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一下,2020年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標准,公司和個人 分別是多少比例
2020年社保基數和社保繳納標準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即2019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詳細如下: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4、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社保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不繳費。
㈡ 洪湖市社保局2020年養老保險還款還沒有嗎
2020年一個月養老社保怎麼一直沒有扣費,可能是會計給你統計錯了。
㈢ 2020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人社部剛剛發布,醫保賬戶取消、五險變四險,2020年,社保大變,社保繳費基數版大調整權,公積金與社保必須同時繳納,否則違法,養老金和醫保也迎來大變化,那麼2020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了哪些內容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具體了解一下。
㈣ 2020年最低檔社保是每年多少錢啊
以北京市為例
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4)2020年洪湖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為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繳費個人以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2020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2020年1月1日起新增參保人員(含斷保再次繳費人員),不在本次繳費基數申報范圍,其個人繳費基數按起薪工資額確定。
繳費單位應如實填報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收入,同一繳費年度內,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申報確認後,原則上不予變更。2020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待統計部門公布全省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後,將由社保信息系統自動調整。
繳費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之和作為2020年度的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未按時申報繳費基數的繳費單位,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安徽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規定》,本期繳費基數暫按該單位上期繳費基數的110%確定。
㈤ 2020年社社保多少錢今年社保交的少錢
各地情況不一樣,不好一概而論,提供幾個地方的標准可供參考。
一、舟山市的標准
2020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整了,最高封頂數按省月社平工資5960元的300%確定,調整為17880元,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3322元。記者8月22日從舟山市人社局獲悉,申報工作已全面啟動,用人單位要在8月底前完成繳費基數申報,未主動申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屆時社保經辦機構將執行上浮10%的政策。
據舟山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以一家用人單位為例,該單位參保職工目前繳費基數為每月3322元,如在規定時間內單位不主動申報,則社保經辦機構將按照每月3654元的標准進行基數核定。「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整,事關個人退休後的待遇。」
該工作人員提醒,參保人員的退休待遇與其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相掛鉤,為不影響參保人員日後退休待遇,用人單位應主動為參保職工申報繳費基數。據了解,社保經辦機構將於9月20日後正式啟用新的繳費基數。
3、對按2019年度繳費基數下限繳納2020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其繳費指數據實計算。
㈥ 2020社保繳費檔次表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019年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內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容下限繼續按2019社保年度標准執行,即2924元/月。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019年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下限繼續按2019社保年度標准執行,即3803元/月。
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019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88元的300%,即18264元/月;下限為2019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88元的60%,即3653元/月。
(6)2020年洪湖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擴展閱讀
申報
每年1月開始,參保單位應當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