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卡未繳費怎麼辦理嗎
你的社保卡顯示未繳費,但你的參保狀態應該是正常的吧!照我估計,你應該版是這種情況:
社保局的扣費權是有固定的時間的,例如深圳社保局就是每月的20號。
社保局是20號才扣費,而公司是一旦跟你確定了勞動關系,就會第一時間幫你參保。有可能是1號,也有可能是6號,總之還沒到社保局的扣款時間,這樣就有了參保狀態正常,但繳費狀態為未繳費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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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社保卡未繳費怎麼辦
你的社保卡顯示未繳費,但你的參保狀態應該是正常的吧!照我估計,你應該是這種情況:
社保局的扣費是有固定的時間的,例如深圳社保局就是每月的20號。
社保局是20號才扣費,而公司是一旦跟你確定了勞動關系,就會第一時間幫你參保。有可能是1號,也有可能是6號,總之還沒到社保局的扣款時間,這樣就有了參保狀態正常,但繳費狀態為未繳費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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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社保有一個月沒繳費怎麼辦
這里說的「工作不足一個月」是指兩種情況:一是在某一單位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離開了;二是指用人單位新招人員從上崗工作之日起到第一個繳費周期(月)到來之前的不足一個月的工作時間。這兩種情況下繳納社會保險費嗎?習慣性的說法是當然要繳了。理由是社會保險費從工作之日起繳納,一是政策的規定,二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要求,三是職工個人的願望,四是企業多年來就是這么繳的。這難道還有什麼疑問嗎?然而事情就怕較真兒。當工作不滿一個月的勞動者真的要求用人單位為他繳納不足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時,單位犯難了;當用人單位真的要從職工上班的某一天開始為其繳費時,社保機構含糊了。不是單位不願交,也不是社保機構不給辦,根本的原因是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和個人賬戶記賬辦法決定了社會保險費可以按月徵收,而不能論天收繳。也許你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但你肯定沒有見到過這樣的政策規定。從已經出台的政策看,上至國家法律,下至地方政策,關於繳費規定的表述的無非是兩類:一是「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企業招用職工後,應從招用之日起訂立勞動合同,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為例。養老基金是社保機構委託銀行按月托收,基金到位後社保機構按月為繳費單位的職工記入個人賬戶。這種按月托收、按月記賬制度實際上排除了不足一個月繳費的可能性。通常所說的「從工作之日起開始繳費」所要表述的政策精神是從上班的這一天開始,你就有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因此無論從法規政策還是從操作規定看,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是必須的,有工作就應有繳費,這是沒錯的,這是政策的一般性規定。但繳費的實現是要受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周期和記賬原則制約的,它不是想繳多少就繳多少,要繳幾天就繳幾天的,這也是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執行政策的具體要求。那以前這種情況為什麼就可以繳費呢?顯然這是對社會保險繳費業務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實際情況是,在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過程中,不可能也從沒有出現過不足一個月的繳費情況。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某人到一個單位工作的起始時間是不確定的,它可以正好是某月的頭一天,領的是滿月工資,這樣當月繳費於職工個人、於用人單位、於社保部門都不是問題。但畢竟更多的是工作的起始時間是在一個月當中的某一天。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這種情況的人,其保險費是當月繳還是次月繳,這是一個雙方協商的事兒,政策並沒有硬性的規定,社保機構所能要求的是整月繳費就行。一般來說,大氣點的或是對你的到來求之不得的用人單位,只要你提出從工作之日起繳費,它會補足額度從當月為你繳費,花不了幾個錢的事兒。如果用人單位一定要從次月開始為你繳費,當事人真的不必為幾天或十幾天沒有繳費的工作日耿耿於懷,一來這並不違背政策,二來它對你保險待遇的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記。一旦你真的因此與單位發生糾紛,單位說我們到是想從你上班之日起為你繳費,可社保部門只能按月收繳,個人賬戶也只能按月記載,這也是規定,是怪不得我的。那他說的沒錯。因此,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溝通、協調才是解決這類問題最佳的渠道和最理智的方式,政策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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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在朋友繳納社保,現在一直沒有繳納上。應該怎麼辦
建議找社保代繳機構吧,一個月40元手續費,省心也不傷感情
『伍』 社保沒有連續繳納怎麼辦
根據《深來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自》的規定,連續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後其中斷前後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並計算。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則要重新計算參保年限。
『陸』 沒繳納過社保怎麼辦
為員工繳納的社保可以在稅前扣除: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其他應專付屬款-代扣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費是在計提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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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社保間隔幾年沒交怎麼辦
社保間隔幾年沒交的,可以進行補繳。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雖然社保不會清零,但以下幾點需要了解: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重新參保後,必須與原參保的身份證號信息保持一致,因為社保系統是以身份證號作為每個人唯一的信息區分,每一個身份證號都是唯一的,對應每一個人,當錄入同一個身份證信息後,如果系統里有這個數據,就會自動在原戶頭上累計,所以根本無需擔心交過社保但是因為停的時間長了而作廢的問題。當然了,這里是說的在同一地繳交社保的情況,但即便不是在同一地繳交,最終也都是可以通過身份證信息,合並累計年限和個人賬戶金額的。2、社保累計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當前,國家執行的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5年到退休可享受退休待遇,因此即便中斷社保5年,重新續上之後到退休時可以累計15年,一樣可以享受養老待遇。同樣,醫保也是要累計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這個年限每省要求不同,一般是20/25年。3、社保的補繳只能單位或者社保代繳機構進行補繳。長期沒交的社保想把它補上是可以的,但是只能通過單位或社保代繳機構進行補繳,且補繳的審核非常嚴格,需要提供很多資料,對於沒有在單位工作的人來說,單位一般是不給予補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