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動法規定是否有的企業單位可以在用工三個月不給簽合同還有是否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難道這樣的企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版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合同的,權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培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給員工交納社保是強制性義務。尤其工傷、失業這兩種保險,勞動者不用交,企業必須交,不交,會受到行政處罰。出現相關賠償時,企業負全責。
如果你有什麼勞動爭議,可以先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當然,你自己都有決心,沒有簽訂合同,勞動監察大隊可能會以此不予受理。你就繼續找上一級投訴。
最後,理性維權,合理合法的維權。
Ⅱ 按照勞動法企業三個月沒有給員工交養老保險違不違反勞動法
來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自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Ⅲ 公司差不多3個月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有什麼影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內足社會保險容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Ⅳ 公司前三個月不給交社保是否合理
不合法不合理。勞動合同法有一條專門提出自員工入職起單位應該辦理社保費繳納手續。
Ⅳ 入職三個月了,公司一直沒有給我買社保怎麼辦
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專用屬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還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其賠償標准以你所發工資為標准。如已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仍未為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憑勞動合同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以保障自已的合法利益。
Ⅵ 請問試用期三個月,公司不給買社保合法嗎
很明確的回答你這個問題,不管你在上班兒的時間長短,或者是在試用期內。公專司都需要按照我國屬的《合同法》必須給。當事人繳納保險和社保,如果這種呢,相對應來說公司不繳納,他就違反了法律,所以這個時候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說是。勞動部門了進行報備。aqui te amo。
Ⅶ 入職三個月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應該賠償多少
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中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單位給你版補交就可以了。如果不補交權,就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單位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繳納的金額按如下方法計算:
1.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月工資×8% ,用人單位則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
2.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按本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7%、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
3.失業保險: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4.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Ⅷ 公司已經三個月沒給員工交社保,這正常嗎
和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提示你公司做法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祝你好運。
Ⅸ 新員工進入公司三個月內不交保險
不必擔心,本人可以申請提出離職,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不需要等待1個月的,這只是單位的「霸王條款」,沒有任何制約效力。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