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州2016-2017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蘇州市區2015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蘇州市區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5.9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1.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738元和2697元;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5178元和5036元。按規定,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5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從本月起,社保經辦機構按3月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5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Ⅱ 蘇州園區2017年公積金甲類和乙類的繳費基數明細
根據蘇州園區2017年度新的社會保險(公積金)規定,甲類和乙類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是:
(1)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2)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准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拓展資料:
園區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蘇州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征繳工作,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公布2017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規〔2017〕1號)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於開展蘇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以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的通知》(蘇房金規〔2017〕1號)等文件精神,經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將2017結算年度園區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標准公布如下:
1、園區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000元,下限為2697元;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613元,下限為2697元。
2、園區住房公積金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000元,下限為2697元。
以上標准從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Ⅲ 單位在蘇州社保2017年基數為2802元繳費是多少個人佔多少
社保繳費比例
1、養來老保險:
①個人繳自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Ⅳ 2019年蘇州社保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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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個人繳費標准國家沒有具體規定,社保有具體規定。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保個人繳費標准: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
Ⅳ 2019年蘇州社保基數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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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解讀:吳江區基數最低是2660,個人支付10.5%,單位承擔32.5%。不知是否能幫到你
Ⅵ 2017年蘇州社保最低基數個人部份交多少
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解讀:吳江區基數最低是2660,個人支付10.5%,單位承擔32.5% 。 不知是否能幫到你
Ⅶ 蘇州2018年社保扣費
一、2018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上限回為21963元/月;繳費基數下答限為3030元/月。
二、2018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三、2018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21900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800元。
四、2018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8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7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7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113250(9438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8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Ⅷ 蘇州社保繳納多少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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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區統籌范圍企業社保繳費比例規定如下: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9%,個人繳納2%(加每人每月5元標準的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個人承擔);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5%(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的比例從1%降至0.5%,個人繳費比例不變。5月份開始按新比例征繳,1~4月多征繳的後續會按程序退費)個人繳納0.5%;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個人不承擔;5、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承擔,繳費比例按照企業所屬行業風險類別確定,共分為1-8個行業類別,繳納比例為0.2%-1.9%。
2017年度參加蘇州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61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802元/月。補繳基數仍為5600元/月。
Ⅸ 2019年蘇州社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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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一級建造師報名需要社保。
大立專教育特別提醒屬,往年報考一級建造師需要提供社保,2017年暫未公布,參考如下:
根據歷年資格終審的要求,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務必提供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開具並蓋章的社保繳費記錄單(社保繳費記錄單上的工作單位需與報名所填單位一致):
①凡2009年後(含)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專業大專畢業的(2009年至今的社保繳費記錄);
②凡2011年後(含)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的(2011年至今的社保繳費記錄);
③凡2012年後(含)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的(2012年至今的社保繳費記錄);
④凡2013年後(含)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碩士學位的(2013年至今的社保繳費記錄);
⑤凡2014年後(含)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博士學位的(2014年至今的社保繳費記錄);
⑥單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范圍的(根據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應的社保繳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