》,方可提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4、消防設施的竣工圖紙;
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按有關規定報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存檔,申報消防驗收時可不提供竣工圖紙。原有消防設施未做系統調整的改建建設工程,申報消防驗收時可不提供竣工圖紙。
5、消防產品清單;
填寫內容包括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監理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監理工程師簽名,建設單位加蓋單位公章蓋章、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具體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規定的市場准入證明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明裝訂成冊,在消防驗收現場備查。
6、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屬消防設施檢測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實施改建工程,如未對原消防設施作系統調整、未增加聯動功能且系統整體功能未受影響的,竣工驗收前可不進行消防設施檢測,但應由物業單位出具證明並加蓋物業公章。
7、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復印件(施工、監理、監測單位加蓋公章);
8、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9、其他因項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報審材料。
(1)《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結果通知單》;
符合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范圍的建設工程,應提交上海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結果通知單》。
需要進行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的工程范圍:
①地上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建設工程(除室內裝修工程);
②地下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建設工程(除室內裝修工程);
③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室內裝修工程和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其他室內裝修工程;
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監督檢查中認為需要見證取樣檢驗的材料。
(2)《鋼結構防火噴塗工程施工質量檢測報告》。(涉及鋼結構防火噴塗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
⑷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由窗口提供表格,單位或個人填寫); 2、建築工程消防專設計審核意見表及相屬關批復文件(復印件、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3、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合格的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4、消防工程施工安裝單位資格證書(復印件)、施工安裝調試記錄、消防產品相關證明、出廠合格證、隱蔽工程記錄、設計施工變更內容記錄等相關資料(以上材料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5、內裝修防火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⑸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哪些手續
1.填寫建設工抄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提供(原)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提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5.消防產品登記表; 6.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消防產品身份信息證明(掃描標簽);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8.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附檢測單位資質); 9.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檢測報告; 10.竣工圖紙(施工單位加蓋竣工章); 11.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⑹ 消防工程報建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消防工程報建需要的證件和流程:
1.填報《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填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築工程所在單位地形圖(1/10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3.建築工程項目1/500實測總平面圖一式兩份,計經委立項批文,城建規劃部門勘測紅線圖一份;
4.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及其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項目應送消防設計專篇
5.設計任務書、說明書、工業建築應有生產工藝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質、數量和運輸、儲存方式等資料;
6.全套土建、結構、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7.建築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並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8.設計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6)建築工程報消防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條件:
1.已竣工的建築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後,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並填報《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復印件、建築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
主要消防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對其產品、設備的數量、型號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
9.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消防設施系統調試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消防設施聯動測試報告;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消防報審分總平消防報審和單體建築消防報審,單體建築消防報審不用立面、剖面,只要總平、標准層、地下室(如有)、商鋪的水電、建築平面圖,以及建設工程消防審核申報表。
⑺ 建設工程報消防需要哪些圖紙
消防審查來建設單位需提交源的資料:
1、建築設計消防審核申請表(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應訪有下載) ;
2、建設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屬證及附圖或有權部門批準的立項文件、廈門市政府核發的用地紅線 圖及用地批復;
3、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方案批復通知書;
4、所需提交的相關圖紙及其它資料:
A、蓋有出圖章的建築施工圖(藍圖)1套,並加蓋注冊建築師注冊章(含建築、水、電、暖道);
B、蓋有出圖章的總平面圖(藍圖)1份,並加蓋注冊建築師注冊章(比例1:500或1:1000);
C、高層民用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甲、乙類生產、存儲項目的消防專篇。
註:以公開出讓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設項目,第2條改為項目《建設用地批准書》及附規劃指標的宗地界址圖。
⑻ 報消防開工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報消防開工手續需要准備以下六點:
1.施工單位填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審核申報表》。(一式兩份)
2.相關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及用火用電制度(蓋單位公章)
4.甲、乙雙方簽訂的消防安全協議(原件)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以施工現場平面圖和文字形式表示)
6.施工單位的委託書及授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准備好以上所有資料後,將資料文件均裝入藍色塑料檔案盒,側面粘貼工程名稱,字體為電腦列印的二號宋體字。遞交到消防局,如果沒有任何問 題,消防局當天會下發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拿到它之後您就可以順利開工了。
具體要求包括:
(1)標明消防車道和消防器材
(2)每個臨建與周圍建築物的距離,包括臨建與毗鄰建築物的距離、與新建建築主體的距離
(3)臨建層數、出口位置、樓梯位置、材質(如果採用難燃材料作,如彩鋼板,應該提供由施單位現場取樣到相應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檢驗,提供B1級檢驗報告原件)
⑼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由窗口提供表格,單位或個人填寫);
2、建內築工程消防設容計審核意見表及相關批復文件(復印件、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3、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合格的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4、消防工程施工安裝單位資格證書(復印件)、施工安裝調試記錄、消防產品相關證明、出廠合格證、隱蔽工程記錄、設計施工變更內容記錄等相關資料(以上材料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5、內裝修防火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