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
一般事故,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不足10人,或低於1000萬人,鄉級人民政府由地級市有關部門直接任命,設立調查小組處理事故。
② 求建築施工事故樹分析圖及詳細分析步驟 懸賞++++
這也是網上,那你要的是新的原創分析步驟嗎?那100分估計不夠。
③ 建築工程對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是什麼
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如圖 1所示。2.1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包括事故情況與性質;涉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各部門;並與使用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各個方面有關。一般可分為初步調查,詳細調查和補充調查。初步調查主要針對工程事故情況、設計文件、施工內業資料、使用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判別事故的危害程度,確定是否需採取臨時支護措施,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對事故處理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詳細調查是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認為有必要時,進一步對設計文件進行計算復核與審查,對施工進行檢測確定是否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以及對建築物進行專項觀測與測量。 緊急搶救 事故上報 保護現場 控制相關人員 調查事故 善後工作
④ 對建築工程事故,應從哪幾個方面分析其產生原因
⑤ 建築工程現場的安全事故處理標准流程是什麼樣的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報告階段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回有關人員應當於答1小時內向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安監部門或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2小時以內同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安監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⑥ 建築工程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
1、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成事故現場處理小組(2人以上),及時趕到事故現場,並要求事故單位通知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等部門。
2、事故現場處理:
(1)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
①現場物證、證人材料或其他事實材料等的搜集;
②對現場進行拍照、攝影取證;
③進行事故臨時問話筆錄。
(2)事故現場處理事項:
①向事故單位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現場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責成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向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市建管處等單位提交事故快報表;
③責成事故單位立即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1)要求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同時成立事故善後處理小組,作好家屬接待、安撫和穩定工作;及時完成理賠工作,並辦理相應的簽字手續;
④由我站對所有相關資料,特別是安全資料進行封存檢查;
⑤責成事故單位組織相關當事人(如:業主、監理、項目經理、安全管理員、施工員、事故現場見證人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問話;
⑥責成事故單位對項目所有勞務人員重新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規委、安全監督站及時完成對相關當事人的調查問話,作好問話筆錄。
3、責成事故單位於15日內提交事故初步調查報告。
4、配合市建規委、市安監局、市總工會等部門在一個月內,完成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最後通過調查之後對發生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罰。
處理方法:
1、修補處理。
2、加固處理。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處理:
⑴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⑵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⑶法定檢測機構合格的。
⑷出現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工程安全事故處理的原則和程序:
事故處理原則:是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的不放過、責任人及群眾未受教育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受到處罰的不放過。
事故處理程序:保護現場-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出具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出具事故處理報告(結案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成事故現場處理小組趕到現場。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進行事故現場處理,完成事故初步調查報告。最後,在調查結果出來後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⑦ 建築工程現場的安全事故處理標准流程是什麼樣的 事故如何區分事故程度級別
首先,安全事故處理可以參照國家頒布的事故處理流程。流程方案網路文庫里就有。
其次,兩者在法律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吧,目前好像沒有涉及到兩種事故類型的,一般沒有嚴重安全事故這個說法。如果有的話可能就是某個特定行業內的------不太了解
————安工飄過
⑧ 建築房屋出事故處理步驟
建築工程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程序或步驟是:
(1)事故調查:了解事故情況,並確定是否需要採取防護措施;
(2)分析調查結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確定是否需要處理,若需處理,施工確定處理方案;
(4)事故處理;
(5)檢查事故處理結果是否達到要求;
(6)事故處理結論;
(7)提交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