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職斷繳社保意外死亡後有賠償嗎
社保是沒有賠償金的,家屬可以拿死亡證明到社保部門去領取生前社保中個人所交的全部金額及利息,和喪葬費
❷ 辭職員工意外死亡 社保怎麼辦
對於單位來說,停交,但是先不要廢掉,先放放,看他家人怎麼處理。
都辭職了,關單位什麼事?辭職的時候人還在,讓他轉走就是了。停繳。
❸ 職工沒有買社保又意外死亡怎麼辦
要看是否屬於因工死亡,如果屬於工亡,與有沒有交納社保沒有關系,可以要求單位承專擔工亡賠償屬責任。
具體不妨在http://tieba..com/p/4313271848進一步與律師交互問。
❹ 由於職工未到退休年齡就已經意外死亡,家屬是否可以繼承其以前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
現實困惑
2013年夏天,於教授和自己的家人去北戴河避暑度假,可於教授卻不幸溺水身亡。雖然於教授還差兩年才到退休年齡,但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已經多年,王教授的家人是否可以繼承其以前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呢?
律師答疑
於教授的家人可以領取於教授社保個人賬戶中的錢,並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本案中,於教授一直在繳納社保,但是其在退休前意外去世。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4條和第17條的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以於教授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其個人賬戶的錢,並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但是具體可以得到多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因各省市規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❺ 有勞動合同沒交社保,意外去世後的理賠
在上班期間意外死亡,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責任按政策賠付一筆費用。沒交社保就意味著保險公司無責。
❻ 企業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人未交夠年限,意外死亡,怎麼處理的 退還給其家屬嗎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了個專人賬戶屬的職工死亡時,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
一是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二是離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額為個人賬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和。職工個人賬戶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職工個人賬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
個人帳戶處理完後,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❼ 員工意外死亡,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有沒有賠償
有,就是原本由社保支付的補償金全部由公司支付
❽ 單位職工意外死亡前未繳社保後補繳社保該如何索賠
不能補繳.
❾ 公司未給員工購買保險,發現意外死亡公司該怎麼賠償又給予公司什麼處罰
一般是由公司負擔,受害者有權要求公司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享受工傷待遇。另外,即使公司雖沒給傷者辦理工傷保險,但還是可以申請工傷的。在上班期間發生意外公司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工傷保險。
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傷者提供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書,以及事故發生情況的證明材料。勞動部門在認定工傷以後,還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該項鑒定主要包括兩項內容,即傷殘等級鑒定和護理依賴等級鑒定。
確定傷殘等級後,傷者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各地的具體規定核算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向單位主張,單位拒不支付的,並且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9)未交社保離職員工意外死亡後擴展閱讀:
工傷范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