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企老闆不給員工買社會保險怎麼維權
維權投訴的途徑如下:
1、到社保局信訪接待窗口走訪;
2、寄信到社保局;
3、撥打12333咨詢熱線;
投訴需要准備的材料:
1、《員工來訪登記表》。員工親自來投訴的,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通過來電、來信(函)、電子郵件投訴的,由工作人員根據投訴內容填寫
2、員工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員工勞動關系證明資料(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卡、廠牌、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證明、被處罰憑證、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明等)。
4、工資收入憑證原件(如:銀行蓋章確認的流水單、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單)。
(1)私企沒給員工買社保有什麼擴展閱讀:
關於維權:
隨著《消法》日益走進百姓生活,工商企業也越來越多地參與消費維權。
1、談到維權,一些企業的負責人也認為,由於人們習慣上將消費者定位為弱勢群體,所以,只要消費者買的產品有一丁點問題,不論其投訴理由成不成立,都會得到社會的廣泛同情,受到保護。
2、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責難,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難言。商家的忍氣吞聲,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某些消費者的蠻橫無理。
3、其實,即使商家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也應當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廠家解決不了,可找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投訴解決不了,還可訴諸法律。所以,我們要有維權意識,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B. 為什麼有很多私企不給員工交社保
可以的。按照國家規定,每個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五險,不論私企還是國企,可以撥打回12333社保局電話,咨詢答相關程序。也可以直接跟單位談,讓他把這部分錢補給您。如果確實需要仲裁,您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社會保險的特徵: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C. 私營企業無能力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如果被員工投訴,企業不僅要補交可能還會面臨一定的經濟處罰。
如果經濟條件欠缺,可以了解當地社保政策,按照較低的繳費檔次來繳費。
D. 私企老闆不給員工買社保,該帶什麼材料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版,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權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 私人企業不幫員工購買社保和不簽定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
違法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制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F. 私營企業不給員工交社保可以嗎
按照法律法規來講,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這種現象有很普遍。所以盡量找大點的企業工作,自己的權益才有保障。
G. 私企不給員工交社保是不是違法行為如果是,該怎麼辦
這樣應該是不違法的.
因為你自己購買了社保.
而且現在社保購買是可以徵求個人意見的.
而且私企基本上都是按照你說的那樣發放的.
H. 國家有規定私營企業公司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並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勞動仲裁部門主張權益。
I. 為什麼私企不交社保
單位交的社保費用其實是員工的兩倍還多, 私企不願意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一個根本原因
J. 私企不給員工交社保、員工能得到賠償嗎
可以的。按照來國家規定,每個單自位必須給員工繳納五險,不論私企還是國企,可以撥打12333社保局電話,咨詢相關程序。也可以直接跟單位談,讓他把這部分錢補給您。如果確實需要仲裁,您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