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的所有地方現場監理員也要簽字
所有分部(子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均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其它分項、檢驗批均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另外,表格中基本已規定了由誰簽字。
B. 建築結構設計中簽字誰的責任最大嗎
按《建築法》結構設計主要責任人應當是注冊結構師,他是法定設計人,因而要負有全部法定設計責任。根據「誰設計誰負責」的原則,實際設計人應當負有部分責任;審核人僅負審核責任;校對現在已經幾乎不存在這個工作了,相當於主設計助理,但也只能負有校對責任。說得很寬泛,舉幾個小例子吧:
無論是什麼樣的工程問題,注冊簽字人要負有主要責任,不再舉例,定量的話,應當有60~70%的責任。因為他才是法定有權設計並有資格對其設計負責的設計人員。
審核人,大多數情況下的作用是審核圖紙有沒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如果有,那麼他應當負有其審核責任;如果沒有,他就無責任。他的責任比例應當在30%左右。
實際設計的工程師,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受法定設計人委託的具有一定設計能力的設計人員,按代理(被委託)人的法律責任,其在行使代理權范圍內的全部責任應當由委託人負責;但若行使了超越委託許可權的,應由個人承擔。按現在市場情況,沒有注冊人認可的情況下,正式圖紙不會發放施工單位。即基本不存在後者,所以,這種情況下,實際設計人不應承擔超過10%的責任。
校對與制圖,基本與上面的情況相同。但其責任范圍更小——校對只負責審對圖紙是否符合注冊結構師指令;或計算書面內容、或圖紙與計算書面內容的符合性等。不能負責設計人意圖是否准確表達及其設計意圖的正確性、計算方法的准確性等非書面內容。制圖則只負責按設計人書面意見繪制圖紙。
基本情況,只能約略的說說,相關細節需要查考有關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C. 建築工程混凝土澆築申請書必須要項目總監簽字嗎
嗯,原則上必須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實際操作的時候,總監基本很少在施工現場,都等總監簽字,砼就不用澆了。。多是代簽的。
D. 未經誰簽字批準的建築材料不得在建築工程上使用
專業監理工程師
《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E. 工程簽證單是監理工程師簽字還是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由監理工程師簽字。
監理工程師的任職條件: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建築、土木、工民建類相關專業。
2、2年以上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有監理工程師證或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者優先。
3、熟悉建設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具有專業技術水平、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以及工程管理經驗。
4、有較高的判斷決策能力,能及時決斷,靈活應變,能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具備良好的協調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語言表達、交際溝通能力。
簽證七原則
1 、准確計算原則:如工程量簽證要盡可能做到詳細、准確計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確計算工程量套綜合單價(或定額單價)的內容,一般只能簽工程量而不能簽人工工日和機械台班數量。
2 、實事求是原則:如無法套用綜合單價(或定額單價)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可只簽所發生的人工工日或機械台班數量,但應嚴格把握,實際發生多少簽多少,不得將其他因素考慮進去以增大數量進行補償。
3 、及時處理原則:現場簽證不論是承包商,還是業主均應抓緊時間及時處理,以免由於時過境遷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且可避免現場簽證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現象產生。
4 、避免重復原則:在辦理簽證時,必須注意簽證單上的內容與合同承諾、設計圖紙、預算定額、費用定額、預算定額計價、工程量清單計價等所包含的內容是否有重復,對重復項目內容不得再計算簽證費用。
5 、廢料回收原則:因現場簽證中許多是障礙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發生的材料或設備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註明),應簽明回收單位,並由回收單位出具證明。
6 、現場跟蹤原則:為了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投資,凡是費用數額較大(具體額度由業主根據工程大小確定)的簽證,在費用發生之前,承包商應與現場監理人員及造價審核人員一同到現場察看。
7 、授權適度原則:分清簽證許可權,加強簽證管理,簽證必須由誰來簽認,誰簽認才有效,什麼樣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項必須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F. 房屋建築監理工程師簽字規范用語
本人經常這么簽:同意按此方案施工,希望在實際施工當中繼續完善。
這么簽,就是回說,你雖然同答意這個方案,但認為這個方案還存在很多問題,以後真出事了,你沒有責任。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G. 代簽建築工程的所有簽字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行為人是委託、授權他人簽字,或者是他人代為簽字,行為人事後認可或者默認,行為人同樣要承擔責任。如果有別人代簽,一定要用書面表示保留意見,否則有可能被認為默認。
根據權、責相一致的原則,如果其他工作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服從法定代表及其代理人的指令的行為,不違反法定代表人的意志行為或者被法定代表人認可或默認的行為,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其後果均應由法定代表人承擔。但法律規定由其他工作人員本人承擔的除外。
刑法分則137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簽字人沒有看過文件,你是否能肯定質量符合要求?最終竣工資料送到公司被認可。安全員、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的行為也相應被公司認可。
總監也是監理單位的組成部份之一,總監也必須在監理單位的控制下工作。所謂總監負責制,並不解除法人單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責任。總監對法人單位負責和對業主負責是一致的。如果總監違反《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可能會被責令停業一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30條規定,監理單位從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收《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1,假借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工作;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所以為安全員、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給人代簽字的行為,最終自己的責任也無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代簽安全員如果出事的話只要查起來,你代簽的人要負全責的.因為就算安全員有寫委託簽字書也沒用.我如果後果不是太嚴重的話吊銷證件,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事故很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是你們公司交.但你是編外人員就要你交了...
建議你離開那個公司估計那個公司也不怎麼樣!一般資料員找人代簽的是不會讓你們簽安全員.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和監理的....還好沒讓你簽項目經理跟總監,如果簽那個的不管是路還是橋或土建出事第一個抓個肯定是你.因為字是你簽的.出了問題他們能推卸責任的.
H. 建築的施工圖紙簽字應符合什麼規定
要有相應執業資格的人簽字.比如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建築工程師,還有專業會簽等.各個設計院的簽字欄設計好像都不一樣,不過無外乎設計\校對\審核\專業負責人\設計總負責人\其他專業會簽等.
I. 混凝土建築令到底是監理員簽字還是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或者是總監簽字
嚴格來說是總監簽,但是總監授權專業監理工程師,那麼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仍然有效,如果施工單位對通知單有疑問,可向總監理工程師發函確認,總監收函後48小時內給予書面回答,不回答者,視為已授權專業監理。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到你。
J. 建築工程結算一定要由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嗎
1、可以在建築公司蓋章,也可以在事務所蓋章,還可以在建設單位蓋章等等;
2、主要是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來蓋章,但原則上是在你所在單位進行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