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辦理社保去可以工傷認定嗎
未繳納社保,可以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內之後,可以構成傷殘的向容所屬地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1、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在我市生產經營地發生事故傷害的,由生產經營地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我市多處生產經營地的,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時生產經營地所屬地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2、對於尚未開展工傷認定工作的開發區內的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地所屬行政區域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開發區人社部門積極予以配合;
3、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受理用人單位或者職工的工傷認定申請時,發現不屬於自己管轄范圍的,應積極主動為用人單位和職工聯系有管轄權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受理。
㈡ 未交社保的情況下發生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公司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工傷保險,當發生工傷時的相關費用是由社保的工傷保險基金賠付,和商業保險公司沒關系(當然社保基金是否有保險公司參與這個國家社保基金管理的事情和我們無關),企業是否還要支付或賠償給員工的其他費用你可以參考一下社保的工傷保險條例(http://w1.mohrss.gov.cn/gb/ywzn/2006-02/15/content_106783.htm)裡面有詳細的規定。如果你個人或者你的單位為你另外購買了商業保險公司的人身保險,並且有意外傷害或醫療保障,那麼保險公司也要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你報銷或給付相關的費用,如果構成傷殘的商業保險公司也要支付賠償金和社保工傷保險以及單位所應支付賠償金不沖突,但是對於醫療住院等費用是不可以重復報銷的,應該先報社保,社保不能夠支付的再到保險公司報銷。
另外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醫療住院等費用不可以重復報銷,這里我也簡單的解釋一下:因為看病治療所發生的費用是有數的(有相關的票據),無論是社保還是商業保險,在報銷時都是要把相關的票據收去的,你在社保報了票就被社保拿走了也就沒有辦法在到保險公司報了,相反也是一樣;而傷殘賠償,只要達到傷殘等級憑鑒定結果就可以領取賠償金,因為人的壽命和身體是無價的,沒有人能夠給因身體致殘所造成的損失開發票,所以企業也不能夠因為保險公司賠償了就不再賠了,這也要分開算!
㈢ 用人單位沒買社保,不去申請工傷認定,咋辦
找勞動仲裁部門,用人單位要給員工購買社保的。
㈣ 公司沒給員工買工傷保險,發生了工傷怎麼辦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不影響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4)公司沒給員工買社保可以申請工傷擴展閱讀:
工傷維權流程
1、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鑒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發生事故傷害後,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的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該期間內不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本人或者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一年之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鑒定,通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說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准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准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鑒定鑒定。
5、工傷期間的醫療費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賠償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㈤ 沒買社保能申請工傷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版2.工作中發生的傷害,是工權傷。具體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公司申請工傷認定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賠償。根據當地標准和實際應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辭職或解除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要等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做工傷級別鑒定。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該工傷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工傷保險賠償,由單位全額賠償。3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期間的工資應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准發放。
㈥ 未買社保,工傷可以申請賠償嗎
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則需盡快搜集勞動關系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內工傷容。認定為工傷後及時做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影響著工傷賠償金額,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鑒定機構,不同於一般的司法鑒定機構,共分十級,最高級別為1級,最低為10級。
勞動能力鑒定並不是越早越好,為了自己的健康,建議受傷員工安心接受治療,待身體大致康復後再申請做鑒定。
確定醫療期,申請停職保薪,在解除勞動關系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解除勞動關系後,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未買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承擔。
注意事項:不管單位有沒有買工傷保險,員工都可以申報工傷,這是以後索賠的前提條件。必須注意要在一年之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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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公司沒有給我買社保,出事故後我能否報工傷
工傷申報需要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傷者本人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報,超過一個月未報,所有工傷待遇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另外,上下班途中工傷必須有交通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才行。
㈧ 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出工傷怎麼辦
如果沒有繳納社保發生了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其全部治療費、葯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
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確定為殘廢時,按下列情況,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恤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一、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時止。
二、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三、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應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給予適當工作,並按其殘廢後喪失勞動力的程度,付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退職養老或死亡時止,其數額為殘廢前本人工資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與復工時本人工資合計,不得超過殘廢前本人工資。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四、殘廢狀況的確定與變更,由殘廢審查委員會審查。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8)公司沒給員工買社保可以申請工傷擴展閱讀: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於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范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㈨ 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 員工出現工傷怎麼辦
可以到勞動局申訴。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版日起三十日內權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