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設計核心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
一、確定評價對象和評價目的 人員績效考評的評價對象是中各個層次、各種崗位的人員的工作成果。既可以是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基層管理人員,也應該包括技術人員和現場操作人員。評價目的是評判他們對的貢獻程度後運用評價的結果,提出有效的激勵措施,使得人員繼續為做出貢獻。對於管理人員來講其業績多半體現在所管轄的組織的整體業績。那麼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經營者的業績則體現在所經營的所取得效益以及與相關的各種關系的處理狀況。從評價結果來決定經營者的年薪、榮譽或承擔損失。
二、 擬定評價指標和指標體系
1、 收集內部或與相關的資料,進行體系輪廓設計。按層次結構分析法,評價指標體系的目標層是經營業績。
一級指標 A1=國有的經濟效益 A2=市場地位 A3=對公眾顧客關系 A4=同國家的關系 A5=員工關系及能力發展 A6=股東關系
二級指標 B11=生產要素的利用 B12=優質產品率 B13=商品銷售率 B14=資金利稅率 B15=成本利稅率 B21=市場佔有率 B22=增長率 A31=環境污染狀況 A32=產品對消費者的滿足性質 B30=對公益事業的貢獻 B31=污染狀況 B32=產品滿足性質 B33=服務 B34=對公益事業貢獻 B41=稅收 B42=國有資產的保值 B51=員工的報酬水平 B52=員工的發展 B61=股東的報酬率 B62=股票的走勢 B63=資本金的利潤率
三級指標 對應於 B11 C111=全員勞動生產率 C112=原材料利用率 C113=生產能力利用率 C114=成本費用利潤率 評價指標體系說明如下:
以上指標中,既有財務數據為基礎的硬指標,又有一些主觀判定或市場調查的資料為基礎的軟指標,從而全方位的對經營效益做出評價。
2、 建立相應的統計指標系統。統計指標系統是根據評價指標體系的需要而設計的,是為評價指標體系服務的。它將評價指標體系各項指標所需要的統計數據清晰的、系統的、有層次的表示出來。統計指標體系是評價指標體系的輔助系統。
Ⅱ 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的要求與原則
研究不同水土保持治理模式下的治理效益評價體系,需要構建一套實用的,能夠全面准確地判斷和評價水土保持治理效益的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應滿足以下要求:①能夠全面反映影響水土保持治理效益各因素的現狀。指標體系中既要包括能反映生態、社會、經濟各系統本身主要情況的指標,又要包括能反映其相互間協調程度的指標,還應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系統性。②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為了能夠運用指標體系對不同治理模式的各主要方面做出准確的判斷和評價,所選指標要盡可能量化,同時對一些有重要意義而又難以定量的因素,可用定性指標進行描述。③靜態指標與動態指標相結合。生態系統、社會系統、經濟系統本身都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其相互間的關系也是動態變化的,因此要求指標體系既能反映其現狀,又能反映其主要變化趨勢。④指標體系的實用性和針對性。所選指標應該針對研究區域的實際狀況,而且比較易於測定或獲取。⑤所選指標應該與不同治理模式有密切關系或對其有直接影響。影響治理模式的因素很多,只應考慮與治理模式有密切關系或有直接影響的指標。
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是綜合評價工作的基礎。評價指標體系科學與否,直接影響到評價結果的准確性和客觀性。因此,構建指標體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①系統性原則。指標的設置要從各個方面全面完整地反映出評價對象的各個主要影響因素。②可比性原則。同一指標對所有的評價對象應具有相同的標准尺度,便於評價對象間相互比較和分析。③通用性原則。指標的選取要盡量滿足能夠反映各方案的要求,避免選取某些僅對某一方案適用的特殊指標。④簡潔性原則。指標的描述要簡潔准確,指標的含義要明確具體,避免指標之間內容的相互交叉和重復,同時,在不影響指標系統性的原則下,盡量減少指標數量。
Ⅲ 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方法
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分兩步來完成,具體如下:
(1)環境影響要素分析
按照環境影響因素對基坑降水活動的敏感程度可以劃分為:敏感因子、重要因子、一般因子。敏感因子是指對基坑降水活動極為敏感或者具有決定性作用的環境因子,重要因子是指對基坑降水活動具有重要影響或者基坑降水活動較容易改變其環境性狀的因子,而一般因子則是對基坑降水活動影響不大或者基坑降水活動不易改變其性狀的因子。一般選擇敏感因子和重要因子作為基坑降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影響要素,尤其敏感因子的選取對基坑降水環境影響評價的結果起著極為關鍵的作用。
基坑降水環境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影響基坑降水的環境因素,即環境固有的工程能力,表現在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設計條件(如支護模式、降水方式等);二是基坑降水所影響的環境,即環境承受的工程能力,表現在周邊環境(如已有建築物、管線、道路、堆載等)對基坑降水的響應。基坑降水環境影響要素分析如圖3.2所示。
(2)指標體系的構建
指標體系是用來表徵具體環境特性和質量的指標體系。因為實際的環境千差萬別,研究內容各不相同,所以建立統一的指標體系解決不同區域的環境評價顯然是不切實際的,但是根據影響因素分析,建立相對統一的指標體系又是可行的。
圖3.2 環境影響要素分析
指標體現構建方法常用的有綜合法、分析法、目標層次法、交叉法、指標屬性分組法五種。根據評價目的,即基坑降水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本書採用目標層次法,設計了目標層次式的指標體系結構。評價指標的選取是通過對環境影響要素的理論分析,結合已知基坑環境影響作用,響應數據的統計分析結果,按照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區分不同層次的因素指標,進行分層歸類,建立具有代表性、可比性和准確性的指標體系。基坑降水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如圖3.3所示。
圖3.3 基坑降水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
Ⅳ 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是什麼
(1)系統性原則。各指標之間要有一定的邏輯關系,它們不但要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生態、經濟、社會子系統的主要特徵和狀態,而且還要反映生態一經濟一社會系統之間的內在聯系。
(2)典型性原則。務必確保評價指標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盡可能准確反映出特定區域——高西溝的環境、經濟、社會變化的綜合特徵,即使在減少指標數量的情況下,也要便於數據計算和提高結果的可靠性。
(3)動態性原則。生態一經濟一社會效益的互動發展需要通過一定時間尺度的指標才能反映出來。
(4)簡明科學性原則。各指標體系的設計及評價指標的選擇必須以科學性為原則,能客觀真實地反映高西溝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狀況,能客觀全面反映出各指標之間的真實關系。
(5)可比、可操作、可量化原則。指標選擇上,特別注意在總體范圍內的一致性,指標體系的構建是為區域政策制定和科學管理服務的,指標選取的計算量度和計算方法必須一致統一,各指標盡量簡單明了、微觀性強、便於收集。
(6)綜合性原則。生態一經濟一社會的互動「雙贏」是生態經濟建設的最終目標,也是綜合評價的重點。
Ⅳ 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崗復位績效評價指標要制盡可能量化。盡可能將能夠量化的指標量化,不能量化的標准化,不能標准化的行為化。
二、突出「目標導向」。設計績效指標要注意組織目標與崗位目標的一致性。
三、突出少而精的原則。設計績效指標體系要做到結構簡單、言簡意賅,讓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充分了解績效評價系統,有效縮簡訊息的處理過程乃至整個評價過程,提高績效評價的工作效率和員工接受度。
Ⅵ 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6.3.1 評價指標構建方法
6.3.1.1 代表性評價指標構建方法
目前,國際上對於土地生態評價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2個,即壓力-狀態-響應評價體系和土地條件變化評價指標體系。
(1)壓力-狀態-響應(PSR)評價體系「壓力-狀態-響應」(Pressure-State-Response,PSR)評價體系是世界銀行、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發展署、聯合國環境署在1996年聯合開展的土地質量指標研究項目中所提出的研究成果。該評價體系主要目的是回答發生了什麼、為了什麼、我們如何做這3個問題。其中,壓力指標用以表明那些造成妨礙持續發展的人類活動和消費模式或經濟系統的一些因素;狀態指標用以反映持續發展過程中各系統的狀態;響應指標用以表明人類為促進持續發展進程所採取的對策。這種方法適合於選取生態環境方面的指標,而對於社會經濟方面的指標不太適合。PSR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提供的是一種評價思路,它強調在分析應用過程中,必須把壓力指標、狀態指標和響應指標結合起來考慮,而不能僅僅依賴某一項指標,孤立地考察一項指標往往可能得出不正確的結論。各國各地區在實際應用過程中,要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通過補充、完善來靈活運用。
(2)土地條件變化評價指標體系:土地條件變化評價指標體系是由M.Vieira等人提出的。在這個指標框架中,M.Vieira提出了定性和定量兩種土地條件變化指標,其中定性變化指標要求直觀、易於獲取,如土壤顏色、地表形態等;定量指標應強調計算方法的規范與統一。具體應用指標的選擇一定要立足於評價區域的土地資源特徵,變化指標的觀測頻率取決於指標本身的特徵,在觀測值的分析比較方法上,可採用橫向比較、縱向比較和假設比較等綜合分析,並通過因果分析分辨出是自身內部因子還是外部因子。
到目前為止,國外關於土地生態評價的系統、完整的一套指標體系尚未見報道。然而可以肯定,所有的這些工作都會為將來土地生態評價領域形成系統的指標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6.3.1.2 本次研究採用的評價指標構建方法及擬選指標
本次研究在借鑒相關學者在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基礎上,結合河南實際情況,依據上述選取評價指標的原則,通過對影響生態安全的各種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等的全面系統的分析研究、綜合壓力-狀態-響應評價指標體系和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安全評價理論、對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的制約性因素或主導性因子的辨識,從中選取最能代表和反映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狀況的具體指標,且以土地可持續發展為目的,旨在促使經濟、社會和自然生態的協調統一,最終構建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的擬選指標體系。該體系包含土地生態環境的自然狀態、土地生態環境的經濟狀態和土地生態環境的社會狀態三大類26個擬選指標(表6.1)。
表6.1 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擬選指標體系
R&D: 研究與實驗發展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6.3.2 評價指標的篩選
評價指標的篩選方法有兩大類: 一是定性分析法,又稱經驗法或專家意見法,包括理論分析法和特爾菲法 (Delphi),主要是憑借評價者個人的知識和經驗,借鑒同行專家的意見,綜合後進行篩選,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簡單易行,缺點是主觀性較強; 二是定量分析法,目前採用的主要有主成分分析法、相關分析法和獨立性分析等,這類方法的優點是客觀性較強,缺點是比較機械且計算量大,不一定符合評價的實際。本次研究採用的是專家調研法。
按照指標選擇的原則,對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中擬選要素指標通過發放專家調查表的方式,征詢有關專家意見。本次調查選擇了來自多家相關單位的不同專業的專家共 55 名,請每位專家對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全部 3 個評價方面和 26 個要素指標進行排序,首先對系統層方面進行排序 (從 1 到 3,1 為最重要),再分別對要素指標相對評價方面的重要性進行排序。如果專家認為還有其他重要指標可以列入,加以補充,並與原有指標一起選擇和排序。根據專家排序結果,按遞減順序原則進行統計,專家調查統計結果見表 6.2。對於系統層方面,專家排序第一的賦值為 3 分,排序第二的賦值為 2 分,排序第三的賦值為 1 分; 對於要素指標,專家排序第一的賦值為 10 分,排序第二的賦值為 9 分,依此類推,排序第十名為 1 分。各個指標最後得分的計算方法如下式所示。
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理論、方法與實踐
式中:S為各指標的最後得分;fi為各指標的賦值;pi為各指標的排名。
在進行專家調查過程中,有些專家也提出了其他的要素指標,對這些要素指標,課題組又組織了一些專家進行專門討論。專家一致認為,這些要素指標雖然比較重要,但其重要性略差於課題組所選的要素指標,因此沒有再次進行專家調查。
表6.2 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擬選指標統計排序
續表
注:*表示指標排名,**表示指標得分。
表6.3 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6.3.3 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根據要素指標選擇的4個原則、擬選指標排序狀況和專家討論的意見,課題組篩選掉了分值低且差別大的一些指標,從而最終在擬選指標體系中選出17項最終要素指標,並主要根據得分和重要性排序情況,對各項指標的權重進行了賦值和計算(具體見本篇第七章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河南省土地資源生態安全評價的最終指標體系框架見表6.3。
Ⅶ 工作分析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有哪些
A. 測定指標與評定指標結合
B. 單項指標與綜合指標結合
C. 相對性指標與絕對性指標結合
D. 統一性指標與自擬性指標結合
正確答案是A、B、C、D 4個答案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