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病假期間,公司還需為員工繼續買社保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
職工請病假期間,與用人單位也是存在勞動關系的,按規定用人單位仍需要給職工購買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1)員工病假期間社保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請病假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Ⅱ 請問在職職工因病請長假所交社保是由自己全部承擔嗎
現在沒有因病長假的規定,職工生病需要治療休息的,按照工作年限給予不同版時間的醫療權期,在醫療期內,發給病假工資,社會保險照常繳費,超過醫療期依然不能上班的,能辦理病退的,辦理病退,能辦理退職的,辦理退職,病退和退職都不能辦理的,單位依法解除合同,醫療期規定如下: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Ⅲ 職工生病期間社保醫保由誰交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來,應由用人自單位承擔
職工有疾病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待遇主要有:
1、醫療期待遇。職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除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外,只限於規定的醫療期內。醫療期的長度根據職工本人連續工齡和本單位工齡分檔次確定,最短不少於3個月,最長一般不超過24個月;難以治癒的疾病,經醫療機構提出,本人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為6個月。
2、疾病津貼。又稱病假工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滿一個月以上的,停發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期工齡長短給付相當於本人工資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貼。
3、醫療待遇。職工一般可在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醫療保險合同的定點醫院選擇就醫。其保險待遇項目主要有:規定范圍內的葯品費用,規定的檢查費用和治療費用,規定標準的住院費用。其中,職工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小額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大額醫療費用。此外,職工供養的親屬患病時,一般僅就某些項目的醫療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醫療補助。
Ⅳ 在病假期間,社保由自己支付嗎
不是的,是公司支付的。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內問題的意見》容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74條「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用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招用員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應當持續繳納。
Ⅳ 企業員工休病假期間的社保誰繳納
病假是要有醫院的診斷證明,至於工資多少一般與本企業工齡有關,高的在原工資的80%低的約60%只要你的病假工資達到繳個稅的要求是必須繳的,同樣社保也是必須要繳的,要是你自行請病假的(無醫院證明),是沒有工資的,同時你還需補單位給你繳社保的費用。
Ⅵ 請假期間公司部分社保由員工個人承擔嗎
不用,社保繳納有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
如果單位不給你交社保版,這種行權為是違法的。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且必須繳納社保。也就是說,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並為職工繳納社保費不是一個可以商量的問題,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單位就承擔此項義務。
如果發現自己單位沒給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讓公司把之前沒交的社保及時補繳到社保經辦機構。如果單位拒絕辦理,應當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社保繳費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數為例(各地社保標准有差異,僅供參考):
1.養老保險:公司繳20%,也就是600元,個人繳8%,240元;
2.失業保險:公司繳1.5%,也就是45元,個人繳0.5%,15;
3.工傷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元,個人不繳;
4.生育保險:公司繳0.8%,也就是24元,個人不繳;
5.醫療保險:公司繳10%,也就是300元,個人繳2%+3元,即60+3元。
Ⅶ 公司規定請事假期間的社保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法律支持么
不合法,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請長病假的職工,在病假期間與原單位保持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強制性義務,職工請長假勞動關系並沒有解除,只要勞動關系存在,用人單位就應當不間斷地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7)員工病假期間社保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我國《勞動法》及法規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Ⅷ 病假期間社保個人部分由誰繳
個人部分當然也是由員工個人來承擔的。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74條:
「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用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招用員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應當持續繳納。
(8)員工病假期間社保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社保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Ⅸ 員工在病假期間公司還需要給其交納社保嗎
職工請病假期間,與用人單位也是存在勞動關系的,按規定用人單位仍需要給職工購買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9)員工病假期間社保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Ⅹ 職工病假期間社會保險怎麼交,是個人承擔全部嗎
職工病假期間,如果你是正常請假的,並且得到允許,那麼各種保險的繳納跟你正常上班期間是一樣的,並且病假工資最低不能少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