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月就做了三天單位可以給我交社保金嗎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 專離職當月應當正屬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
㈡ 法律規定,員工入職當月和離職當月都應該繳納社保嗎
員工在職一天就應該給員工繳納當月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也就是說,只要職工在職1天,企業都要為職工繳納社保,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
比如該名員工的最後工作日為9月15日,這意味著9月1日至15日期間,單位與該名員工之間仍是勞動用工關系,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㈢ 上幾天班就離職的員工,單位要給他買當月社保嗎
需要看員工入職的日期,一般公司都是月底進行申報,月初進行申報確認內繳費,月容中進行扣費,如果員工是繳費之後離職,則屬於購買社保之後的行為,月底不做申報即可;但如果員工是月初離職,在公司還沒有繳費之前,則不需要購買當月社保。
1、入職當月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企業應當繳納當月社保;
2、按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可能會出現跨月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應當申報從上月補繳社會保險費;
3、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系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㈣ 員工離職當月只上3天班 公司是否有義務支付當月社保
離職後,根據離職的時間來決定公司是否當月繳納社保。
一般來說,月版初及月中離職的權,當月社保停繳,一般情況下當月公司不會給員工繼續發工資了,社保繳納需要扣除上月工資,不便於操作,而且員工的新單位完全有時間在當月給員工上社保,所以停繳沒有問題;
月末離職的,當月社保一般由原單位繳納,下月停繳,因為本月是有可能支付給員工工資的(特殊情況扣除工資的除外),而且月末社保不辦理相關業務。
㈤ 員工試用期內也需要交社保嗎為什麼
員工試用期內也需要交社保。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㈥ 員工上一天班也要交社保嗎
如果單位計提社保:計提社保分錄: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繳納社保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貸:銀行存款 單位不計提的話直接走管理費用就行了。
㈦ 正式員工上班三天離職單位交的那部分社保要自己承擔嗎
動者在月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無法終止下個月社保,因此,用人單位會讓勞動者承擔下個月社保費用的。當月社保,由公司和勞動者個人按各自比例繳納。
㈧ 本月二十八目面試上班三天還要交社保嗎
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入職的話,要交五險的,這是規定。跟三天還是五天沒有關系,一天也要交。
㈨ 一個月上班三天,社保是公司交還是個人承擔
員工在2017年12月28日就離職了,那社保也只能繳到12月份,1月份應該停止繳費,單位可以在1月份辦理停繳手續,如果社保部門不允許停繳的話,那1月份的社保費用應該由員工個人承擔。
㈩ 是不是所有的員工都必須要繳納社保
正規企業員工都要接納社保,但是不是所有人員,臨時工,家裝等人員流動頻繁的基本不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