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休產假期間的醫保和社保需要自己承擔嗎
休產抄假期間的醫保和社保一般需要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繳納。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主要存在勞動關系,公司就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② 產假期間社保由單位個人比例支付,還是個人全額支付
產假期間的社保仍然和平時一樣,是單位和個人分別按比例承擔的。
其他假期期間也都版如此,社保權的繳納是以勞動關系存在為依據的,沒有其他標准。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按比例為其繳納,雙方分別承擔。某些掛靠關系,或者請假超出單位規定時限的,這就不屬於社保條例規定的范圍了。換個角度說,超出單位假期時限的,其實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系,也就不再存在代繳社保的問題。假如勞動者處於某些原因希望維持,那麼代繳的社保自然就要勞動者自己全部承擔,那這個就屬於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私人協議了,不屬於一般勞動法規規定的范圍。
③ 員工產假期間社保個人應繳部分如何處理單位全部繳納嗎
員工產假期間社保個人應繳部分個人承擔,單位只交單位的部分。
自參保女職工生育或流(引)產的次月開始,用工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將由社保部門採取社會化發放方式,按月支付至參保女職工本人銀行卡。對於自己繳納的養老金等保險費用也是合理的,因為單位只需繳納單位的部分,職工產假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個人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擔。
④ 違反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產假期間的社保,公司承擔的部分也要由個人承擔嗎
產假期間你還是一樣是屬於公司的員工,社保也和你沒休產假時一樣,各出部分!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一、國家強制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是:
1、 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等五險。
二、一金是:公積金。
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未按規定購買,建議及時向社保局去投訴。
⑤ 關於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社保是該公司交還是自己交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社保是和正常工作期間一樣,是個人繳納一部分,單位繳納一部分。因為在產假期間也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期內,在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必須繼續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5)產假期間社保是員工自己承擔嗎擴展閱讀: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第八條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⑥ 產假期間,社保是否是全部由個人承擔,公司應該承擔嗎
產假期間。社保應由公司負擔。因為根據勞動法規定,育齡婦女有合法的產假。如果不讓休產假或者是不交社保,屬於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⑦ 休產假期間公司給上社保,個人還要承擔自己的那部分嗎
病假工資是根據工作年限確定的,關於生育津貼當生育津貼大於生產期回間公司發你的工資總額答時,大於部分應該給到員工生育津貼小於生產期間公司發你的工資總額時,公司可扣下所有生育津貼,因此你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追問:產假單位要我付2450五個月社保中個人部分的錢,是否有這個規定?一定要交嗎?(產假單位沒有工資,生育金拿了16000)
⑧ 產假期間的社保如果公司要求全部自己承擔,該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產假期間勞內動者未與單容位解除勞動關系,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繼續為職員繳存社會保險,且職工本人也應當繼續繳存社會保險。產假期間社保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機構。
⑨ 產假期間社保該由用人單位交納還是社保局交納
1、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未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繼續維持原交存社會保險,且職工本人也應當繼續繳存社會保險,產假期間社保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機構。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4、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9)產假期間社保是員工自己承擔嗎擴展閱讀:
女職工產假期間,可以享受一下三大福利:
1、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生育津貼。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0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是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0天,
3、醫療服務。醫療服務是生育保險待遇之一,各國的生育保險提供給懷孕婦女的醫療服務的項目不同,一般是根據本國的經濟實力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應的服務范圍,大多數國家為女職工題目,從懷孕到產後的,醫療保健及治療,我國生育保險醫療服務項目主要包括,檢查,接生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