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退回的個人多繳部分還需要交稅嗎
社保繳費之前都是稅後繳費的,因此退回款項無需繳稅。
❷ 有什麼辦法能在不改變交社保的基數下給員工繳納個稅嗎單位的社保是按最低基數上的,但是有的員工希望繳
社保跟個稅 本來就沒有太大的聯系的 可以直接申報個稅的
但是如果要辦理 涉及提供社保和個稅的資料 可能會有問題
❸ 請問我當年因新舊單位幫忙重復交了社保,現要求退還一方領取的款時要補交稅嗎
應該不補交稅嗎,你只是重復交了社保呀,你現在應該是在那個單位就在那個單位交社保,至於你原來在那個交重了的到社保局去問要辦什麼手續來退了就行了呀,應該是重了社保局都會反印出來哈
❹ 多交的個人所得稅要怎麼辦,可以退嗎
1、凡按規定需要經審批的五項提退,由納稅人向所管轄的基層分局提出申請,填寫《退稅申請審批表》並提供有關資料,分局管理科審核納稅人的有關退稅資料,轉分局長簽署意見後報縣局徵收計會科,再報分管局長審批。
手續齊全的,自申請之日起30天內予以辦理。退稅手續辦理完畢後,由納稅人到退稅的開戶銀行領取《收入退還書》收賬通知聯。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
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根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主席令第49號)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4)退回員工多交的社保用繳納個稅嗎擴展閱讀:
一、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二、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❺ 在辭退員工時給予個人的經濟補償金、社保補償金,要交個稅嗎單位在所得稅清算中可抵扣嗎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內濟補償金、生活補容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根據財稅字(1997)22號、33號、36號文件的規定:企業根據勞動部關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❻ 退還職工多扣除保險當月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遇到這種情況,8月份應扣保險數不要做負數,就做0。也就是多交的保險作為預交內數統計。等9月份保險出來容之後看結果,如果9月份也沒有沖抵回來,就繼續做0,等10月份。總會有一個月把保險數沖抵結束,然後開始補繳的。
這樣的好處是不用考慮個稅退稅的問題。不知道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
❼ 社保局返還我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社保局返換的這部分款項需要繳稅嗎
社保局退收是不收取稅費的,但是,不排除當地政策。
❽ 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返聘,返聘所取得的工資怎樣交個人所得稅,社保還要交嗎(不會的不要回答,謝謝)
對於離退休後返聘所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以及離退休後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屬於個人離退休後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不能上社保。
❾ 人事失誤導致給離職員工多交一個月保險,是否有權追回
一、從法律上講,該員工不應當獲得保險,而因為公司失誤給繳納了,屬於該員工的不當得利,公司有權追回。具體方式可以與員工協商,或協商不成提起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這個案子應該可以贏,只是你們公司要考慮訴訟成本和精力消耗。
其實這樣的事情,在很多公司都發生過,一般沒有幾個追討的,因為追討難度太大了。遇見通情達理的員工,會同意退還。我想從管理上對具體操作員工批評即可,並要求之後繳納社保前,著重核對下已經離職的人員,但也不要這個損失讓失誤的員工承擔,這不公平,誰都有犯錯的時候。
二、如果是多繳納的社保是不可以退回的。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三、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這些資料你們公司是否能夠讓你們離職員工提供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9)退回員工多交的社保用繳納個稅嗎擴展閱讀: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屬於債權,沒有理由不適用於訴訟時效。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仍為合同解除生效時。這也是它不同於合同無效場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起算點之處。
不當得利之債的效力
不當得利成立後,在受益人和受損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不當得利之債的發生根據,而不當得利之債是不當得利的效力。
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就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義務與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的權利。所以,不當得利的基本效力為受損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受益人的返還范圍因其是否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受益人為善意時,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於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的,仍然屬於現存利益。
第二,受益人為惡意時,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卻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於不顧,法律對此沒有加以特別保護的必要。
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後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I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准。
❿ 急問:正式退休人員需要繳納個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專得稅的批復》國稅函屬〔2008〕723號文件規定: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