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國人在中國可以辦理社保嗎
可以。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及台港澳人士參保,需要提供本人護照、勞動合同、工作證件或居住證件,一般以單位名義辦理。
一、適用人群
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依法招用的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人士及留學生。
二、參保年齡,繳費標准及退休待遇
1、參保年齡:16周歲以上,男未滿60周歲,女管理崗未滿55周歲,女非管理崗未滿50周歲,等同於中國公民。
2、可參保險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
3、繳費標准:繳費辦法如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等等同於中國公民,具體以參保地社保部門規定為准。
4、退休年齡及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可以在中國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具體待遇等同於中國公民。
三、參保提交材料
1、個人類:
(1)外籍人士提供本人有效期護照,港澳台人士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
(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能提供下列工作證件之一:外籍人士在華工作許可證或港澳台人士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中國記者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
2、單位類:
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本人近照、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及當地社保要求的其他文件或材料(如電子數據報盤)。
(1)外國人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對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改革和創新,明確了永久居留外國人在出入境、就業、購房、辦理金融業務、申領駕照、子女入學、交通出行、住宿登記、社會保險等方面的資格待遇。
明確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功能作用。永久居留證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外國人可持證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通信、就業和社會保險、財產登記、訴訟等事務。持證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憑本人護照和永久居留證出境入境。
❷ 我是青島的,想咨詢一下,現在外國人可以如社保了嗎我們公司韓國人多可以入社保的話繳費基數是多少
可以的 前幾天國家剛說過這個問題 你可以聯系青島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2333 問問 青島施行了沒有
❸ 上海市外來人員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政府規定了最低繳費基數,2011年度收入低於1558元的也的按1558元交,高於此數的按實內際收入交。
一是按容非城鎮戶籍類型交,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共計繳費基數的37.5%(584.2元)。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8.5%,分別為養老22%,醫療6%,工傷0.5%;個人繳費比例為9%,分別為養老8%,醫療1%。
二是按城鎮戶籍類型交。2011年度最低繳費基數為2338元,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共計繳費基數的48%(1122.2元)。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37%,分別為養老22%,醫療12%,工傷1.7%,失業0.5%,生育0.8%;個人繳費比例為11%,分別為養老8%,醫療2%,失業1%。
❹ 1)為什麼要替員工繳納社保 2)現在外籍員工,繳納社保的標准及基數 3)繳納的費用,公司承擔的比例,
1 社保是國家強制性規定 必須要交
2 你說的外籍員工 不知道是指外國人還是非本專地戶口的人 繳費基數屬一般按當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計算 非本地戶口的人可以只繳納三險
3 公司承擔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1%,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單位0.5%,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
❺ !急:請問外國人上社保可以上幾險基數有何要求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參加職工類五項社會保險,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並能享受養老、醫療等社保待遇。
❻ 外籍人員社保繳納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回上年全市職工答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❼ 上海外國人社保強制 10月15號開始外國人都要強制交社保了嗎比例是多少啊
已經開始交社保了,比例分單位和個人。繳費區間在2338到11688之間。也就是說2338以下專的不用交,而工資超屬過11688的,按照11688來計算。養老保險個人繳8%,醫保個人繳2%,失業險個人繳1%,其它生育和工傷由單位全額繳納。
❽ 請問留學生落戶在按照達到社保基數的前提下,是否有要求公積金這些繳納比例比如,5%或者7%謝謝
個人繳存比例都是自行選擇。但有一個前提條件,是不能低於單位的繳存比例。例如:單位比例為7%,個人比例只能從7%-12%之間選擇,不能選5%.6%
❾ 社保基數,英文怎麼說,在線等,謝謝!!!!
您好復!
社會保制險基數:
① social security cardinal number
② safe cardinal number
③ social insurance base
④ insurance base
⑤ social insurance fee base
⑥ base of the social security payment
❿ 外籍人士,外國人在北京如何繳納保險LOOK
關於轉發勞動保障部辦公廳《執行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勞社養發[2003]160號 頒布時間:.09.23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計劃單列企業: 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執行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20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件:關於執行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廳文件 勞社廳發〔2003〕20號 關於執行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社會保險協定》(以下簡稱《中德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互免養老保險繳費臨時措施協議》(以下簡稱《中韓協議》)已分別於2002年4月4日和2003年5月23日開始生效。現就執行《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適用人員 (一)凡不能提供由德國徵收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聯邦職員保險局(柏林)出具的《根據中德社會保險協定出具的證明書》的在華就業的德籍人員(以下簡稱「德籍人員」); (二)凡不能提供由韓國國民年金管理局出具的《參保證明》的在華就業的韓籍人員(以下簡稱「韓籍人員」)。上述人員中到我國境內就業時已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免繳我國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也不享受我國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關於參保項目 (一)德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二)韓籍人員參加養老保險。 三、關於繳費時間及繳費比例、基數徵收在華就業的德籍、韓籍人員社會保險費的時間分別從《中德協定》和《中韓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按照參保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於經辦程序 (一)在華就業的德籍和韓籍人員在我國參保,須出具居留證件、有效護照或能說明身份的其他有效證件,還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證》等證明材料 , 由其所在就業單位到當地(或就業許可證核發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統一編碼要求,為參保的德籍、韓籍人員建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在資料庫中建立參保人員中、外文姓名、國籍、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號、碼等信息。 (三)德籍、韓籍人員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計算,原則上以人民幣繳納。 (四)德籍、韓籍人員就業單位發生變更後,應攜帶相關資料到原參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五)德籍、韓籍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離境時,須出示公安部門核辦的出境手續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到管理其參保登記手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經本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一次性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並注銷其個人賬戶,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失業保險關系,德籍人員此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予退還。 五、關於社會保險待遇 (一)在華德籍、韓籍人員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所在地區的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凡符合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儲存額。取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的人員離境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向其委託的國內代理人按月支付養老金,也可以經本人申請並出具本通知第四條之(五)規定的材料,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儲存額,並不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二)在華德籍人員按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區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凡失業的,要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經審核合格者,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如本人離境,從辦妥離境手續之日起停止享受,並終止其失業保險關系。 在華德籍、韓籍人員參加我國社會保險涉及我國對外政治、經濟合作等多方面權益。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積極、穩妥、慎重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認真組織實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德籍、韓籍人員在當地就業和參保情況,完善基礎資料庫,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做好在華德籍、韓籍人員的繳費記錄、賬戶管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實施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我部報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