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用建築工程分為Ⅰ類和Ⅱ類是如何劃分的
1、根據《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規定,
1.0.4條:民用建築工程根據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劃分為以下兩類:
(1)Ⅰ類民用建築工程: 住宅、醫院、老年建築、幼兒園、學校教室等民用建築工程;
(2)Ⅱ類民用建築工程: 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發店等民用建築工程。
(1)建築工程類型擴展閱讀:
1、建築按使用性質分類
(1)民用建築,指供人們起居用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2)工業建築,指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的建築,包括生產用房、輔助生產用房、動力、運輸、倉庫等用房。
(3)農用建築,指供人們進行農牧業種植、養殖、儲存等用途的建築。
2、按耐久年限分類,根據建築物的主體結構,考慮建築物的重要性和規模大小,建築物按耐久性分為四個等級:
(1)一級: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適用於重要建築物和高層建築;
(2)二級:耐久年限為50~100年,適用於一般性建築;
(3)三級:耐久年限為25~50年,適用於次要建築;
(4)四級:耐久年限15年以下,適用於臨時性建築;
㈡ 工程類別和建築分類的區別
工程類別劃分標准,是根據不同的單位工程,按其施工難易程度,結合建築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的。建築工程的工程類別按工業建築工程、民用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單獨土石方工程、樁基礎工程分列並分若干類別。
《建設工程分類標准》GB50359按建設工程自然屬性,將其分為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三大類。每一類分5
至6
個層級,每一層級按工程的結構進行細分;各層級依次為工程類別、建設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等予以表述。
專業工程類別大類有:房屋建築工程、冶煉工程、礦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農林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
建築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質,通常可分為:
1)生產性建築:工業建築、農業建築
;
2)非生產性建築:民用建築
。
民用建築分類
1)按照民用建築的使用功能分類:居住建築,公共建築。
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體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公寓、別墅、宿舍。
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其中包括:
行政辦公建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
文教建築:學校、圖書館、文化宮等。
托教建築:托兒所,幼兒園等。
科研建築:研究所、科學實驗樓等。
醫療建築:醫院、門診部、療養院等。
商業建築:商店、商場、購物中心等。
觀覽建築:電影院、劇院、購物中心等。
體育建築:體育館、體育場、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館建築:旅館、賓館、招待所等。
交通建築:航空港、水路客運站、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等。
通訊廣播建築:電信樓、廣播電視台、郵電局等。
園林建築:公園、動物園、植物園、亭台樓榭等。
紀念性的建築:紀念堂、紀念碑、陵園等。
其他建築類:如監獄、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築的規模大小分類:大量性建築,大型性建築。
大量性建築:指建築規模不大,但修建數量多的;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分布面廣的建築。如住宅、中小學校、醫院、中小型影劇院、中小型工廠等。
大型性建築:指規模大,耗資多的建築。如大型體育館、大型影劇院、航空港、火車站、博物館、大型工廠等。
3)按照民用建築的層數分類:低層建築,多層建築,中高層建築,高層建築,超高層。
低層建築:指1~3層建築。
多層建築:指4~6層建築。
中高層建築:指7~9層建築。
高層建築:指10層以上住宅。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米為高層。
超高層建築:建築物高度超過100米時,不論住宅或者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
4)按照主要承重結構材料分類:木結構建築,磚木結構建築,磚混結構建築,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鋼結構建築,其他結構建築。
㈢ 如何確定建築工程是幾類工程
劃分依據如下表格所示:
拓展資料
一類工程:跨度30米以上的單層工業廠房;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層工業廠房。
二類工程:跨度30米以內的單層工業廠房;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層工業廠房。
三類工程(Ⅲ類工程)是建築工程中的一個分類類別工程類別劃分標准,是根據不同的單位工程,按其施工難易程度,結合建築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的。工程類別劃分標準是確定工程施工難易程度、計取有關費用的依據;同時也是企業編制投標報價的參考。
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一、一般土建工程(一)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類建築工程:十二層(按能計算建築面積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層建築。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十八米以上的單層建築。
㈣ 建築工程性質怎麼分類
建築工程性質分類為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恢復。
1、新建項目。是指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近遠期規劃,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從無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設項目。現有企、事業和行政單位一般不應有新建項目。有的單位如果原有基礎薄弱需要再興建的項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全部固定資產價值(原值)3倍以上時,才可算新建項目。
2、擴建項目。是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原有場地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產品的生產能力或增加經濟效益而增建的生產車間、獨立的生產線或分廠的項目;事業和行政單位在原有業務系統的基礎上擴充規模而進行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遷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和事業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調整生產力布局的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或出於環境保護等其他特殊要求,搬遷到異地而建設的項目。
4、恢復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因在自然災害或戰爭中使原有固定資產遭受全部或部分報廢,需要進行投資重建來恢復生產能力和業務工作條件、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建設項目。
這類項目,不論是按原有規模恢復建設,還是在恢復過程中同時進行擴建,都屬於恢復項目。但對尚未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受到破壞後,若仍按原設計重建的,原建設性質不變;如果按新設計重建,則根據新設計內容來確定其性質。
基本建設項目按其性質分為上述四類,一個基本建設項目只能有一種性質,在項目按總體設計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設性質是始終不變的。 更新改造項目包括挖潛工程、節能工程、安全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
(4)建築工程類型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的屬性:
1、綜合性: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
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㈤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類型
全過程項目管理趨勢: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工保網
2、IDI保險&安責險
工程保險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在建設工程領域大力推進的一項重要風險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設工程綜合財產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安全生產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其它相關保險。其保險賠償功能,能夠為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業主、承包商、施工人員)包括項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損失損傷提供有效賠償保障,幫助其恢復生產生活,促進項目順利完工。
當然,成熟工程保險制度擁有的保險保障功能,並不只局限於風險事故後的賠償保障,還包括有效的事前風險防範與事中風險管理,即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起步時間較晚,長期以來,保險保障服務主要圍繞保險理賠展開。但近年來,隨著國家日益重視保險力量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中發揮的作用,具有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的工程險種也相繼誕生,並快速發展。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圍與保修期限內,因設計、材料、施工等原因導致出現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其保險特點即是引入了覆蓋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TIS服務)。TIS服務能夠對建設工程從前期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到運營管理階段進行全過程的動態質量風險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過失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其雇員和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第三者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同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一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由第三方專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覆蓋全建設周期的有效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無論IDI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還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公司都可以通過其擴展原有的保險保障服務,即由事後理賠進一步拓展為有效的過程風險管理。而對於項目管理者而言,則可以通過相應險種的投保,提高自身對於項目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有效控制。
在傳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各類管理活動大都因建設環節、內容、主體不同,呈現出現階段獨立、缺乏聯系、無法統籌管理與合理利用資源等管理缺陷問題。相較於成熟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這種管理模式特點顯然是脫節的,未來的項目管理發展方向必然是向著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特點的管理模式發展。這一點,從國家近年來不斷推進的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安責險等項目管理模式與風險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證。
㈥ 工程類型有哪些
1、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是用於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稱為水工程。水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寶貴資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狀態並不完全符合人類的需要。
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澇災害,並進行水量的調節和分配,以滿足人民生活和生產對水資源的需要。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壩、堤、溢洪道、水閘、進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魚道等不同類型的水工建築物,以實現其目標。
㈦ 建築工程結構類型怎麼填
框架結構。
磚混結構。
鋼結構。
鋼筋混凝土結構。
排架結構(又稱框架結構)。
構築物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