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工資能作為成本入賬嗎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員工工資計入成本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否則不能作為成本入賬,現在社保要地稅代收,就是要把這個跟成本稅收等掛鉤起來,確保員工的社保問題得到落實。
二、下述5項原則雖沒有提及給員工繳納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稅務機關對如何確定「單位員工」的判定標准上也許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議必須咨詢負責你單位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來確定所在地區對這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時將工資薪金支出進一步界定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1)企業社保成本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系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鉑略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范圍,但是沒有扣除標准,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
Ⅱ 社保成本占企業的成本比例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的這一規內定,至今尚未全部執行。容從全國來看,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謝經榮去年曾透露,2014年起,全國工商聯對全國民營企業進行抽樣調查。通過調查2000多個樣本的1626個有效問卷發現,2016年民企為全部職工繳納五項社保的企業僅為38.2%,比2015年的40.5%還下降了2.3個百分點。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如何計算社會保險費在企業支出中的比列
社保繳費是指參 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一般情 況下特指 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1、基本養老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目前湖北省和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總繳費比例為28%,其中個人繳費比例8%,單位負擔20%。
2、醫療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總繳費比例鄭州地區9.5%,武漢地區為10%。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
7.5%,武漢地區單位負擔8%,兩地區個人負擔都為2%。
3、失業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總繳費比例3%。其中個人負擔1%,單位負擔2%。
4、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參保遵循自願原則,繳費由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負擔,根據員工參加工作年限分為10年及以下、11年至20年、21年至30年、31年以上四個類別分別按繳費基數的1%、3%、5%、7%相應比例繳納,單位按員工繳費的1.2倍負擔。
企業為職工買社會養老保險標準是按照當地的社保局最新的社保基數按比例繳納的。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Ⅳ 社保成本怎麼解決啊
企業在為職工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時候,必須要計算的就是,職工基本工資。
另外可以選擇計算的就是福利待遇,各項津補貼。如果單位經濟比較寬裕的話,這些都是可以計算進去的,如果單位經濟不夠精細,那麼只計算基本工資也是可以的。
Ⅳ 一個員工年薪30萬,那麼作為公司要承擔的成本是多少比如交社保保險等各種公司層面的成本
自己交社保和公司幫交社保的區別:
第一,公司交社保,一旦出現失業的情況,還可以在一定的年限內,從社保機構領取一定數量的事業保險金,並且還能免交兩年的醫療保險金。而這部分錢有和沒有是有很大區別的。因為有的人在離開公司後,並不想馬上就工作,而是想休息一段時間再去工作。而這個失業救濟金,就可以幫你維持一段時間的生活。而如果是個人交社保的話,就不存在領失業保險這回事了。
第二,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項目是不一樣的。一般公司交社保,所交的項目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交,包括所謂的五險一金,這六項是一項都不能少的。所以,我們會發現,公司交社保,交的錢是比較多的。但是,如果是個人交社保的話,那麼只需要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項目,交的錢,要少一些。因此,就有一些民營企業在招工時,會讓工人自己去交社保,而由單位提供補貼。許多人不明究理,覺得少交了一部分錢,自己得到了實惠,就答應了。殊不知,這樣一來,員工只是為企業節省了錢,而對自己未來的權益沒有一點好處。
第三,個人交社保與公司交社保最後的數目是不一樣的。公司交社保,按照國家的規定,單位繳納的20%要進入社保賬戶,而個人只需要交8%。但如果是個人交社保,那麼全部都由個人交,自己付出的就多了。而繳費的費率每年都在漲,所以,如果是個人交,負擔每年都會加重。
第四,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最後的收益是不一樣的。因為單位交社保交的項目比較多,錢的數額也比較多,所以到退休後,從社保得到的錢的數量也會多一些。而個人交社保,因為交的錢的數量比較少,所以,最後從社保拿到的錢也會少一些。
Ⅵ 社保成本占企業的成本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的這一規定,至今尚未全部執行。從全國來看,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謝經榮去年曾透露,2014年起,全國工商聯對全國民營企業進行抽樣調查。通過調查2000多個樣本的1626個有效問卷發現,2016年民企為全部職工繳納五項社保的企業僅為38.2%,比2015年的40.5%還下降了2.3個百分點。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如何節約社保成本與企業用工成本
在充分研究勞動法、會計法與稅法基礎上,充分研究新政要點,伯特咨詢基於多方實踐論證及總結認為,企業可以進行工資發放時間、發放地點、發放項目、發放途徑上籌劃,科學進行收入類型設計、核算與發放並進行各類稅費申報,合規降低社保、公積金、個稅、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單位客戶在提升勞動效率與員工實際收入的基礎上,降低薪稅成本,實現多發工資的目的。
伯特咨詢將企業在社保新政下的應對策略總結如下:一、調整企業的工資結構和總額;二、調整企業用工方式,考慮採用非全日制、勞務合同、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三、合理提高雇員素質,提高人效,梳理優化業務流程。
具體來看:
第一、優化業務流程,尋求新的業務合作方式。 傳統人力資源管理方式是,企業僱傭員工,員工為企業服務。在新形勢下,企業梳理工作流程,充分考慮外包、分包、眾包、內包等新的合作方式。這些方式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提供新思路。首先,讓我們來了解新型合作方式的內在定義和關鍵區別。外包是指利用企業外部的人力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發包人)將其承攬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單位。眾包是指把過去由員工執行的工作任務,以自由自願的形式外包給非特定的大眾網路的做法。內包是指企業內部員工承包企業某部分工作任務或生產經營任務。在勞動關系的認定上,內包是最容易與勞動關系混淆的。
第二、調整用工方式,有效降低人工成本。過去,企業為加強對員工的管理,以勞動合同制員工為主,未來企業為輕裝上陣將根據企業各崗位職責的不同,個性化的選擇用工方式。除勞動合同制外,其他幾項用工方式分別為: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民事僱傭。
第三、調整工資結構,合理降低人工成本。 在利潤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很難接受人工成本的增長;為了合理合規的降低人工成本,必然調整員工工資結構。如何適當的調整工資結構既能為企業降低成本,又能規避法律風險,最後還能有效激勵員工,這是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話題。由於,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工資結構,在此不一一詳述。
Ⅷ 購買社保,公司與個人各出費多少
社保是與工資相掛鉤的,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單位0.5%-1.6%全由單位承擔)。因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區承擔的比例有所不同。
養老保險:公司1680*20%=336 ,個人1680*8%=134.4;
失業保險:公司1680*1%=16.8, 個人1680*0.2%=3.36;
工傷保險:公司1680*0.25%=4.2,個人0;
生育保險:公司1680*0.8%=13.44; 個人0
醫療保險:公司2521*10%=252.1,個人2521*2%+3=53.42。
綜上:社保公司交多少= 336+16.8+4.2+13.44+252.1=622.54
社保個人交多少= 134.4+3.36+53.42=191.18
(8)企業社保成本擴展閱讀:
社保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發展狀況
步入2015年,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
Ⅸ 如何節約社保成本與企業用工成本
我感覺這句話的意思說白了就是各位剋扣職工工資待遇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