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管理五險一金的是什麼部門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公司需要到單位營業執行注冊地社保部門辦理單位社保證,需要材料: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原件及復印件2、公司法人以及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3、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需到人社局領取)
其次公司需要到單位就近公積金繳存管理部辦理公積金登記,需要材料: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以及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3、單位公積金登記申請表(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
公司擁有給員工辦理資格後,方可給員工辦理五險一金,辦理五險所需材料
1、員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寸白底照片、個人信息登記表、社保增員2、在其他單位曾經繳納過社保的職工填寫社保增員表即可3、由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帶單位社保證、公章、參保人員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統一辦理社保部門辦理之後,會下發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個月,有的是一個月。通過社保卡可以查詢個人社保繳存記錄
最後是員工的住房公積金需要材料如下:1、員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由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加蓋公章後,統一提交公積金管理部門3、單位提交清冊後需要到指定銀行為職工開立個人賬戶
員工的公積金可以用來買房,租房等用途很廣。
給員工的五險一金辦理好之後,根據當地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需每月五險去當地人社局繳納五險,公積金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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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員工離職,則需要去當地人社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員工辦理停繳手續。
B.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社保中心的區別是什麼
1、社保中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人社局是行政單位,是公務員編制,社保中心不是。
2、社保中心是綜合管理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2)社保中心企業管理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針對網民反映的關於「社保欠繳後辦停補繳有關問題」留言,現回復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費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在企業未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變更之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對於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因此,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欠費。
對於用人單位因各種原因未依法給個人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變更手續、終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關於留言反映的滯納金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因此,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欠費及滯納金。
關於滯納金過高問題,由於滯納金屬於行政強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懾力,目前各項法律法規中均未有滯納金減免條款,因此不應減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參考資料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_網路
社保中心答網民關於「社保因企業原因欠繳,員工不便利」的來信
C. 社保是屬於哪個部門管理的
社保在地方上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具體負責,社保是屬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內部負責。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D. 社保管理局是什麼單位嗎
社會保險管理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社會保險管理局,簡稱為社保局。屬於事業單位,主要管理社保這塊的相關工作,比如投保人的資料,負責以後醫療等的報銷工作等等。
對於前途,可以幫你分析一下:工作和工資穩定,一般都是一周雙休,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畢竟都是社保部門,福利是肯定的。工作的挑戰性不是太大,只要按時上班,服從安排就可以了,對於前途,我相信你已經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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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是屬於哪個部門管理的
由勞動和復社會保障部管理的。
主要制職責為: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
內設以下機構:辦公廳,法制司,規劃財務司,培訓就業司,勞動工資司,養老保險司,失業保險司,醫療保險司,工傷保險司,農村社會保險司,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5)社保中心企業管理科擴展閱讀
社保局的全稱,有的地方一般為「社會保障管理局」或「社會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單獨設立,其社會保障的業務,歸納到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
所有參加勞動的成年人都能辦理社保。一般是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後,依法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企業和職工按規定的標准繳納勞動保險費後,為參保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用於記錄繳費,並作為計算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而個體勞動者和自由職業者也可以直接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F. 辦理社保應該去哪個部門辦
辦理社保,應該有人力部或行政辦公室人員去辦理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G. 社保歸哪個部門管
社保在地方上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具體負責。
社保局的全稱,有的地方一般為「社會保障管理局」或「社會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單獨設立,其社會保障的業務,歸納到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
社保局的直屬單位一般包括: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等。
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國家賦予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行使職權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政府部門,是政府行政機關,是負責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的管理與經辦機構。
(7)社保中心企業管理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企業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是法律的確定性規定。因此不需當事人協商,也不論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中約定,均要履行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的義務,為職工以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奠定基礎。
H. 社保中心工作職責有哪些
一、負責組織來指導全省各級社會源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五、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六、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