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由稅務局徵收後社保局就沒了嗎
社保徵收交給稅來務局後其單位自機構應該基本不會有很大變化,只要是國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就目前來看還是鐵飯碗一個,哪怕某一天單位要撤銷不在了,國家還是會給予安頓好,所以只要崗位合適並充分了解後,自己有這個意願,還是值得去考。
⑵ 社保由稅局統一徵收後為什麼公司還是按最低標准繳納員工社保
原因如下:
1,最低標准社保便宜
簡單的說就是企業不用付出太多的金錢,就可以達到國家的標准為員工繳納社保,這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因為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資本家永遠是榨取員工的剩餘價值,所以從原則上來講,企業繳納的錢越少,他們剩餘的價值就越大。
2,員工剩餘的工資多
這樣從表面上看上去會讓員工覺得比較欣喜,比如說一個每個月開6000塊的員工,如果企業按照最低標准為他繳納必須的保險金的話,那麼大概會扣除600到700左右,那麼員工剩餘的工資就會達到5300塊左右,這樣的話從表面上看上去還是比較多的。
3,工資本身就不多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的中小企業還是占絕大部分的,幾乎達到了所有企業的95%以上,那麼這些中小企業每年的產值本身就不多,所以他給員工開的工資本身就是有限的,根本不可能存在為他們繳納太多的社會保險金,所以他們只能為員工繳納最低標準的社會保險。
(2)大連企業社保由稅務局徵收日期擴展閱讀:
稅務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依法制定的社保政策管理徵收,征多征少必須依法依規實施,不能自行調整徵收標准。在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徵收標准和負擔水平不會出現變化,繳費負擔不會因為由稅務部門徵收而增加。稅務部門主要是通過依法堵漏增收,實現社保費收入可持續增長。
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提升,有利於為整體降低費率爭取更大空間,促進降低社保費率。從這個角度看,對於依法繳費的企業來說,由稅務部門徵收後,社保費負擔會逐步合理下降。在改革中,做實費基與降低費率應同步考慮。
⑶ 2019年1月1日,社保劃分稅務局徵收,如果單位未繳納怎麼進行維權呢
為么自費購社保,不能(女)50歲退休
⑷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這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是好事還是壞事?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將規范企業不合規的社保繳費行為,有助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由《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可知,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於企業來說,其實很多企業都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在與員工簽合同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壓的十分低,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用更少的錢來繳納社保,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偷稅漏稅現象。而社保由稅務機關全責徵收就很好的遏制了這一想像,可以促進社會的良性發展,同時也規范了很多企業的納稅規范。
小編認為,這一改革是十分可取的,既可以調節國家收支平衡又可以規范企業的行為,何樂而不為呢?
⑸ 2020年三年之內企業社保能歸稅務局徵收嗎
能呀,現在已經歸稅務局徵收社保了
⑹ 社保 稅務徵收從什麼時候
每個城市應該不一樣,重慶預計應該是8月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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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文中,和稅務相關的除了大家已熟知的國、地稅將合並外,還有一條對財務人員來說很重要的信息:
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系,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社保由原來稅務部門代征轉變為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雖然僅是一字之差,但意義卻大不相同。
從幫忙到本職,是本質的改變!以稅務機關強大的征管能力和多種執法手段,再配合金三大數據的綜合利用,今後企業想要不繳、少繳社保將難上加難了!
⑺ 社保將由稅務局徵收,企業該如何正確繳納社保
方法如下:
1、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情況。
2、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3、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7)大連企業社保由稅務局徵收日期擴展閱讀: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陰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無以下的罰款;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繳費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⑻ 大連 社保什麼時候由稅務局徵收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