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繳費基數是工資嗎
社保繳費基數是按照你的實際工資繳納的,如果你的實際工資沒有滿足社保繳費最低的基數,那麼就按照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
Ⅱ 什麼是社保基數和工資基數有什麼不同
本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就是「上一年度員工納稅工資總額/12」
准確說,你上一年度的月平均稅前工資是本年度的社保基數。
社保基數有最低和最高線的,最高不超過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三倍,最低線不低於社平工資的60%.
如果高於和低於這個數,徵收你社保費用的時候,會自動進行調整。
Ⅲ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為什麼社保繳費基數不是工資擴展閱讀:
公司社保繳納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Ⅳ 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4)為什麼社保繳費基數不是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Ⅳ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不是跟實際工資是一樣的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社保的繳費基數一般是以上一年度本人版工資收入權為準的,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並非與實際工資一樣。
社保的繳費基數的相關計算標准: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Ⅵ 工資總額和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一般情況不會的,因為企業只要達到最低基數就行。
當然如果有什麼情況需要社保索賠時,可以讓公司補賠未依工資基數交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