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施工重大危險源及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是什麼
1、深基坑工程,(主要隱患是土方坍塌)
2、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主要隱患是模板坍塌)
3、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主要隱患是高處墜落和機械傷害)
4、腳手架工程。(主要隱患是高處墜落)
5、拆除爆破工程。(主要隱患是爆炸)
6、電路系統工程。(主要隱患是觸電,甚至導致火災)
7、其他
(1)建築工程危險源擴展閱讀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要進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識教育以及考核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且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施工作業時必須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私自用火,嚴禁酒後操作。
4、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驗。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症、癲癇病以及一些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5、在高空、鋼筋、結構等高空上作業時,一定要穿防滑鞋。
6、現場的用電,一定要專人管理,設專用配電箱嚴禁亂接亂拉,採取用電掛牌制度,杜絕違章作業,防止人身,線路,設備事故發生。
7、電鑽、電錘、電焊機等電動機具用電、配電箱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和良好接地保護地線,電動機具和線纜必須定期檢查,以保證絕緣良好,使用電動機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8、工地施工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所有電器機具在不使用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防止燒壞設備。
② 建築工程中重大危險源都包括哪些
土方坍塌、 模板、腳手架、塔吊倒塌、 物體打擊、 機械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 、火 災
特種設備事故、 爆炸 等
③ 建築工程 重大危險源怎麼確定
經過風險評價,判斷出重大危險源和一般風險。並對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予以公示。一般情況下建築企業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基礎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的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及各種起重吊裝工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在搭、拆過程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高處作業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施工用電不規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違反規定作業等;
④ 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名稱都是什麼
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和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一、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因安全防護不到位、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二、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⑤ 建築重大危險源都有哪些啊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分類: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1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類型
1.1重大危險源的分類
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2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2.1 存在於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2.2存在於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築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2.3存在於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介面、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於受自然氣象條件如台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2.4 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3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危害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和其他傷害等幾種類型。
4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整治措施
4.1 建立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並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
4.2 對人的不安全行為,要嚴禁「三違」,加強教育,搞好傳、幫、帶,加強現場巡視,嚴格檢查處罰,慢慢就規矩了,懂安全了,會安全了。
4.3 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准,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如過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溝可採用頂管技術等。
4.4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4.5 對不良自然環境條件中的危險源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並選定適當時機進行演練,做到人人心中有數,遇到情況不慌不亂,從容應對。
4.6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
危險源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
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那裡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危險源存在於確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范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
例如,從全國范圍來說,對於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如煉油廠)就是一個危險源。
而從一個企業系統來說,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是某台設備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
⑥ 建築施工現場危險源有哪些
第一類危險源: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能量釋放(如爆炸、火災、觸電、輻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能量和危險物質,包括機械傷害、電能傷害、熱能傷害、光能傷害、化學物質傷害、放射和生物傷害等。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其中包括機械設備、裝置、原部件等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即發生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行為結果偏離被要求的標准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由於環境問題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⑦ 建築施工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
危險源是危險的根源,是系統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能量的危險物質。一般危險源的構成要素有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對危險源屬性的分析,有利於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控制。針對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存在量大面廣的危險源現狀,根據建築業的施工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堅持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牢固樹立「重預防、抓源頭、控過程、求實效」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把預防的關口前移至施工現場,這對改進當前建築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許多管理缺陷、落實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並跟蹤整改、提高施工現場預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目前,建築施工企業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雖然制定了相應的制度措施,但普遍缺少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預測和風險評估控制的機制,並且對制度措施的正確貫徹執行也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較多地停留在應付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層面上,制度措施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沒有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現場施工安全管理較多地用「經驗」管理,隨意性較大,麻痹心態嚴重,缺少用科學的理論作指導,以數據說話的現場監督管理方式,以致於同類型事故頻發,重、特大死亡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一方面反映出企業管理中的嚴重失職,制度的虛設現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說明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型人才嚴重缺乏,面對新的安全生產要求無所適從。
本文就施工現場建立重大危險源預控及風險評價機制提出意見與建議,與廣大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共同探討,以便正確理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強制性標准條文的規定,更准確地預防施工現場事故的發生,提高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一、施工現場風險評價機制的建立與運用
現代安全生產技術,更趨向於如何識別危險源,如何消除危險源,如何有效控制危險源的發展方向。安全生產重在預防,預防的關鍵在於建立風險評價與運行。全面實施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制度,以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支撐,建築業應建立施工現場風險評價機制,正確評估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風險,增強安全生產管理的科學性,提高控制事故發生的能力。但是,一些企業即使是建築業資質等級較高的總承包企業,對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仍沒有放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根據風險管理的一般原則,建築業施工現場的風險管理可遵循風險管理的一般規律,針對工程項目的具體特點,建立施工安全風險評價機制與運用,為施工現場風險管理提供正確的決策依據。這樣,既能有效地預防和避免事故的發生,又可通過科學的管理降低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成本。施工安全風險評價與運用程序如下圖所示:
二、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及預控措施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以及拆除與爆破工程都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根據風險管理理論,風險量(S)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序(E)及事故發生的後果(C)相關,即S=LEC。根據風險量大小,風險分為5個等級,S在20以下為可忽略風險,S在20~70為何容許風險,S在70~160為中度風險,160~320為重大風險,320以上為不容許風險。
在安全管理環節中,對這些不容許風險的預控措施應包括盡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的風險(即風險量大於320的工作),或只有風險降低時才開始工作。對於建築施工企業,要盡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的風險是不現實的預控策劃,因為每一個工作項目必須完成。因此,配備大量資源來降低或消除重大危險是唯一可行的預控措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對這些方面的安全管理中重點突出編制、審批專項施工方案,專項驗收、專人管理。這都是針對重大危險源採取的配備大理資源來降低風險具體表現,只有這些預控措施得以實現,才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而不能採取為了應付檢查而編制的毫無針對性的形式主義方案。
三、施工現場一般危險源的辨識及預控措施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預防措施。如對臨時用電在潮濕環境中應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來替代;像腳手架等有高處墜落危險的地方用「警示標志」來明示危險源的存在;對「危險物質存放」採用可靠的監控系統監視,來支持系統的正常運轉等。總之,針對一般危險源,制訂預防措施既應考慮預防措施能切實有效,又應考慮最佳的降低風險的成本措施。一般危險源與重大危險源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維持系統的正常運轉、消除轉化的因素、正確地評估是確定它們本質的基礎工作;否則,把重大危險源當作一般危險源處理而釀成重大事故,這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
四、建立施工現場危險源評估對現場管理的作用和意義
建築業已被《安全生產法》列為高危生產企業,國家通過對其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從源頭上把握住市場准入關。但現實是,建築業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環節中,很少是由於自身的基礎制度不足而被法律所淘汰。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企業制度管理與現場管理的重大脫節,一方面有關企業制訂的相關制度能應付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卻與標准規范要求相關甚遠。因此,建立施工現場危險源評估對現場管理更有直接的指導作用。
建立危險源評估機制,目的在於讓大量從事現場管理的施工人員熟悉它的作用和意義,使之能更直觀地幫助施工人員理解危險源的真實涵義,從思想意識上加深對危險程度的理解,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防護能力。當前施工現場的一線人員,即使是懂得安全生產強制性標准要求的有關人員,對規范標准提及的強制性要求,往往理解為是因為政府要求我做到的,是一種「要我做」的行為,究其原因是由於沒有理解這些強制性要求後麵包涵著的科學理論與教訓。從「要我做」轉變為「我要做」,就應把「強制式、說教式」的一般管理模式與更加「人性化、規范化」的教育監督管理模式努力相結合,即通過建立施工現場危險源評估機制與運用,把本工程項目中的所有危險源予以公示,用直觀明了的警示標志把每一個危險部位都標注出來,註明「危險等級,危險後果,預控措施」。因此,建議在現有施工現場管理的基礎上,增設「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牌」,明示施工現場各部位危險的存在,以利警示人們,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⑧ 建築施工重大危險源包括哪些
主要有幾大類: (一)深基坑: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者深度雖不足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極其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溝(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高支模: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4.5m(含4.5m),或者跨度超過18m(含18m),或者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或者集中線荷載大於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四)人工挖孔樁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業; (六)一次爆破裝葯量達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於6m(含6m),或者高度雖不足6m但地質條件復雜的高大邊坡; (八)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 (九)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裝工程; (十一)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作業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⑨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有哪些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分類: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一、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存在於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存在於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築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存在於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介面、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於受自然氣象條件如台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二、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⑩ 建築 什麼叫做危險源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情況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的因素。
重大危險源: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參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有關原理,進行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是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基礎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而這方面的工作在一些城市建設安全管理中尚未引起足夠重視。
2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類型
2.1重大危險源的分類
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對危險和有害因數的辨識應從人、料、機、工藝、環境等角度入手,動態分析識別評價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數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從而找到整改措施來加以治理。
2.2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2.2.1存在於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2.2.2存在於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築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2.2.3存在於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介面、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於受自然氣象條件如台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2.3 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3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主要危害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和其他傷害等幾種類型。2006年上半年建設系統事故類型死亡人數所佔總數比例分別是:高處墜落佔39.5%,施工坍塌佔22.6%,物體打擊佔14.3%,起重傷害佔8.1%,觸電佔5.9%,機械傷害佔5%,其餘類型佔4.6% 。
4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整治措施
4.1 建立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並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危險源類別、地段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應急預案。
4.2 對人的不安全行為,要嚴禁「三違」,加強教育,搞好傳、幫、帶,加強現場巡視,嚴格檢查處罰,慢慢就規矩了,懂安全了,會安全了。
4.3 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准,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如過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溝可採用頂管技術等。
4.4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4.5 對不良自然環境條件中的危險源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並選定適當時機進行演練,做到人人心中有數,遇到情況不慌不亂,從容應對。
4.6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