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工地受傷沒有合同不知道公司名稱,律師有權利調查公司嗎
你在工地受傷沒有合同,不知道公司名稱,律師是有權利是調查相關的資料情況,以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㈡ 關於建築施工圖紙簽字免責協議書是否有效咨詢律師
如果該合同是書面抄合同,襲只有乙方的簽字,而沒有甲方的簽字和蓋章,該合同是無效的。如果該合同是電子版形式的,則必須事前簽訂確認書,否則,該合同也是無效的。既然是合同,就需要雙方都簽字確認。法律鏈接:《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條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㈢ 什麼叫建築工程總價包干合同
㈣ 你好,胡律師請問 建築工程沒有合同,有工程項目明細 退料單和銀行支付流水能否起訴
你好,雖然沒有建築施工合同,但由施工的事實,您就可以向法院起訴索要工程款。
㈤ 律師說法:建築工程索賠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賠的條款,可以作為推行工程索賠的法律依據。第一,《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里所指的民事責任是根據法律規定在民事上應負的給付義務。這種給付義務包括一般民事義務和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所造成的賠償義務。根據民事責任原則,在《民法通則》第111條對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作了如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第112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違反合同的現象屢屢發生,這種違反合同的現象可能是合同內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發包人故意行為,也可能是客觀原因,發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無論什麼情況,只要是發包人的責任使建築企業遭受到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或影響工期,建築企業就可以依法要求發包人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這種要求賠償權,就是依法索賠權。第二,《合同法》第107條至114條也有上述類似規定。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包人的過錯,建築企業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向發包人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這種要求即為索賠。另外,《合同法》第286條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其「優先受償權」的司法解釋,為建築企業的索賠提供了優先受償的法律支持。第三,國家建設部、國家體改委和國務院經貿辦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第34條規定,要「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工程索賠制度。」第6條規定,「對於建設資金不足,物資供應短缺的工程,企業有按照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有權調整施工進度。」第7條規定,「工程的承包價格應由企業與工程發包單位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投標競爭,在雙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在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量變化,設計變更等,企業有權要求按有關規定調整預、決算。」上述條款也可作為建築企業向發包人要求索賠的依據。相關知識索賠是個長期的任務,貫穿項目執行的始終,而且涉及知識面廣,既包含技術性,又具有藝術性,所以要想獲得最大限度的索賠,必須研究談判策略,注重每一個細節證據的收集,在堅守一定原則的前提下,靈活機動,最終贏得屬於自己的合法利益。為了獲得索賠利益的最大化,在索賠談判前應制訂談判策略。在制訂談判策略時要考慮承包商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根據不同的索賠議題確定不同的索賠策略。1.先易後難的原則施工中發現索賠的機會往往是從單項工程開始,是單項索賠。但如果不能及時解決,幾個單項索賠積累起來,就變成了一攬子索賠。一攬子索賠由於單項多,數額大,問題復雜,往往不容易解決。索賠的數額大,也牽涉到審批的許可權問題。數額小的單項索賠,駐地工程師就能批准;數額大到一定程度,要經駐地總工程師或工程師總部審查批准。因此我們要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力爭先解決雙方認可的單項索賠,在當月的付款申請中得到索賠款。其他難於解決的索賠,可以逐步完善資料,繼續談判,分步解決。2.長遠利益的原則承包商的經營戰略直接制約著索賠談判。在分析了業主情況和工程所在地情況後,承包商應考慮以後有無與業主就新項目繼續合作的可能。如果希望繼續與業主合作,在當地站穩腳根,開拓市場,就應當棄小就大,逐鹿者不顧兔,在不失掉原則、不過多損害自己利益的情況下做適當讓步,以此換取對方的讓步,把爭端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雙方的對立,創造和諧的合作氣氛,為以後的合作打下基礎。3.雙贏的原則在處理索賠的過程中,往往牽涉到變更。如果這種變更也考慮了業主和工程師的利益,索賠和變更的談判就更順利,這就是所謂的雙贏。新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第13.2款指出:承包商可以隨時向工程師提出變更的書面建議。他提出的變更應對業主有如下好處:①加快竣工;②降低業主的工程施工、維護或運行費用;③提高業主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④給業主帶來其他利益。
㈥ 律師,承包建築工程但沒有合同,可以起訴甲方嗎
我認為,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只是,如果沒有合同等證據,有可能會敗訴的。
㈦ 打十三萬元的建築工程討款協議、要多少律師費、多少訴訟費
訴訟費,法院收取的,如果你一家是30000元,則為550元。律師費各地標准不同,在天津市約為3000-5000左右。
㈧ 無錫專業建築工程律師
我覺得比較好的事務所有法舟律師事務所、漫修律師事務所,吾索律師事務所等。
㈨ 掛靠二級建造師簽合同需要自己帶律師嗎
「四庫一平台」已經搭建,建造師執業要求必須人證合一(社保與證書同一單位內),掛靠本身就屬於違規行為,一旦被查,將吊銷證書處理。
㈩ 工地工傷委託律師事務所協議書怎麼辦理
你直接找到所委託的律師協商,他(她)會幫助你寫協議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