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記表
按照安全來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施源工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負責人現 場帶班檢查制度,明確帶班檢查的職責許可權、組織形式,檢查內容、方式以及考核管理辦法等具體事 項,法定代表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1. 建築施工負責人每月檢查工地次數不少於三次,總的帶班檢查日,每月不少於工作日的 25%。 並填寫建設施工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
2.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包括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其每月在現 場帶班生產的實際實際不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 80%並填寫建設工程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 情況記錄表,每月將檢查記錄交施工現場監理、建設備案。
3. 建築施工應每天將各單位項目帶班人員的名字在工地的主要通道處進行公示。
2.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記表怎麼寫
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主要是寫: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情況,如負責人對施工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情況,有誰整改,整改後復查情況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