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任職條件
要是到公司上班,有中級職稱證就可以了。
要是到項目工程現場管理,那不僅要有證書而且要有經驗。
其實主要是這幾個證
工程師
造價師
建造師
B. 建築工程設計的工程負責人有什麼要求
理論上是工程師資格即可,但我們這里都是至少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才能擔任。畢竟要統籌各個專業,需要的能力和負的責任都很大,而且需要項目負責人蓋章的,而只有二注以上才有章蓋嘛,你說呢
C. 施工現場總負責人的職責是什麼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職責:一、施工現場帶班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二、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三、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日的25%。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四、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對於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託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五、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六、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七、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並簽字存檔備查。八、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託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3)建築工程負責人擴展閱讀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施工現場,是指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施工現場的管理要求:1、安置施工告示牌,將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文明施工責任人以及監督電話等信息進行公示;2、開挖路面盡量採用人工開挖取代機械施工;3、 鋪設鋼板,做好防噪措施;4、施工現場施工余土及時清運,無法清運的做好覆蓋,防止揚塵。參考資料網路—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
D. 在建築工程中技術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有區別嗎
技術負責人是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整個項目的技術工作;負責對整個項目的鋼筋下料審查、核對工作;負責工程技術資料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負責對甲方監理、隱蔽工程、設計變更、工程增減的簽證工作等。而項目負責人主要對整個工程項目的組織機構設置、成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經濟合同審核簽字、財務等總負責。
E. 建築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條件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整個項目的技術工作。
① 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計劃;
② 編制材料計劃、包括月計劃、資金使用計劃;
③ 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④ 負責對土建、水電、綠化各分項工程的部位技術交底及施工工藝做法對下交底,並負責協調土建、水電、綠化的施工工序搭接的相互間的配合工作,土建、水電、綠化的施工員相互配合工作。
⑤ 負責對材料進場的核實,對施工隊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量進行數量、質量驗收,並負責對進度、安全、質量、現場管理、成本控制的檢查工作。
⑥ 負責對整個項目的鋼筋下料審查、核對工作。
⑦ 負責對甲方監理、隱蔽工程、設計變更、工程增減的簽證工作。
⑧ 按公司的要求做整個項目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⑨ 負責工程技術資料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5)建築工程負責人擴展閱讀:
首選建設單位預先做好市場調查,看是否在此開發會有什麼樣的前景,隨後編制可行型研究報告,規劃藍圖,辦理土地使用證,城市規劃許可證。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勘探,設計單位招標,確立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根據地質勘探報告及甲方的規劃藍圖開始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圖紙審批,去消防部門備案,去所在地建委備案,去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招標,確立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然後進入施工階段的工作。
F. 建築工程技術負責人工作內容
1、學習研究施工圖紙,熟悉圖紙尺寸,負責該項目的施工技術。
2、負責組織本項目測版量、定位、放線權、計量、技術復核、隱蔽工程驗收工作。
3、組織圖紙預審和參加圖紙會審,並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全面負責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推廣任務,努力把本工程項目建設成為科技推廣示範工程。
5、組織圖紙預審和參加圖紙會審,並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6、參與日常工程安全質量檢查,組織施工班組按照處理要求進行事故處理。
7、負責對設計院、業主、監理部及總包的技術交涉,審批須交上述單位的技術核定、設計變更、技術簽證等。
8、參與重大事故的處理。
拓展資料
1、建築工程技術為普通高職高專土建大類專業目錄下設的一門專業,屬於土建施工類專業。該專業為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學制三年。建築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包括土建、採暖衛生與煤氣工程、電梯和消防,給排水工程五個方面,專業應具備建築工程技術人員從業必須的文化基礎與專業理論知識,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一線技術與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2、建築工程技術負責人可以考取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證書分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工程類職稱證書。
G. 建設工程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有哪些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包括哪些單位
你問的是: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中的責任主體?
答:
第一條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指承擔建築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是指參與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H. 建築工程工地負責人、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直接責任人、項目安全責任人分別是哪些人
建築工來程工地負責人是該項目自的項目經理;
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別為事故者或肇事者(直接責任)、項目安全員(管理責任)、項目經理(領導責任);
安全直接責任人為:(如違章則為)事故者或肇事者、(如不違章則為)項目安全員和項目經理;
項目安全責任人為項目安全員和項目經理。
I. 建築工程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有什麼區別
建築工程中項目負責人是指負責整個區域內所有項目技術負責人,是指在一定的范圍內所管轄的技術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