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有哪些內容
該規范明確規定: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施工前的安全技術教育回及交底;人身防答護用品的落實;上崗人員的專業培訓考試、持證上崗和體格檢查;作業環境和氣象條件;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作業、操作平台與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計算、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等。
②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級別劃分
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
1、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在陣風風力六級(風速10.8m/s)以上的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室外完全採用人工照明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
2、一般高處作業系指除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2)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擴展閱讀
高處作業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製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
2、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3、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
4、建築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
5、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6、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在施工前完成,最後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7、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施工。
8、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③ 建築施工中對高處作業有哪些要求
高處作業人員的衣著要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 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能穿著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靴鞋 操作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
1、高處作業今立達電動吊籃應設置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藍上任何部位有連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全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安全帶》GB6095的要求,其直徑應與安全鎖扣的規格相一致;
2)、安全繩不得有鬆散、斷股、打結現象;
3)、安全鎖扣的部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可辨.
2、吊籃宜安裝防護棚,防止高處墜物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3、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4、使用吊藍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運行的障礙.在吊籃下方可能造成墜落物傷害的范圍,設置安全隔離區和警告標志,人員、車輛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籃設備應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的現行標准.
7、不得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採用吊籃運輸物料.
8、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個.
9、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藍,不得從建築物頂部、窗口等處或其他孔洞處出入吊籃.
10、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應將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11、吊籃平台內應保持荷載均衡,嚴禁超載運行.
12、吊籃做升降運行時,工作平台兩端高差不得超過150mm.
13、使用離心觸發式安全鎖的吊籃在空中停留作業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鬆弛後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於開啟位置.
14、吊藍懸掛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7.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在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長邊不大於5.5米的吊籃平台;懸掛高度100米以上的,宜選用不大於2.5米的吊籃平台.
15、進行噴塗作業或使用腐蝕性液體進行清洗作業時,應對吊籃的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制櫃採取防污染保護措施.
16、懸挑結構平行移動時,應將吊籃平台降落至地面,並應使其鋼絲繩處於鬆弛狀態.
17、在吊籃內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採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
④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有哪些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
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回有效標定期限不大於一年答。
吊籃應設置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並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牆及建築物外挑檐邊緣非承重結構上。
(4)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擴展閱讀:
懸掛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台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動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高空作業吊籃是用特製鋼絲繩從建築物上,通過懸掛機構在爬升式提升機的作用下,使懸掛吊籃沿立面上下移動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建築施工用工機械。
吊籃所用承載的結構零部件的安全系數都不得小於2,取決於材料的最低屈服強度。吊籃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鑄鐵、玻璃纖維)製成的承載零部件安全系數不得小於5,取決於該材料的最小強度極限。確定結構安全系數時所用的設計應力取零件中產生的最大應力值。此時吊籃應工作在符合設計要求的額定載荷下,並與製造廠所提供的操作規程相符合。
⑤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對高空作業有哪些要求
按照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的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在建築施工過程中,常常出現高於2m的臨邊、洞口、攀登和懸空等作業,高處墜落的事故也屢見不鮮。這個規范就是針對這些部位作業,而提出來的安全防護措施。其內容包括:
(1)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防護欄桿的高度,設置原則及計算方法。
(2)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登高設施的使用及要求.獨立懸空作業應遵守的原則。
(3)操作平台與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規定了交叉作業的防護措施及安全間隔距離。
(4)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⑥ 高空作業未帶安全帶違反《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哪一條規定
《建築施來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源》正處在更新交替階段。因為《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雖然批准日期為:2016-07-09 ,但施行日期是:2016-12-01 。所以《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正處在更新交替階段。到答您之時至2016-12-01前仍應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GJ80-91。待到2016-12-01 應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了。標准類別:工程行標:《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 被替標准號:JGJ80-91 、批准日期 :2016-07-09 、施行日期:2016-12-01 。
⑦ 施工過程中現在最新規定,超過幾米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2m以上。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恭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高空安全帶是預防高處作業工人墜落事故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總稱安全帶。適用於圍桿、懸掛、攀登等高處作業用,不適用於消防和吊物。
高空作業 網路
⑧ 國家規定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業
國家標准GB3608—93《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8)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擴展閱讀: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於80cm時的高處作業。 下列作業條件屬於臨邊作業:
1、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等;
2、無防護樓層、樓面周邊;
3、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的通道兩側面;
5、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台的周邊。
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作業.在水平方向的樓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邊小於25cm(大於2.5cm)的稱為孔,等於或大於25cm稱為洞。在垂直於樓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則高度小於75cm的稱為孔,高度等於或大於75cm,寬度大於45cm的均稱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與管道等孔洞邊沿上的高處作業都屬於洞口作業。
建築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未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時),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攀登作業
攀登作業是指: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採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
在建築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裝拆塔機、龍門架、井字架、施工電梯、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都屬於這種作業。
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由於沒有作業平台,只能攀登在可藉助物的架子上作業,要藉助一手攀,一隻腳勾或用腰繩來保持平衡,身體重心垂線不通過腳下,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墜落。
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進行高處作業。其特點是在操作者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外裝修,懸挑或懸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澆砼等項作業都屬於懸空作業,由於是在不穩定的條件下施工作業,危險性很大。
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於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現場施工上部搭設腳手架、吊運物料、地面上的人員搬運材料、製作鋼筋,或外牆裝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進行面層裝飾等等,都是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交叉作業中,若高處作業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運物體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業人員,發生物體打擊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