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施工許可證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建設單位蓋章)
□2、《日照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現場踏勘情況記錄表》一式二份(需建設單位蓋章)
□3、發改局批準的立項文件(原件)
□4、城建檔案合同(需蓋檔案合同章,提供原件,留復印件)
□5、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提供原件,留復印件)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供原件,留復印件)
□7、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合格書提供原件,留復印件;備案書留原件)
□8、中標通知書(原件)
□9、施工合同原件(注冊建造師須校核崗位證書原件,留復印件)
□10、監理合同原件及監理人員名單(須校核崗位證書原件,留復印件)
□11、工程質量監督委託(提供原件,留復印件)
□12、安全監督備案手續原件(需蓋安全管理章)
□13、消防審查證明(提供原件,留復印件)
□14、財務科出具的繳費證明(原件)
□15、建設單位無拖欠證明(原件)
□16、施工單位勞務工資保障金交費憑證(原件)
□ 17、建築節能審查備案(原件)
□ 18、環衛垃圾清運合同(原件)(鄉鎮項目可不提供)
□ 19、建設工程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原件)(鄉鎮項目可不提供)
□ 20、建設承諾書(原件,需蓋監察隊批後管理章)(鄉鎮項目可不提供)
□ 2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許可證(提供原件,留復印件)(鄉鎮項目可不提供)
2. 公安機關現場踏勘記錄表的式樣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及驗收\r\n\r\n\r\n一、設定依據\r\n《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10條\r\n二、受理部門及審批單位\r\n(一)以下項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審批:\r\n1、高層民用建築,獨立的地下工程;\r\n2、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或單棟建築面積大於5000平方米的多層民用建築或建築群;\r\n3、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油庫、液化氣站及其它甲、乙類火災危險場所;\r\n4、甲、乙類廠房、倉庫,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或單棟建築面積大於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類廠房、庫房。\r\n(二)以下項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隊受理和審批:\r\n除第(一)項范圍以外的建築工程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隊受理和審批。\r\n三、審批時限\r\n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發出《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對於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同時將延長審核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r\n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並發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對於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同時將延長驗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r\n四、申辦應提交材料\r\n(一)建審材料:\r\n1、申請報告。由建設單位提交申請消防審核的書面報告,並加蓋建設單位印章。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申請事由及相關情況說明。\r\n2、申報表單。建設單位根據所申報的建築工程類別有選擇地填寫並提交《建設工程總平面(方案)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或《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r\n3、規劃批文。新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立項批文及規劃紅線圖。\r\n4、設計圖紙。(本項所列各類圖紙在報審時應同時提交其設計光碟,文件擴展名格式為.dwf。)\r\n①總平面設計:工程總平面布局圖;\r\n②方案設計:工程總平面布局圖,工程單體平、立、剖面方案設計(含相關設計說明資料);\r\n③擴初設計:總平面圖、建築擴初圖、建築給排水擴初圖、建築供暖通風擴初圖和建築電氣擴初圖;\r\n④施工設計:總平面圖、水總平面圖、建築施工圖、建築給排水施工圖、建築供暖通風施工圖和建築電氣施工圖;\r\n⑤裝修設計: 裝修設計平面圖、立面圖及設計說明資料(應包含裝修材料明細說明);\r\n⑥自動消防設施設計:自動消防系統(設施)設計圖紙及設計說明資料(自動滅火系統應包含設計計算書);\r\n⑦變更設計:變更後涉及到的建築、水、電、暖通設施等的設計圖紙。\r\n5、消防設計專篇。對於國家、省級、市級重點工程和其它設置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應提交消防設計專篇;\r\n6、資證及前期法律文書。裝修和自動消防設施設計申報審核時,應提交設計單位設計資質及原建築工程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r\n7、評估報告。對於設計超出國家消防技術規范或規范未予明確的建築工程項目,應提交工程消防安全設計評估報告。\r\n(二)驗收材料:\r\n1、申請報告。由建設單位提交申請消防驗收的書面報告(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驗收項目基本情況,申請事由及相關情況說明並加蓋單位印章)。\r\n2、申報表單。建設單位工作人員或持有該單位正式委託書的相關人員領取《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r\n3、相關法律文書及資證。原公安消防機構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由建設部或省建設廳核發的設計、施工資質原件(驗)、復印件(存檔);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及防火材料、構件經國家相關部門核發的檢驗報告、強制性認證證書、型式認可證書復印件(並加蓋生產單位或銷售單位紅章);能如實反映建築工程消防產品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等情況的有效文件(如消防產品購銷合同等)。\r\n4、竣工圖紙。主要包括:建築工程總平面圖、建築竣工圖、建築給排水竣工圖、建築電氣竣工圖、建築供暖通風竣工圖等。\r\n5、質量評估報告。由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綜合質量評估報告,以及經建設、監理單位簽字認可的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對隱蔽工程、消防系統進行施工、檢驗、調試、開通的記錄等,主要有隱蔽工程檢驗記錄;管道嚴密性試驗、吹洗記錄;電氣絕緣測試記錄;消防電氣控制櫃質量驗收記錄等。\r\n6、管理制度。建築工程所有消防系統的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名單(本人簽名)。\r\n五、辦理流程\r\n(一)建審流程:\r\n1、申領表單。工程建設單位持本單位申請報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廳(武漢市江漢區前進五路四號)或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隊受理窗口,按報建工程類別領取《建設工程總平面(方案)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r\n2、窗口申報。工程建設單位將認真如實填寫並加蓋公章的相應表單,與應提交的圖紙、資料整理齊全一並報受理大廳服務窗口受理,並領取受理回執單。\r\n3、現場踏勘。若建築工程項目需現場踏勘核實,建設單位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在項目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工作。\r\n4、內部審批。分局消防大隊承辦的由消防監督員填寫《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並附申報單位所有的申報資料,報分局消防大隊長審批後簽發。消防局承辦的由消防監督員填寫《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並附申報單位所有的申報資料,逐級報消防局建審科科長、消防局防火處處長、消防局分管局領導審批,報消防局局領導審批後簽發。(不屬公示內容)\r\n5、領取批文。建設單位憑受理回執單,在規定辦理時限內到服務窗口領取《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r\n(二)驗收流程:\r\n1、申領表單。建設單位持本單位申請報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廳或工程項目所在地公安消防大隊受理窗口,領取《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r\n2、窗口申報。工程建設單位將認真如實填寫並加蓋公章的申報表,與應提交的圖紙、資料整理齊全一並報受理大廳窗口受理,並領取受理回執單;\r\n3、實地核查。建設單位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在項目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核查工作。\r\n4、內部審批。分局消防大隊承辦的由消防監督員填寫《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並附申報單位所有的申報資料,報分局消防大隊長審批後簽發。消防局承辦的由消防監督員填寫,《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並附申報單位所有的申報資料,逐級報消防局技術科科長、消防局防火處處長、消防局分管局領導審批,報消防局局領導審批後簽發。(不屬公示內容);\r\n5、領取批文。建設單位憑受理回執單,在規定時限內到服務窗口領取《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r\n六、公章\r\n1、\「市公安消防局\」\r\n2、\「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隊\」\r\n七、文書\r\n《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r\n《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r\n八、收費標准\r\n此項許可無收費
3. 工程實施過程中現場踏勘報告怎麼寫
1、首先要勘察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 2、要勘察施工區域跟圖紙是否相符。 3、測出頂面的最底點是否符合頂面標高要求。
4.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現場踏勘
現場來踏勘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自決定是否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檢查標准、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同新發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標准。不需進行現場踏勘的,書面寫明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和踏勘記錄表轉初審人員。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現場踏勘標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
(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范圍內和代征地范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置、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
(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
(5)無違法開工行為。
5. 現場踏勘登記表該怎麼填寫,有沒有範本
關於現場踏勘登記表:
1、如果是環評、能評登記表,填寫範本如下:
2、如果是別的踏勘,登記表只需要寫明踏勘內容、目的、時間、地點等基本內容即可。
6. 現場踏勘的內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入場前,應組織工程部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和周邊環境進行細致的現場勘察。現場復核圖紙中地形地貌、地上物、地下管線和隱蔽物、地下水位等與現場實際情況是否符合。現場的周邊環境是否有工廠、鹽池、鹽灘、池塘等。測定工廠、鹽池、鹽灘、池塘所處的方位以及與現場的距離。
地上物情況向有關單位認真了解施工地段地上物的保留和處理要求,不具備施工條件或有施工難度的,應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原有樹木需砍伐的,必須向有關單位申請辦理移伐手續,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遷移或伐除。
地下管線和隱蔽物埋設情況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相關地下管網竣工圖紙,不能提供圖紙的,要派人對施工現場地下管線、管道、隱蔽物等位置進行查驗。
(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現場踏勘情況記錄表擴展閱讀:
招標人組織投標申請人對工程現場場地和周圍環境等客觀條件進行的現場勘察,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投標申請人踏勘項目現場,但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投標人到現場調查,可進一步了解招標人的意圖和現場周圍的環境情況,以獲取有用的信息並據此作出是否投標或投標策略以及投標報價。招標人應主動向投標申請人介紹所有施工現場的有關情況。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現場的踏勘指的是招標人組織投標人對項目的實施現場的經濟、地理、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以及環境,進行的現場調查。
招標人在發出招標通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以後,可以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需要,通知並組織潛在投標人到項目現場進行實地勘查。這樣的招標項目通常以工程項目居多。
潛在投標人可根據是否決定投標或者編制投標文件的需求,到現場調查,進一步了解招標者的意圖和現場周圍環境情況,以獲取有用信息並據此作出是否投標或投標策略以及投標價格決定。
7. 山東省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現場踏勘記錄表建設單位意見怎麼填寫
將工程基本情況填寫完成後,核對檢查內容:1、申報工程位置與現場踏勘專位置相符的,填寫相符,反之寫屬不相符,也可做簡單說明;2、擅自開工的填寫是,可說明情況,反之填否。基礎開挖、樹立塔吊即為開工;3、施工現場是否基本具備施工條件,主要從「三通一平」方面考察,根據情況填是或否,可說明情況;4、房屋徵收進度是夠符合施工要求,,不涉及徵收的填不涉及,涉及徵收的填是或否,可說明情況;5、不適合開工的其他情況可做說明,如沒有可填寫無。填寫完成,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分別簽字認可後,現場踏勘人員(至少兩名)分別簽字,填表完成。表格一式三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本人認為可以復印兩份)。
8. 施工許可現場踏勘情況記錄表怎樣填寫
在現場踏勘時要做到「三勤二多」。「三勤」是:一要腿勤,即要多走路,以步行為好(尤其是編制村莊建設規劃時),在步行中把村莊的地形、地貌、地物調查清楚,把抽象的、平面的地形圖,化為腦子中具體的、空間的立體圖。二要眼勤,要仔細看、全面看,對特殊情況要反復看,並記憶下來,發現問題時,應聯想規劃改造的方案,把資料與規劃掛上鉤。三要手勤,把踏勘時看到的、聽到的,隨時記下來;對地形圖不符合實際或遺漏的地方應及時修改補充,重要的還要事後設法補測。「二多」是:一要多問,即多向當地群眾和有關單位請教;二是多想,即多思考,對調查中發現的現實情況要反復研究,避免規劃脫離實際。
9. 施工現場踏勘包括哪些內容
1、首先要勘察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
2、要勘察施工區域跟圖紙是否相符。
3、測出頂面的最底點是否符合頂面標高要求。
10.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需要人員在場嗎
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室友條件的,政府主管部門會到現場來查看施工准備工作,屆時,業主方、總監、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在現場接待,有關人員應當准備號相關的備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