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確定建築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的款項。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或者租賃業勞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2、財稅[2006]177號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177號)明確規定:二、建築業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建築業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一)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和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款項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3、《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由此可見,建築企業從事的建築工程勞務取得收入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一,採取預收款方式收取工程款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其二,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其三,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規定,施工單位收取工程價款時,應該開具建築業發票。
❷ 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3%還是5
建築業營業稅: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計算繳納營業稅。
建築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承包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所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即建築安裝企業向建築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及價外費用。
(1)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築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3)納稅人將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首先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4)納稅人提供裝飾勞務的,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營業額。
(5)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道,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營業額中。
(2)廣西建築業營業稅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建築業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及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規定付款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或者 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3、納稅人自薦建築物,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銷售自建建建築物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將自建建築物對外贈與,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該建築物產權轉移的當天。
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建設方為扣繳義務人的,其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扣繳義務人支付工程款的當天;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的,其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扣繳義務人帶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❸ 建築業營業稅如何計算
答:建築業應納營業稅按照建築業營業額依3%的稅率計算。
建築業營業額是承包建築、修繕、安裝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即工程價款及工程價款之外的各種費用。
具體如下:
(1)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2)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款.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並入計稅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建築企業由於工程質量問題而發生企業向建設單位支付的罰款和因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3)建築業總承包人支付給轉包人或分包人的工程價款,可以從其總承包額中扣除。
(4)自建自售建築物,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除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外,同時徵收一道「建築業」營業稅。
內部施工隊為本單位承擔建築安裝業務,凡同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論是否編制工程預算,也不論工程價款中是否包括營業稅稅金,均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凡不與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徵收營業稅。
(5)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在徵收營業稅時,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費全額徵收營業稅。
(6)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安裝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反之,如果納稅人將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不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不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
(7)代理電信工程、疏浚工程、打井工程按「建築業」稅目征稅。
(8)從事為開發土地、建築房屋而進行平整土地業務的,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9)工業企業委託其所屬的獨立核算的安裝隊或勞動服務公司安裝其自產產品,應按「建築業」徵收營業稅。
(10)有線電視安裝費(初裝費)應按建築業稅目征稅。(11)對招標.投標的建築安裝工程,中標的價格是營業稅營業額,中標價格以後有調整的,以調整以後的實際收入額為營業額。
例如,取得的工程收入500萬元,材料差價款60萬元,勞保費2萬元,全優工程獎8萬元,則應繳納的營業稅款=(500+60+2+8)×3%=17.1(萬元)。
❹ 建築業的營業稅是怎麼算的
總包方可以扣減分包方開具的建築發票的營業額。
分包方按分包業務的3%繳納營業稅
例如總包1000元,其中600元分包做
分包營業稅 600*3%=18
總包營業稅 (1000-600)*3%=12
❺ 建築業營業稅計算
征稅范圍: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等,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等項目內容。(不包括自建行為的出租和投資入股,承擔風險的行為)
計稅依據:1、如果你將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其他人,就是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的余額為營業額。
2、如果你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包括裝飾勞務)的,營業額應當加上所用原材料、設備、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從事安裝工程作業的,安裝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包括設備價款。如果發包方提供,那就不包括;如果設備由承包方提供,與安裝勞務一並收款,營業額就包括設備價款。
3.自建房屋對外銷售的,繳納營業稅。無償贈送的視同銷售。
4、如果你受託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等取得勞務收入,屬於建築業,但是如果你同時代委託方支付了拆遷補償費,就是按照服務業中代理業征稅。
稅率:營業稅中建築業屬於3%的比例稅率
稅收優惠:自2011年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營業稅。還有一些就是與地方政府合作也可以免徵。
綜上所述:營業稅=營業額(從計稅依據和稅收優惠中看)*稅率(3%)
❻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按照為10%和3%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以下項目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依3%的徵收率計稅外,其餘項目必須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按照10%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6)廣西建築業營業稅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等,包括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等內容。它具有流動性大,建築產品多樣、施工條件多變,施工周期較長等特點。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分包是指建築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轉包是指將工程總承包單位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行為。
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安裝喚脊: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悔弊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碧鏈族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❼ 建築企業營業稅
營業稅的計稅原理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等於應稅營業額乘以稅率。在決定納稅人應納營業稅額的兩個因素中,營業稅稅率比較固定,在一般情況下,從稅率上節稅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成為節稅的因素,而營業額則要靈活得多,經營雙方可以面議價格,這給納稅人提供了節稅的空間。而且,建築業的稅收管理具有其復雜性和獨特性,相應地也為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
籌劃之一:建築承包公司的營業額
對工程承包公司與施工單位是否簽訂承包合同,將劃歸營業稅兩個不同的稅目,即建築業和服務業。而建築業的適用稅率為3%,服務業的適用稅率為5%,這就為工程承包公司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契機。
根據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如果工程承包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工程承包A公司,承攬一辦公大樓的建築工程,工程總造價為1800萬元,施工單位為B建築公司,承包金額為1500萬元。如果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分包合同,則A公司應納營業稅適用3%的稅率,應納稅額為:(1800-1500)×3%=9萬元。
如果雙方未簽訂分包合同,A公司只負責組織協調業務,所收取的300萬元的應屬「服務業」稅目,適用5%的稅率,此時應納稅額為:300×5%=15萬元。
籌劃之二:建築公司所用原材料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築、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或是包工不包料工程,營業額均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動力的價款。這就要求企業通過精打細算,嚴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預算開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從而降低工程材料、物資等的價款,運用合理的手段減少應計稅營業額,從而達到營業稅的節稅目的。
如果:某單位建造一棟辦公樓,將工程發包給某施工單位。工程承包金額為800萬元,工程所用材料由該單位自行到市場上購買,材料款為500萬元,工程承包金額和材料費合計為1300萬元。如果由施工單位包工包料,施工單位可到材料生產廠家直接批量采購,材料款只需400萬元,工程承包金額和材料費合計為1200萬元。因此,採用包工包料形式,施工企業可節稅:1300×3%-1200×3%=3萬元
籌劃之三:設備安裝公司的稅收
根據《中華人氏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這就要求建築安裝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建築安裝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其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如某安裝企業承包某單位傳動設備的安裝工程,原計劃由安裝企業提供設備並負責安裝,工程總造價為250萬元,在安裝企業經過稅收籌劃後,決定改為只負責安裝業務,收取安裝費50萬,設備由單位自行采購提供。則該安裝企業可節稅:250×3%-50×3%=6萬元。
❽ 建築業營業稅的計算以及總承包人如何徵收營業稅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建築業的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凡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對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築業」稅目3%徵收營業稅。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只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稅率是5%。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是指簽訂了合同的總承包人的分包行為。
❾ 建築業營業稅怎麼計算
建築業營業稅按3%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