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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企業買社保的法律規定

發布時間:2021-02-03 13:08:28

① 企業給員工買社保有什麼規定

1989年9月21日勞動部發布的《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的第四章保險福利中,對私營企業和個體職工的社會保險做了具體規定:國家對私營企業職工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左右,職工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3%,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繳納退休養老金。企業繳納的退休養老基金在繳納所得稅前列支。職工退休後,由社會保險機構依據其繳納退休養老金數額多少和年限長短確定退休金標准,並按月支付。
私營企業職工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實行失業保險制度。
私營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企業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企業發給殘廢金。職工因工死亡或患職業病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准,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私營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企業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私營企業女職工生育,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私營企業經營者應從利潤中提取適當的職工福利基金,為職工舉辦集體福利事業。
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人者,按新的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如何繳費? 根據國發C19953
6號文件,若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一執行,則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者,可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並由個人按20%左右的費率繳費,其中4%左右進入社會統籌基金,16%左右進入個人帳戶;替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二:執行,則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等非工薪收入可以當地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不超過當地企業繳費比例與個人繳費比例之和,具體比例由當地政府規定。繳費年限自開始繳費始,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止。

② 法律是否規定企業為員工買社保檔次必須一致

你好,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員工職位、崗位、工齡都會影響企業為員工訂立的社保繳納基數,因此,不是必須一致。
如有疑問,請補充,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③ 關於新勞動合同法社保交納的規定

按照《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於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後三十天內公司就應該給其繳納社保。

我國《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別,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聚聚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果公司不給交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④ 企業繳納社保依據的法律法規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每個職工應該享受養老保險、專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女屬職工還享受生育保險,這五險就是平時所說的社會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交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步需要繳納。除了社會保險外,還有住房公積金也是法定的,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和個人繳納。

⑤ 新勞動法對購買社會保險是怎麼規定的

1、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三十天內購買社會保險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拓展資料: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近幾年來,國家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給職工參保。但是有些企業還是頑固不化,不幫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相關案例:連雲港計程車駕駛員李先生遇到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所在的計程車公司要求駕駛員自己繳納全部的養老保險,若不按時繳納,將結束公司與駕駛員的租賃勞動合同。這就讓他既納悶又非常郁悶了。

針對此事情,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周英表示,作為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養老保險是基本的義務。雖然計程車行業用工有特殊性,特殊性表現為計程車行業的工資報酬情況和一般的生產一線職工的薪酬有所不同。但計程車行業的用工必須遵循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繳納國家強制性的各項社會保險。

所以說企業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給一部分錢讓職工自己去繳納,這個行為屬於違法。李先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維權。

⑥ 單位必須給員工買社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首先,國家關於復這方面的制正式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其次,每個省,甚至每個城市這方面的具體規定(比如社保要包含哪些險種,繳納比例各是多少)都可能不一樣,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上查詢,都有登載的。

希望有幫到你~

⑦ 法律勞動法中有規定單位一定要給員工買社保的嗎哪條哪項

用人單位是必須要給員工買社保的。

《社會保險法》第七章 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7)關於買企業買社保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章 社會保險監督

第七十六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資運營以及監督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對本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等,依法行使監督職權。

第七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七十八條 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⑧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必須主動給勞動者購買社保的法規嗎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必須主動給勞動者購買社保。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版》第七十二條權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8)關於買企業買社保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⑨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根據國家什麼規定的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解除與工廠的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工廠支付第四十七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也可以只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而不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9)關於買企業買社保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政策,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系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另外,試用期也應該交公積金。單位應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為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為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同時,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和《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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