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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建築設計

發布時間:2020-11-26 02:56:48

⑴ 晉江市宅基地征遷辦法

(一)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宅基地與村民住宅建設的管理。零星、分散石結構及危舊房屋改造按照《中共晉江市委 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結構及危舊房屋改造規劃建設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執行。
本規定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用於建設家庭居住的住宅所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村民建房包括個人建房和集中建房。個人建房是指單戶村民自行建造自住住宅的活動,包括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或擴建、異地新建等;集中建房是指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組織村民集中建設自住住宅的活動,包括美麗鄉村建設、村村整治、百村示範等。
(二)農村宅基地的安排與使用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1.符合規劃原則。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必須符合經批準的規劃要求,禁止在已查明的地質等自然災害隱患點建房。
2.節約集約原則。村民建房應節約集約、合理利用土地,盡量利用舊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未利用地,嚴格控制使用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3.依法審批原則。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必須符合申請條件,並按程序進行報批,嚴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4.差別化原則。實行差別化居住保障,中心市區288平方公里及各鎮鎮區規劃區范圍內原則上採取「一戶一居」的保障方式,中心市區288平方公里及各鎮鎮區規劃區范圍外原則上採取「一戶一宅」與「一戶一居」並存的保障方式。
(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宅基地的管理,市國土、住建、規劃、農業、行政執法等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宅基地的管理和監督。
(四)農村宅基地屬建設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鎮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報市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備案,並抄送市行政執法局;涉及使用農用地的(屬耕地的先由鎮人民政府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涉及使用林地的需先取得林業部門審批),由鎮人民政府審查報送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再由鎮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宅基地審批涉及使用耕地佔補平衡工作,實現總量不減、質量不降。
二、規劃與審批
(一)各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村級土地利用與建設規劃,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二)申請使用宅基地的村民,應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現有人均宅基地低於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擴建住宅的;
2.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城鄉規劃以及進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徵收安置的;
3.因發生或防禦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
4.向中心村或者農村住宅小區、農民公寓等集聚的;
5.村民自願無償退出全部舊宅基地的;
6.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按照《晉江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指導意見》執行。
(三)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現有人均宅基地低於30平方米,但現有人均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
2.有宅基地、房產可以繼承,其繼承份額分攤至家庭成員後,人均宅基地面積超過30平方米或雖低於30平方米但人均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
3.年齡未滿18周歲的;
4.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
5.轉讓、出租、置換或者以其他形式流轉宅基地的;
6.現有宅基地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
7.不符合「一戶一宅(居)」政策規定的。
(四)申請批准宅基地的面積按下列標准執行:
1.每戶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申請批准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80平方米,使用村莊建設用地、其它未利用地可以增加不超過30平方米,即不超過110平方米;
2.每戶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申請批准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使用村莊建設用地、其它未利用地可以增加不超過30平方米,即不超過150平方米。
(五)個人建房申請宅基地屬於建設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鎮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批,報市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備案,並抄送市行政執法局;屬於農用地的,由鎮人民政府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後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核,經市國土資源局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
集中建房的,由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提出申請,制定建房實施方案並報鎮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市國土、住建、規劃等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審核通過後屬使用建設用地或未利用地的由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批,屬使用農用地的由市人民政府進行審批。
鎮人民政府在批准宅基地申請後,應同步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明確規劃建設要求。
(六)村民建房應當在竣工後,憑有權機關的用地批准文件等向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因繼承、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或以流轉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可以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三、建設與管理
(一)村民建房應當嚴格按照規劃許可核準的內容進行建設,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經發證機關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
(二)村民建房時,鎮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所、執法中隊、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到實地放樣、驗線,確保村民住宅在審批的位置坐落和面積范圍內進行建設。對未按批准進行建設的,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及時制止,並牽頭協調執法、國土等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
(三)村民建房完成後,鎮人民政府要組織規劃建設辦、國土資源所、執法中隊等進行驗收,核對是否按批準的位置和規模建設,並形成文書和影像材料,存檔備查。
(四)村民建房應當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設計人員設計,或者選用省級和當地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編印的村鎮住宅建設通用圖。選用通用圖建房的,應有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住宅基礎施工。建設多層單元式住宅的,應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五)農村住宅施工質量和安全由建房村民和參與建設各方共同負責。農村集中統建的,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接施工,對集中統建的農村住房項目應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個人建設可由建房村民自行選擇農村建築工匠或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接施工。農村建房村民或者組織村民建房的單位應與參與建設各方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所承建的工程承擔相應的質量安全責任。
(六)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切實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依法對集中統建的農村住宅項目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七)鎮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及時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免費提供住宅通用圖紙,加大技術宣傳力度,主動向村民宣傳住宅小區規劃、建房技術標准、質量安全要求、減災防災知識、生態環境保護和配套設施建設等相關規定。特別在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屋頂防水施工等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安拆模板、搭拆腳手架等關鍵環節加強必要的技術指導。
四、技術指標
(一)村民建房應當遵守以下技術標准規定:
1.選址:應當符合城鄉規劃,避開地質復雜、地基承載力差、地勢低窪不易排澇以及易受風口、滑坡、雷電和洪水侵襲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地段。
2.建設規模:
個人建房的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米。城市規劃控制區和鎮區規劃控制區建房層數原則不超過三層,第四層不計入層數且建築面積不超過佔地面積的20%,建築總高度不得超過15米;城市規劃控制區和鎮區規劃控制區范圍以外的農村區域,建房層數原則不超過四層,第五層不計入層數且建築面積不超過佔地面積的20%,建築總高度不得超過18米。在本規定出台前已批准未建設的宅基地,可參照上述技術標准執行。
集中建房形式要以低、多層為主,控制建設高層建築,建築密度控制在40%左右,綠地率不低於30%,單戶佔地面積不得大於15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不得大於450平方米,層數不得大於三層,建築高度不得超過10米,第四層不計入層數、高度且建築面積不超過佔地面積的20%。建設多層單元式住宅的,每戶住宅建築面積不得大於300平方米。
3.抗震:新建住宅必須符合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板、梁、柱不得採用石結構。
4.建築單體:應滿足村民生產、生活的需求,應滿足面積、通風、採光等要求。房屋造型簡潔美觀,宜採用坡屋面,具有地方特色,外觀應進行一次性裝修。
5.配套:應同步配套排水、排污等處理設施;集中建設住宅小區的,給水排水、電力通信、道路、廣電、綠化和社區服務等配套設施要同步規劃建設。
五、流轉、退出與有償使用
(一)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以轉讓、出租、置換等方式進行流轉。符合「一戶一宅」申請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允許在全市范圍內流轉取得舊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地上房屋及附著物所有權一並流轉。
(二)舊宅基地使用權人向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使用新增宅基地的,應承諾自願退出全部舊宅基地並拆除地上建築物,將舊宅基地移交給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退出的宅基地用於除商品住宅開發之外的農民住宅小區、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等建設或通過入股、聯營等方式籌集資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存量宅基地,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用於工礦、倉儲、商服等用途。
(三)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退出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復墾新增耕地驗收合格後,土地增減掛鉤指標納入指標交易平台。
(四)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對自願無償退出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自願放棄申請權利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適當增加股權份額的方式予以補償。
(五)分階段處理宅基地超面積問題,可實行規定面積內無償取得,超出部分實行有償使用。
六、責任追究
(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規定進行建設,由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對未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違反規定審批用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的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村民建房規劃建設和用地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相互推諉、久拖不辦、應批不批的,由其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非法批准宅基地行為向有權機關舉報,有權機關收到舉報後,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四)宅基地審批實行網上備案制度,對未進行網上備案的,視為非法批地,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發現黨員幹部或國家工作人員存在違紀問題,有關單位應及時將案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予以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市國土資源局、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宅基地申請、審批、登記程序向社會公開,並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建、規劃、行政執法等部門不定期組織人員到各鎮進行檢查。
(二)一本公安戶口簿為「一戶」,家庭人口數以戶口簿登記常住人口為准;「一宅」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三)位於中心市區288平方公里及各鎮鎮區規劃區范圍內的屬市政府或市直相關部門確定的計生、殘疾、低保、四幫四扶等安居工程對象,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市政府同意後,允許按法定程序申請住宅建設用地,但申請用地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且不在近期改造范圍內,申請人應書面承諾若因政府徵收需要將無條件配合徵收安置。
(四)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的宅基地規劃建設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用地審批應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晉江市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對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進行解釋。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試行期至2017年12月31日。

⑵ 晉江公交的晉江公交發展規劃

最終目標:實現晉江公交城鄉一體化、智能化、人性化、便捷化。
城鄉公交服務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共事業,對於促進城鄉經濟發展、方便群眾出行、改善城市交通結構、提高交通資源利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社會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晉江市政府的發展要求及實際情況,制定了3個建設階段,目前已實現了第一階段全部內容及第二階段部分內容。
第一階段建設目標:
建設晉江公交智能調度管理系統,系統包括基礎信息管理、GIS地圖常規功能、監控調度管理功能、實時視頻監控和歷史視頻監控、計劃排班管理、報表、考勤管理等公交日常的調度管理。
第二階段建設目標:
建設晉江公交門戶網站,為晉江公交事務信息發布提供便利渠道,方便市民,提高晉江公交企業形象。 在城市主要站點建設電子站牌,市民在車站可通過電子站牌獲取公交車到站信息。 建設掌上公交查詢系統,市民可以通過手機上網進行站點查詢、線路查詢、換乘查詢,並可以實時獲取公交車到站信息,為市民提供綠色、環保的出行方式。 建設城市行業監管平台,政府可通過平台掌握公交運營動態,有效監督公交運營情況和進行財政補貼核算。
第三階段建設目標:
建設首末站LED發布,實現發車計劃信息的實時發布和商業廣告、公益信息的發布,為市民提供便捷的信息獲取渠道。 建設公交車上LED廣告發布,實現隨時隨地通過無線網路下發文字信息,並滾動播放。可以為政府發布應急事件通知,提高信息覆蓋面,為企業發布文字廣告信息,為晉江公交企業增加創收。 實現車內視頻監控系統、智能電子候車亭、停車場視頻監控與智能調度系統的對接,實現現有資源合理利用、有效整合和資源共享。 2014年,晉江將開通青陽至金井等公交線路,推進公交由中心城區向各鄉鎮輻射,逐步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同時,明年將在五里園區開通一條通往動車站的快速公交線路,方便園區和周邊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乘坐返鄉車輛。
在優化線路的同時,晉江將進一步推進公交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方便乘客候車和換乘。
目前,晉江市公交停保場場地嚴重不足,多數公交車「無家可歸」,時常「留宿」路邊。公交樞紐站和首末站缺乏,全市公交線路32條,僅有SM廣場站一處首末站。大部分公交線路無配套首末站或樞紐站,給公交正常運營帶來很多困難:乘客換乘不便,駕駛員無處休息,就餐、飲水、如廁困難。
明年,晉江公交公司將積極推進博覽大道附近公交臨時總站建設,解決公交停車難問題。
同時,加快樞紐站建設,包括主城區出入口樞紐站,各鎮區中心樞紐站及城區主要片區小型樞紐站,方便乘客候車和換乘。明年,推進2個公交首末站建設,其中,五里園區的公交首末站已進入施工設計評審階段,預計近期開工建設;公交公司還將與安海、金井、磁灶多個鎮聯系,積極推進鎮級公交樞紐建設,為公交向鎮區輻射做好堅實基礎。 根據《晉江市公交服務管理提升工作方案》,晉江公交將逐步對公交線路規劃優化方案,減少線路重疊,縮短發班間隔,延長服務時間。不過,對於夜班公交的問題,晉江公交面臨著司機嚴重短缺的難題。目前,晉江公交系統基本上是一人一車,而省里要求是車人比例要達到1:2.5。交通部門人士透露,目前,晉江運行的公交車是大部分都是晚8點前收班。正是由於夜晚客流不穩定,加上公交司機緊缺,導致眼下延長夜間服務時間較難,2014年將加繼續大對公交司機的聘用力度,爭取將車人比例達到1:1.5。屆時,將適當延長部分線路的夜間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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