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都萊蒙都會的樓盤數據
容積率:5.14
是否可分割:是
開間面積:60-1400平方米
開工時間:2011-03-30
物業管理附加信息:寫字樓8.5元/平米.月,公寓2.9元/平方米.月
開發商:萊蒙置業(成都)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深圳市萊蒙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商:深圳星彥地產顧問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景觀設計單位:鼎翼聯盟(北京)景觀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建築設計單位:法國PRA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❷ 北京PRA建築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怎麼樣
北京PRA建築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2010-08-12在上海市寶山區注冊成立的內資分公司,注冊地址位於上海市寶山區牡丹江路1508號1幢208-B室。
北京PRA建築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10000560156919M,企業法人邵辰達,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北京PRA建築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建築設計咨詢。(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在上海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528057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7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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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何為法門舍利塔
『舍利』即死屍、遺骨之意。又作實利、設利羅、室利羅。意譯體、身、身骨、遺身。通常指佛陀之遺骨,而稱佛骨、佛舍利,其後亦指高僧死後焚燒所遺之骨頭。金光明經卷四捨身品(大一六?三五四上):『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又安置佛舍利之寶塔,稱為舍利塔;安置佛舍利之瓶,稱為舍利瓶;供養佛舍利之法會,則稱為舍利會。梵語s/ari^ra,或由動詞 s/ri(令依)轉為名詞,意謂所依之身體;或由動詞s/r!(破壞)轉變而來,意謂易破壞。又梵語dha^tu,音譯馱都,為舍利之異稱,據巴利文長部經注(Suman%gala-vila^sini^)所說,連結完整之身體(sari^ra)火焚後,變成如磨過之真珠、黃金等之粉末(dha^tuyo,為dha^tu 之復數);依之可知,sari^ra即指死屍;dha^tuyo 則指荼毗後之遺骨;前者即稱全身舍利,後者稱為碎身舍利。
長阿含卷四游 行經、菩薩處胎經卷三常無常品、法華經提婆達多品等亦有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說。另有謂將遺骨全部收入一塔者,稱為全身舍利;將遺骨分置多處者,稱為碎身舍利。關於全身、碎身舍利之說,或起源於古代印度梨俱吠陀時期所行之土葬與火葬二法,而以土葬之遺體稱為全身舍利,以火葬後之遺骨稱為碎身舍利。浴佛功德經分舍利為二:(一)生身舍利,又稱身骨舍利,即佛之遺骨。(二)法身舍利,又稱法頌舍利,即佛所遺之教法、戒律,而以舍利比喻之。法苑珠林卷四十分舍利為三:(一)骨舍利,其色白。(二)發舍利,其色黑。(三)肉舍利,其色赤。
一般所說之舍利系骨片,故其形狀、大小不一,質地堅硬而細致;我國則多以豆粒狀者稱為舍利。據傳佛之遺骨三分與諸天、龍王及人間;如帝釋天得受佛之牙舍利,歸返天上供養,捷疾鬼曾奪走一枚。又於禮拜佛舍利外,亦有禮拜阿難、目連、舍利弗等之舍利者。蓋禮拜遺身舍利之趣旨,與禮拜佛成道之菩提樹、金剛寶座、佛經行之足跡等皆同,即欲結下『值佛聞法』之因緣而速成菩提之意。
關於佛入涅槃後,八國分配佛舍利之事跡,詳載於諸經。依長阿含卷四游 行經記載,其時,波婆國(巴Pa^va^ )之末羅(巴Malla )民眾欲分得舍利,於本土起塔供養,乃備四種兵至拘屍城(巴Kusi^na^ra ),遣使者請分舍利。然拘屍王謂世尊於該國滅度,國內之士民當自供養,遂拒分舍利。同時遮羅頗國(巴Allakappa )之諸跋離(巴Buli )民眾、羅摩伽國(巴Ra^maga^ma )之拘利(巴Kol!iya )民眾、毗留提國(巴Vet!hadi^pa )之婆羅門眾、迦毗羅衛國(巴Kapila )之釋種(巴Sakya )民眾、毗舍離國(巴Vesa^li^ )之離車(巴Licchavi^ )民眾、及摩揭陀國(巴Magadha )阿闍世王(巴Aja^ta-sattu )亦各備四種兵進渡恆水,敕香姓婆羅門(巴Don!a )請分舍利,拘屍王亦以同理由拒分舍利,諸王即欲執干戈以力取,香姓婆羅門告諭彼等不可,乃八分舍利與八國,八國皆得舍利而歸,各起塔供養。
有關八塔之位置亦有多種傳說。西元一八九八年,法人皮佩(W.C. Peppe/)於尼泊爾國南境之皮普拉瓦(Pi^pra^va^)發掘古墳,得一大石櫃,其中藏有蠟石壺二個、蠟石器一個、蠟石篋一個及水瓶之破片若干。蠟石壺一小一大,皆收骨片,小壺為球狀,分成上下二部,上半為壺蓋,附有瓶形之把手,蓋上刻有阿育王時代或該時代以前所使用之 Brahmi^ 文字之銘文二行,內容謂:此乃佛陀舍利龕,為著名的釋迦族及其妹、妻子等所奉祀。由此刻銘可知其骨片為八國分配釋尊舍利時分與迦毗羅衛國之一分,亦可證明長阿含等經所傳者為事實。尼泊爾發掘之佛骨後由英國政府贈與暹羅國王,王復以部分贈與錫蘭(斯里蘭卡)、緬甸及日本等國。八分舍利後,至阿育王時,王開啟羅摩伽國以外之七塔,取其舍利盛於八萬四千寶篋,建立八萬四千寶塔。據巴利文大史(Maha^vam!sa, ch. xvii)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巴Mahinda )至錫蘭弘教,天愛帝須王(巴Deva^nam!piya-tissa )即向阿育王請求舍利,並以極庄嚴之儀式迎請。另據高僧法顯傳師子國(錫蘭)條載,該國王城中有佛齒精舍。大唐西域記卷十一亦有相同之記載,謂僧伽婆羅國(錫蘭)王宮之側有佛牙精舍。
西域地方亦盛行供養佛舍利,如法顯傳載,那竭國界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西域記卷一迦畢試國條載,該國有龍王所建之窣堵波,其中供奉如來之骨肉舍利;在王城西北之大河南岸有舊王伽藍,其中供奉如來頂骨一片。又據西域記卷十二載,玄奘歸國時攜回如來舍利一五○粒。宋高僧傳卷一則載,唐代義凈歸國時攜回舍利三百粒。
在我國,由於至誠而感得舍利之記述甚多,如出三藏記集卷十三載,康僧會至江東見吳王孫權,王問佛法之靈驗事,乃祈請三七日,感得舍利,王命力士以鐵槌砧擊之,無絲毫異狀,大為嘆服,遂創立建初寺。又廣弘明集卷十七、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卷上、法苑珠林卷三十八、卷四十等,亦多記載晉代、劉宋以後有關舍利之神異及建造舍利塔之事跡。該類由至誠感得之舍利,與佛之真身舍利自是不同。
據法苑珠林卷三十八載,廣弘明集卷十五所列舉之十九座舍利塔中的岐陽法門寺,於北周武帝滅佛(574)後,復於唐顯慶四年(659)重開塔基,得舍利八粒。翌年,敕令請入東都大內供養,龍朔二年(662)還寺,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再請入宮中,其時韓愈上奏『佛骨表』,謂佛乃夷狄之人,其枯骨不得入宮中,宜付諸水火而根絕之,帝怒而貶之為潮州刺史,另敕張仲素撰『佛骨碑』。
在日本,亦早有感得舍利之事,如日本書紀卷二十敏達天皇十三年條載,司馬達等於所設齋會中感得舍利,呈與大臣蘇我馬子,馬子嘗試以鐵錘擊之而不壞,投入水中而不沈。此外,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載,即使供養小如芥子之舍利,功德亦無量無邊。[雜阿含經卷二十三、佛般泥洹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七『八王分舍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法稱品、寶篋印陀羅尼經、無垢凈光大陀羅尼經、十誦律卷六十『五百比丘結集三藏法品』、法華經玄贊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八、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一、廣弘明集卷一、洛陽伽藍記卷五、慧琳音義卷二十七]據《 佛學大詞典 》
附錄:【舍利】《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新作設利羅,室利羅,佛之身骨也。又總名死屍,是依戒,定,慧之薰修所成者。元鎦績霏雪錄曰:『舍利,按佛書室利羅,或設利羅。此雲骨身,又雲靈骨。有三種色:白色骨舍利,黑色發舍利,赤色肉舍利。』金光明經捨身品曰:『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玄應音義六曰:『舍利,正音設利羅,譯雲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法華玄贊二曰:『梵雲設利羅,體也。舍利者,訛也。』俱舍光記八曰:『馱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羅。唐言體,佛身體也。舊雲舍利,訛也。』資持記下四之一曰:『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Śar&imacron;ra。
【舍利】《 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匯 》......3.佛的身骨。佛、菩薩、羅漢、高僧等,寂後火化,每凝結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為骨舍利,赤色為血肉舍利,黑色為發舍利,也有雜色的,那是綜合而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無量功德所成,若是佛舍利,世間無物能損壞,菩薩以下,其堅度便相應減少。
【舍利(梵s/ari^ra,巴sari^ra,藏lus、rin%-bsrel、h!phel-gn%)(1)】《 中華佛教網路全書 》指火葬後所遺存之粒狀骨。梵語s/ari^ra,音譯設利羅、室利羅、實利,意譯為體、身、身骨或遺身。即指死屍或遺骨。
有關舍利的種類,有數說。
(1)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前者指埋葬的全身遺體,後者指火葬的遺骨。此說出自《菩薩處胎經》卷三〈常無常品〉。或謂將遺骨全部納於一塔者,稱為全身舍利;反之將遺骨分置多處者,稱為碎身舍利(一稱分身舍利)。
(2)身骨(生身)舍利與法頌(法身)舍利二種。《浴佛功德經》以佛之遺骨為身骨舍利,稱佛所遺之教法為法頌舍利。此種舍利顯示佛滅度後,佛所說教法與戒律之永住於世,可為眾生之依止,故相對於身骨舍利而稱之為法頌舍利,或略稱為法舍利。
(3)骨舍利、發舍利、肉舍利三種。《法苑珠林》卷四十謂骨舍利為白色,發舍利為黑色,肉舍利是赤色。
後世所謂的舍利,為小豆大之粒狀,其質堅實,稍有光澤,多被安置於小塔而受供養。一般相信佛之遺體火化之後,悉成小粒狀,而且質堅,錐打不碎。然如系佛弟子的舍利,則錐擊便破。不過,近世在印度發現的八分佛舍利之一,則如通常人骨被火燒後之狀,既非粒狀,亦不堅實。古來亦流傳佛之頂骨、牙骨、指骨等物普受信徒禮拜。由此可知,除粒狀舍利外,亦有其他佛遺骨流傳。又,安置佛舍利的寶塔,稱為舍利塔,亦稱舍利浮圖。安置佛舍利之瓶,稱為舍利瓶。供養佛舍利的法會,則稱舍利會。
依《長阿含經》卷四〈游 行經〉所述,釋尊於拘屍城雙樹間般涅槃後,佛舍利八分。由八個國家各自起塔供養。另據《阿育王傳》卷一載,佛滅度百年後,阿育王搜集佛遺存的舍利,建造八萬四千寶塔供養之。
佛教徒對於佛之舍利,存有難逢難遇之想,故願意恭敬供養。且往往信仰舍利所在,即如法身所在。因此供養舍利,即如同禮拜佛成道的菩提樹、金剛寶座、佛經行之足跡等事之意趣,欲結下值佛聞法之因緣而速成菩提。《金光明經》卷四〈捨身品〉雲(大正16·354a)︰『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謂(大正25·480a)︰『供養佛舍利,乃至如芥子許,其福報無邊。』
除上文所載之阿育王集佛舍利盛於八萬四千寶篋,建立八萬四千塔之外,其他各地亦有供養舍利的情形。如《高僧法顯傳》師子國(錫蘭)條載,該國王城中有佛齒精舍。《大唐西域記》卷十一僧伽婆羅國(錫蘭)條說,王宮之側有佛牙精舍。《高僧法顯傳》載,那竭國界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玄照條載,玄照曾至迦畢試國禮拜如來之頂骨。《大唐西域記》卷十二載,玄奘回國時請得如來之肉舍利一百五十粒攜回。《宋高僧傳》卷一載,義凈歸朝時攜回舍利三百粒。
關於佛舍利之靈驗事跡,古來即有流傳,而且由於至誠心而感得佛舍利的記載亦屢有所見。依《高僧傳》卷一〈康僧會傳〉所述,吳主孫權原不信佛教,嘗召康僧會問佛教靈驗之事,僧會乃請期三七日,感得舍利,五色光炎照耀,孫權令力士以砧■擊之,砧■俱陷而舍利無損,孫權乃大為嘆服。關於此等事例,《三寶感通錄》、《廣弘明集》與《法苑珠林》等書皆有記載。
唐朝,長安城外法門寺(原稱阿育王寺)所供奉的佛舍利,頗得朝野之尊信。憲宗元和十四年(819),韓愈上『諫迎佛骨表』,謂不可將夷狄之人(佛)之枯骨奉入宮禁,宜付諸水火而根絕之雲雲。帝見表大怒而貶之為潮州刺史,且命張仲素撰佛骨碑。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令陳留再建八關寺靈感塔,安奉佛指舍利,帝自製發願文奉迎之。其後,對舍利之崇敬依舊盛行。
此外,記述荼毗高僧而獲舍利者亦為數不少。《宋高僧傳》卷七〈希圓傳〉載,希圓寂後,荼毗其遺體,得舍利七百餘粒;同傳卷七〈玄約傳〉述及收得玄約之舍利數百粒。
又,相傳阿育王建立的八萬四千塔中,亦有存於中國者,如《廣弘明集》卷十五列舉十七塔,《法苑珠林》卷三十八列有十九塔。《法苑珠林》所列十九座佛塔中,於今唯存會稽鄮縣塔(在今浙江鄞縣阿育王寺)。除阿育王寺外,中國現存的佛舍利,另有北京西山佛牙塔的佛牙舍利等,共計有八三一粒。茲將中國佛舍利分置的情形列表如下︰
┌────────┬──┬────────────┬────────────┐
│ │ │現 存 數 量│ │
│分 布 地 區│朝代├──┬──┬───┬──┤備 注 │
│ │ │佛牙│佛指│佛 身│其他│ │
├────────┼──┼──┼──┼───┼──┼────────────┤
│浙江鄞縣阿育王寺│ 晉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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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山佛牙塔 │南齊│ 1│ │ 48│ │南齊僧法獻得佛牙於於闐 │
├────────┼──┼──┼──┼───┼──┼────────────┤
│蘇州虎丘塔 │ 宋 │ │ │ 1│ │迦葉佛舍利 │
├───┬────┼──┼──┼──┼───┼──┼────────────┤
│鎮 江│長干寺 │ 晉 │ │ │ 11│ │ │
│ ├────┼──┼──┼──┼───┼──┼────────────┤
│甘 露│禪眾寺 │ 唐 │ │ │156│ │ │
│ ├────┼──┼──┼──┼───┼──┼────────────┤
│寺 鐵│銀函 │ 宋 │ │ │ 56│ │宋嘉祐初劉永徒攜佛骨西來│
│ ├────┼──┼──┼──┼───┼──┼────────────┤
│塔 塔│銀圓盒 │ 宋 │ │ │177│ │ │
│ ├────┼──┼──┼──┼───┼──┼────────────┤
│基 │木函 │ 宋 │ │ │372│ │ │
├───┴────┼──┼──┼──┼───┼──┼────────────┤
│北京雲居寺雷音洞│ 隋 │ │ │ 2│ │ │
├────────┼──┼──┼──┼───┼──┼────────────┤
│陝西法門寺 │ 唐 │ │ 4│ │ ││
├────────┼──┼──┼──┼───┼──┼────────────┤
│台北善導寺 │民國│ │ │ │ 2│西元1988年斯里蘭卡瑪│
│ │ │ │ │ │ │希揚格那寺所贈 │
├────────┼──┼──┼──┼───┼──┼────────────┤
│小 計 │ │ 1│ 4│824│ 2│ │
└────────┴──┴──┴──┴───┴──┴────────────┘在日本,亦夙有舍利感應之事,如《日本書紀》卷二十敏達天皇十三年條所載,司馬達等於設齋會時感得佛舍利,將之呈與大臣蘇我馬子,馬子以鐵錘試之,鐵錘破而舍利不壞,將之投入水中亦不沈。馬子、司馬達等因此篤信佛法。又,《太子傳古今目錄抄所載扶桑舍利集》所載,聖德太子二歲時,向東方稱南無佛,從掌中墮下舍利,色白,如小角豆許。此舍利世稱南無佛之舍利,相當著名。
[參考資料]《雜阿含經》卷二十三;《大般涅槃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七〈八王分舍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法稱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十;《大悲經》卷二;《蓮華面經》卷上;《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九;《阿育王經》卷一;《玄應音義》卷六;《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一;《洛陽伽藍記》。
❹ 請問歐洲歷史上的「彭巴爾改革」是什麼
彭巴爾侯爵(Marquês de Pombal),原名塞巴斯蒂安·若澤·德·卡爾瓦略·伊·麥羅(Sebastião José de Carvalho e Melo),早先曾經任職葡萄牙駐法國等國的大使,是個頗有經驗的外交官員。尤其是他在歐洲各國的經歷使他積累了很多先進的治國理念,尤其是法國的一系列制度。回國後他立即受到了若澤一世的賞識,很快便被任命為總理大臣,並且授予了他奧埃拉斯伯爵(Conde de Oeiras)的頭銜,後又升格為彭巴爾侯爵。他逐步將大權攬在了自己的手裡,成為了紅衣主教黎世留式的人物。 里斯本大地震1755年11月1日是萬聖節,經過了前夜的一系列慶祝活動之後,里斯本市民們一大早就聚集在了各大教堂裡面,在神父的主持下進行著彌撒。時間指向了將近十點鍾,人們感到了地底深處的一陣顫抖,然後—— 大地開裂,吞噬了房屋和生命;特如河掀起巨浪,淹沒了地勢低窪的地區;大火隨後燃起,足足燒了四天四夜。
這是葡萄牙有史以來最空前絕後的一次大地震。里斯本全城除了主教堂和幾段老城牆之外全部被夷為平地,連王宮也不例外。王室由於向法國學習,在近郊新修建了豪華行宮,並沒有在里斯本的老宮殿裡面居住,因而逃過一劫。但是可憐的老百姓們就沒這么走運了。據統計,能找到屍首的死者就有兩萬人,傷者不計其數,損失無法計算。在這種混亂的局面下,急需一個鐵腕人物來收拾殘局,穩定民心。
彭巴爾侯爵這個人就是彭巴爾侯爵。他在大火平息後便下令迅速救治傷員和埋葬死者;趁亂在廢墟上隨意斂取他人財物的一經查實,無需法庭審判,就地槍決;在新的城市規劃命令頒布之前,所有新蓋的建築均屬違法建築,強令拆除。隨後,他召集了幾名優秀的建築設計師,精心規劃了里斯本的新建築格局。1758年正式頒布新城市規劃,並開始了重建工作。和地震前相比,這個新規劃的最大特點就是所有的建築幾乎都一樣高,看不出長幼尊卑的差別;而且市中心臨街的一樓全部開辟成商鋪(這個和今天有點像)。彭巴爾侯爵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趁此機會將里斯本從一個貴族的城市改造成一個資產者的城市。在原來老王宮的地址上開辟了一大片廣場,命名為「商業廣場」(Praça do Comércio)。這個名稱一方面是為了向那些為重建里斯本提供了資金的資本家們表示敬意,另一方面則是表明了彭巴爾侯爵的個人立場,那就是抬高資產階級的地位,打壓舊貴族。在廣場中央豎立著若澤一世身著戎裝騎著高頭大馬的全身像。馬的腳下踏著一條毒蛇,代表著國王身邊的佞臣:這些人也就是彭巴爾侯爵意圖鏟除的政治敵對勢力。
早在1756年,地震剛結束沒幾個月的時候,就爆出了有人意圖行刺國王的小道消息。彭巴爾侯爵立即抓住了這個機會,藉此大做文章,大搞恐怖,將對他抱有不滿的幾名大貴族統統抓了起來,或下獄,或沒收財產,或驅逐出境,或乾脆砍頭示眾。1757年,北方種植葡萄的農民發起了針對壟斷了北方葡萄貿易的上杜羅河酒類農業總公司的暴動,彭巴爾侯爵對此進行了殘酷的鎮壓。與此同時,他還不遺餘力的打擊在葡萄牙的耶穌會勢力,沒收田產,關閉學校,迅速將耶穌會馴服。最後,他大膽的出手干預了葡萄牙與羅馬教廷的關系,施以手腕,將宗教裁判所也變成了聽命於他的工具。貴族、平民、教士三個階層就這樣被他收拾了個遍。另一方面,里斯本的重建工作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著。新里斯本城落成之日,也就是彭巴爾侯爵的權利達到頂峰之時。我們今天看到的里斯本老城區就是當年彭巴爾侯爵的手筆。可惜1988年夏天的一場大火燒毀了市中心的一大片老建築,否則我們今天還可以領略到當年彭巴爾侯爵的豐功偉績。
除了重建里斯本這個最大的政績之外,彭巴爾侯爵還特意改革了葡萄牙的教育制度。他的周圍聚集著一群「海歸派」(estrangeirados,歷史名詞,特指當時在國外生活過一段時間的葡萄牙知識分子),啟蒙運動的思想被他們從法國帶到了葡萄牙,帶到了彭巴爾侯爵的身邊。侯爵便以這些人的理念為基礎,大舉興辦教育事業,在打擊了耶穌會的情況下將教育收歸了國有;建立了第一批國立小學,改革了大學的教育體制,開辦了商業學校專門教授經商技巧,同時還辦起來了皇家貴族學校,將貴族子弟的教育納入了規范化的軌道。除此之外,啟蒙運動對侯爵的影響還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個是開始尊重所謂「新基督徒」(就是被迫改信基督教的猶太人,上文提到過)和「老基督徒」在生活習慣等等方面的差異,不再強令「新基督徒」處處都遵循天主教的規范;另一個則是在葡萄牙國內廢除了奴隸制。但是奴隸制在巴西等殖民地仍然保留。
彭巴爾侯爵的鐵腕政策將葡萄牙王國暫時的穩定了下來。在他治下,葡萄牙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具體說來有以下幾點:一,權力的高度集中;二,社會兩極分化日趨嚴重;三,嚴重依賴於重商主義的經濟結構;四,受到啟蒙運動影響的新的社會思潮。1777年若澤一世去世。他的長女瑪麗亞一世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