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施工安全資料培訓講義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的目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1.了解安全生產的狀態,為分析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據。
2.發現問題、暴露隱患,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
3.發現、總結及交流安全生產的成功經驗,推動地區乃至行業和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4.利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制止違章指揮,糾正違章作業,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安全檢查是主動性的安全防範。
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設備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2 .安全檢查要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具體確定檢查的項目和檢查的標准。
(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安全責任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並得到了確認。
(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4)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並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7)查教育培訓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8)查操作行為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9)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10)查傷亡事故處理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
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形式
1.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為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開工、復工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設備設施安全驗收檢查等。
2.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應根據檢查的目的、內容而定,因此參加檢查的組成人員也就不完全相同。
(l)定期安全檢查。建築施工企業應建立定期分級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安全檢查屬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檢查,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應至少每旬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工作,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檢查應由項目經理親自組織。
(2)經常性安全檢查。建築工程施工應經常開展預防性的安全檢查工作,以便於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施工現場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方式主要有:
1)現場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每天例行開展的安全巡視、巡查。
2)現場項目經理、責任工程師及相關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進行的安全檢查。
3)作業班組在班前、班中、班後進行的安全檢查
(3)季節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主要是針對氣候特點(如:暑季、雨季、風季、冬季等)可能給安全生產造成的不利影響或帶來的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
(4)節假日安全檢查。在節假日、特別是重大或傳統節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前後和節日期間,為防止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思想麻痹、紀律鬆懈等進行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加班,更要認真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5)開工、復工安全檢查。針對工程項目開工、復工之前進行的安全檢查,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
(6)專業性安全檢查。由有關專業人員對現場某項專業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系統性的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檢查。這類檢查專業性強,主要應由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7)設備設施安全驗收檢查。針對現場塔吊等起重設備、外用施工電梯、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電氣設備、腳手架、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等設備設施在安裝、搭設過程中或完成後進行的安全驗收、檢查。
四、安全檢查的要求
1.根據檢查內容配備力量,抽調專業人員,確定檢查負責人,明確分工。
2.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檢查標准、重點、關鍵部位。對大面積或數量多的項目可採取系統的觀感和一定數量的測點相結合的檢查方法。檢查時盡量採用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
3.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對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4.認真、詳細進行檢查記錄,特別是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及處理意見等。採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
5.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該進行登記,並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並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對凡是有即發型事故危險的隱患,檢察人員應責令其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6.盡可能系統、定量地做出檢查結論,進行安全評價。以利受檢單位根據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加強管理。
7.檢查後應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查被檢單位是否按「三定」原則(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後,進行銷案。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方法
建築工程安全檢查在正確使用安全檢查表的基礎上,可以採用「聽」「問」「看」「量」測「運轉試驗」等方法進行。
一、「聽」。聽取基層管理人員或施工現場安全員匯報安全生產情況,介紹現場安全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今後的發展方向。
二、「問」。主要是指通過詢問、提問,對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進行的應知應會抽查,以便了解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三、「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和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例如:查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的持證上崗情況;現場安全標志設置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現場安全防護情況;現場安全設施及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配置情況等。
四、「量」。主要是指使用測量工具對施工現場的一些設施、裝置進行實測實量。例如:對腳手架各種桿件間距的測量;對現場安全防護欄桿高度的測量;對電氣開關箱安裝高度的測量;對在建工程與外電邊線安全距離的測量等。
五、「測」。主要是指使用專用儀器、儀表等監測器具對特定對象關鍵特性技術參數的測試。例如:使用漏電保護器測試儀對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漏電動作時間的測試;使用地阻儀對現場各種接地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使用兆歐表對電機絕緣電阻的測試;使用經緯儀對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垂直度的測試等。
六、「運轉試驗」。主要是指由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實際操作、試驗,檢驗其運轉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裝置的靈敏性。例如:對塔吊力矩限制器、變幅限位器、起重限位器等安全裝置的試驗;對施工電梯制動器、限速器、上下極限限位器、門聯鎖裝置等安全裝置的試驗;對龍門架超高限位器、斷繩保護器等安全裝置的試驗等。
㈡ 建築工程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培訓什麼
施工現場安全員的工作內容要從培訓和職責來說,具體的執行就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側重管理)、標准規范(側重技術)。
一、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3號令),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依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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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內容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1) 突發事件急救。
①熱水燙傷立即用冷水沖患處使之冷卻,並脫去患處的衣服。
②高處墜落,要立即使墜落者平靜躺下;如有外傷,可用清水或葯皂清洗傷口,用紗布包紮。
③脫臼:讓傷者保持舒服的姿勢,用冷水敷患處,絕不能熱敷。
④中暑:迅速將中暑者移到通風涼爽處,解開上衣,用涼水擦頭或用酒精擦身,中暑的讓其多飲涼水,伴以十滴水等解暑葯。
⑤食物中毒:找救護車的同時,給患者灌服溫水、鹽水或牛奶;用手指等物品伸進患者嘴中刺激咽喉使其嘔吐。
⑥飛來物擊中眼睛;用干凈水沖洗眼睛,不要用手探,如果眼睛出血,可輕敷紗布,再加上一層冷濕布,用綳帶纏好。
(2) 居家滅火法:
1、迅速拔打火警電話 119,講清地點,去路口等候消防車。
2、用面盆、水桶等器皿傳水滅火,能找到消防拴更好。
3、個別物品著火,要趕緊把著火物搬到室外滅火。
4、油鍋起火,直接蓋上鍋蓋,關掉電源。
5、家用電器著火,先切斷電源,然後用毛毯、棉被窒息滅火,如仍未熄滅,再用水澆。
6、電視機著火用毛毯,棉被窒息滅火時、人要站在電視機側後以防顯像管爆裂傷人。
7、煤氣、液化氣灶著火,要先關閉閥門,用圍裙、衣物、被褥等浸水後捂蓋,往上澆水。
8、救火時門窗要開的慢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和火焰突然竄出傷人。
9、將燃燒點附近的可燃物或液化氣罐及時疏散到安全地點。
家庭生活:
(1)家庭所用電器的總功率必須小於進戶線的總功率,防止因線路超負荷引起短路造成火災。
(2)外出家中無人時,必須將所有電源斷開,避免因電器長時間通電發熱引起火災。
(3)使用液化氣時,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防止因刮風或液體將火撲滅,造成液化氣泄漏,發生爆炸。
(4)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險品。
(5)不要輕易將陌生人帶入家中,以防萬一。
社會公約:
(1)外出上街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要隨便橫穿馬路或闖紅燈,一定要一看二慢三通過。
(2)乘坐車輛外出時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車的安全狀況,盡量不要乘坐個體私人車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3)因天氣變化防礙交通時,一定要做好防範措施。
(4)放學後應及時回家,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家人或同學、教師講清楚。晚上盡量在九點之前回家,不走地處偏僻、人煙稀少的路巷。
(5)女生外出盡量結伴而行,外出時不要輕信陌生人的活,以免上當受騙。
(6)在外吃飯,一定要食用衛生食物,不要在路邊小吃攤吃飯,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保證身體健康。
(7)緊急情況的處理:
如果發生火災、交通事故、治安事故,應立即向當地消防、公安、交通部門聯系請求援助:火警電話:119 交通肇事:122 急救電話:120 盜警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