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員工拒絕單位繳納社保怎麼辦
不需要他提來供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自持身份證及勞動合同即可將員工的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名下。
你若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他可以在辭職的時候訴訟企業的。
況且還有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醫療保險。
這個是法律規定你企業必須參保的,別讓自己違法。
2. 稅務局要求單位為職工補繳社保,單位可以拒絕嗎
關於這個問題,在這里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大家,肯定是不可以的。社保通過稅務徵收以後,那麼它的這個徵收力度,實際上相比於之前由社保局徵收的力度要強了不少。因為畢竟稅務部門是國內征繳最強的部門,甚至是沒有之一,所以說想要逃避稅務部門的徵收,其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所以稅務局既然提出要工作單位來補交相應的社保,那麼,工作單位必須要正常執行。
所以說企業單位,想要逃避社保的繳費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稅改之後,而且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收到稅務部門的相關通知,一定要在相關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相應的社保繳費,這是無可厚非的,實際上繳納員工的個人社保就等同於是正常發放工資待遇,如果說你沒有正常繳納社保,也就相當於是在拖欠工資,這樣的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同時如果說你不正常繳納醫療保險,可能還會影響到職工正常醫保的報銷待遇。
3. 公司如果不給員工補繳社保,會有什麼影響
1.如果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版本養老保險費。權這種情況下,參保還是很有必要的,相當於個人社保繳費年限一次性增加,這種機會不可多得。建議你向親戚朋友借一些錢,最好也交上。
2.如果因為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選擇不補繳,就視為保險中斷,也沒太大關系,只要以後累計繳滿15年就可以。
4.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企業該怎麼辦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以後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就處於不利地位。
對企業來說,碰到不願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或者乾脆不要,或者曉之以理,說服員工依法參保。讓員工寫「自願不繳社會保險」之類書面申請的做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4)員工拒絕企業補繳社保擴展閱讀:
一、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
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5. 企業不為員工補繳社保怎麼辦
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如果說和自己的員工依法建立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麼就應該根回據勞動合答同法的相關規定,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如果說作為企業單位來說,不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很明顯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那麼就是屬於違法行為。
那麼這樣一來的話,作為企業單位可能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了,因為員工他有自主的權利來申請法律途徑的維權。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通過這兩種方式都可以有效得到,補繳社保這樣待遇。
當然對於企業單位來說,無條件的補繳員工的個人社保是企業單位應當做的事情,而且由此產生滯納金的費用,那麼也應該一並由企業單位來進行承擔,因為畢竟是由於企業單位單方面主動的不給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所以說導致沒有正常完成社保交費,那麼由此而產生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一並由企業單位來承擔。
6. 員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怎麼辦
員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既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舉報,也可以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7. 企業職工拒不繳納社保
社保首先是國家強制繳納的,放棄社保說明這些均沒有法律效力,可以給綜合員工情版況員工權說明社保的意義、對員工本人的作用、也表明社保的強制性。
理由一:老有所養
理由二:病有所醫
理由三:孕有所補
理由四:失有所得
理由五:傷有所保
有可能我們已經參保,但未享受到這方面的待遇,但是要清楚,這份保障是一直伴隨我們的,只是「它有用而我未用」罷了。
需要提的是,社保繳納期間不要中斷,如果出現斷繳,社保的某些福利保障也會停止享受,這就需要我們大家對社保多多重視,不要到了需要用到的時候,發現因為自己的忽視,未繳或者斷繳,與社保福利失之交臂。可惜。
對於養老金的領取,醫保、生育、工傷的報銷流程和細則,以及失業金的領取過程沒有做過多描述,但是並不是放棄社保的理由。如果真的需要了解關於報銷待遇方面的問題,網上有很多專業的公司在為職工做社保服務,可以前去咨詢,親親小保多年專注在職職工、自由職業者和中小企業員工的社保問題,提醒不太懂社保的小夥伴們必須了解社保,畢竟這是對我們太重要的一項事情了,必須重視起來。
8. 勞動關系確立,企業拒不給員工補交社保費該如何解決
您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勞動仲裁院(設在人社局)提出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給員工補繳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