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個人所得稅和社保基數的計算
所得稅就是除去社保你的到手工資大於5000才需要繳,你也可以去申請租房,贍養父母,房貸,小孩花費這些,不超過5000就都不用繳
㈡ 社會保險是怎麼計算的,計稅基數分別是什麼稅率是多少
1,社會保險不是稅。
2,交納基數是員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資。
㈢ 最近社保基數未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但年個稅都在4萬以上,可否居住證轉上海戶口
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優先辦理上海戶口。
按照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持證人員可以優先申辦: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三)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㈣ 關於社保繳費基數和個人所得稅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可以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目前,上述「三險一金」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付,因此對於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比例實際繳付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簡而言之,個人在取得單位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時,其收入額中就不需包含單位繳付的部分,而個人從當月工資中繳付的個人繳費部分,則允許從應稅收入中扣除。如某人單位和個人各按規定繳付基本養老保險560元、320元,11月實發工資4000元(不含單位繳付的基本養老560元),則扣除後的收入為368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允許免稅和稅前扣除的「三險一金」是有規定標準的,對於超過標准繳付的部分,需並入職工的當月工資薪金中合並納稅。一方面,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納稅申報時,對單位繳存的「三險一金」,如果計入了工資單發放總額,就可以在規定比例和標准范圍內扣除;但企業通常的簡便做法是,直接不將該部分計入工資單發放總額,因此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也不能再次重復扣除。
另一方面,對於扣除標准,「三險」的規定是其繳費基數為員工上月工資總額,繳費比率為「基本養老保險」單位14%(非深戶13%)、個人8%,「基本醫療保險」單位6.2%、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1%。而住房公積金的扣除標准則相對復雜,其繳費基數為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且該平均工資不能超過我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費比例則為該基數的12%,即上述3倍、12%的兩個標准都不能超過。如我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為15654.8元,某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20000元,繳存比例為15%,則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為20000×15%=3000元,繳存基數與扣繳比例均超過標准,則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積金為15654.8×12%=1878.6元。而若繳存比例為10%,則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為20000×10%=2000元,但其繳存基數超過了規定標准,故可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積金為15654.8×10%=1565.5元。
據介紹,「三險一金」屬於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和法定稅前扣除項目,在單位為個人提供相關養老、醫療、就業和住房保障的同時,稅法也給予了相應計稅優惠,減輕了納稅人的稅負。但地稅部門也提醒繳存單位,對於超出標準的繳存部分需依法納稅。
㈤ 個稅和社保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合理,社保是按照基本工資計算,所以是底薪+補助,你已經很好了,如果按底薪是基數,你就更虧了。
個稅的數是你掙得所有的錢,減去公積金和社保,再算個稅。
㈥ 社保基數和納稅基數一致不一致
社保基數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個稅專是當月上報,最多延遲屬一個月上報上個月的,因此兩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社保基數的變動,可以申請改回來,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繳納更高的比例。所以,比例問題不要和企業較真,因此要與企業部門做好溝通,達成一致意見。
如果次年,社保基數應該變動,都按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負擔,社保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企業需要承擔更高的比例,
如養老金,個人8%,企業20%;所以如果要較真,那麼也許你就沒有30k了,企業會把企業負擔社保部分與你算一算,也許你只有25k或者更少,在繳納個稅後,到手的更少;所以你和企業要取得一致意見才好。
㈦ 社保繳費基數可以與個人所得稅不一致嗎
社會保障基數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核定,個人所得稅按月申報,上個月最遲上報一個月,兩者有可能存在差異。社會保障基礎的變更可以申請,也可以變更回。遵守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違法的。
但是,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是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有的個人繳納部分社會保險,企業繳納比例較高。因此,比例問題不應該對企業造成更嚴重的影響,我們應該與企業部門進行良好的溝通,達成一致。如果明年社會保障基數發生變化,那麼遵循最低工資標准顯然是違法的。
然而,情況更為復雜。為了減輕負擔,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社會保險,企業需要承擔更高的比例。納稅後,收入會減少,所以你和企業需要達成共識。
(7)累計計稅與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1、社保繳費基數申報
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2、征繳特例
西安市地方稅務局高新分局在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中,監控到某公司兩名股東的股權轉讓數額巨大。
經過近一個月的檢查,摸清了股權轉讓的來龍去脈。依據相關規定,對兩名股權轉讓者送達了相關的稅收文書,催繳個人所得稅,並向其進行了稅收政策和涉稅風險等內容的宣傳,取得了納稅人的積極配合。兩名股權轉讓者已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了個人所得稅1.15億元。
3、社保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
社保基數與工資交稅的關系如下:
當月工資先扣除五險一金,再扣除個稅,才是到手工資。一般職工工資計算公式:到手工資+個稅(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繳費比例*個人繳費基數=當月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所得稅
㈧ 社保繳費基數可以與個人所得稅不一致嗎
社保繳費基數可以與個人所得稅不一致,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按照去年工資的平均數來確定的,而個人所得稅是根據實際收入情況來確定交稅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8)累計計稅與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㈨ 社保基數 個稅 關系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基數和社保基數之間沒有必然聯系,一般社保基數高的人,繳納個人內所得稅也高。
社保容基數是根據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的;而個人所得稅繳納基數是按照員工當月的應發工資(除去社保和公積金)-3500(免稅額)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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