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蘇城鎮居民社保繳費標准
父母在去年滿60歲了,那麼子女提供上海城保交費證明給當地社保機構,老人就內可以直接領取養容老金
江蘇是去年全省實施新農保的,在實施的時候,滿60歲的老人,子女參保,老人才可以直接領取
實施的時候,不滿60歲的老人,都必須交費滿15年,到60歲才能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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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江蘇省社會保險個人繳納比例
1、通過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單位一般繳納比例為20%(各地政策不一),個人繳納比例為8%。
2、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比例就相當於原單位繳納+個人繳納比例之和。
舉例說明:上海城保通過單位繳納社保,單位繳納22%,個人繳納8%,而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養老保險,比例就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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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江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如果是來自己交社保交的就是自居民社保。居民社保主要針對的是兒童、老年人、無業居民或自由職業者。如果你在城市,居民社保被稱為城鎮居民社保;如果你在農村,居民社保就是我們常見的新農合。
居民社保只能交兩種,即養老和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必須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
城鎮居民社保
繳費標准: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乘繳費比例,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
以江蘇徐州市為例: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徐州最低繳費基數為2550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5446元;對應的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510元,最高繳費金額為3089元,個體參保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510元至3089元之間確定繳費金額。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1%或6%)。參保人員可以按11%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金額為每月281元,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金額為每月15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醫療保險待遇,但不劃入個人賬戶資金,不享受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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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蘇省農村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錢一年
江蘇省建立新型來農村社會養源老保險制度,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個檔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定更高檔次的繳費標准。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省戶籍的農村居民,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最低為60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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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蘇2019社保繳費標准
江蘇省2019年新農合繳費全省沒有統一的標准,繳費標准均由統籌區自行制定,建版議你直權接向參保地醫保經辦部門咨詢,或撥打參保地社保咨詢電話12333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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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江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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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及指南
一、社會保險登記
(一)開戶登記
單位向機關事業社保險處遞交《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的同時,應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2)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書(原件和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5)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變更登記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手續。
1、申請
單位應在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向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提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的書面申請,領取並填寫《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表》。
單位在申請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時,應提供相關的變更證明、文件和資料。
2、審核
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收到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後,應對單位填寫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表》及單位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
(三)注銷登記
因機構改革、單位遷移等各種原因,參保單位被撤消、合並、分立,應終止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單位應及時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利息和滯納金。
二、參保單位和人員審核
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是經編制管理部門批准、辦理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單位;其參保人員應是經批準的正式在編人員。
1、機關、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的合同制職工(指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幹部);
2、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3、人事關系掛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范圍的各類人員;
4、省、市駐興同類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三、養老保險費申報和養老保險待遇申報
養老保險費申報和養老保險待遇申報同時進行。
1、參保單位應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間,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養老保險年度繳費申報手續。
2、單位申報的年度繳費基數,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構成:行政機關工人5項: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獎金、崗位津貼、綜合性補貼;事業單位4項:職務工資、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和綜合性補貼)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年度內,如在職參保職工或離退休人數發生增減變化,該單位應在發生變化的當月,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申報手續。
4、參保單位申報養老保險繳費手續時,應填報《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申報表》和《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
四、養老保險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核定
(1)申請
參保人員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條件,經人事部門批准退休時,原工作單位應向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領取和填寫《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並提交下列有關的證明材料:
①職工檔案;
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審批表;
③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診斷證明;
④勞動鑒定委員會發給的傷殘鑒定書;
⑤特殊工種證明;
⑥獲獎證明;
⑦獨生子女證明;
⑧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2)審核
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個人檔案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並查驗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准確性,必要時可面見本人。
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查閱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情況,包括繳費基數、是否足額繳費、有無欠費等電腦記錄資料。未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繳費的按實際繳費基數計發退休待遇;單位或個人有欠費的,待補交欠費、利息和滯納金後方可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3)單位應在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核准養老保險待遇後,及時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報手續。
(4)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根據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報手續的時間和核準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計算機系統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總額。
五、養老保險待遇發放
1、發放方式
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由各單位代為發放。實行養老保險後,離、退休人員和原單位的隸屬關系不變。
2、發放標准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養老金基礎和標准為: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省政府規定的綜合補貼和職崗津貼(含基礎津貼)。其他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由各單位負責支付。
3、發放時間
單位應按月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
六、《養老保險手冊》審核
《養老保險手冊》實行年度審核制度。
1、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每年列印一次《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
2、參保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領取本單位所有在職參保人員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並交參保職工本人核對、簽字確認。
3、參保單位應將職工簽字確認後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粘貼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並將《養老保險手冊》集中送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審核蓋章。
七、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
1、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單位新增人員,如符合參保范圍,單位應及時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手續。
(1)、單位填寫《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增減花名冊》,並提供有關材料。
(2)、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按「參保對象審核」的要求進行審核。
(3)、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審核同意後,按《養老保險手冊》發放的程序發放《養老保險手冊》。
(4)、單位應同時重新申報繳費基數,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重新核定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
2、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單位在職參保職工減少(辦理退休手續人員除外)應及時為原參保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單位填寫《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增減花名冊》,攜帶原參保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2)、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負責受理,經審核有關資料無誤後,開具《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並在《養老保險手冊》上註明轉移日期並加蓋業務專用章。
(3)、按規定需轉移個人繳費金額的,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個人繳費轉帳手續。
(4)、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根據辦理轉移手續的時間和人員資料信息調減單位繳費基數。
Ⅶ 江蘇社保個人交多少
江蘇開始執行新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江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將從元暫時提高到2820元,上限從12820元暫時提高到14100元。今後參保人每月至少要繳的參保費及社保待遇也將相應提高。
記者了解到,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時解釋,鑒於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2014年7月1日以後符合條件需要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暫時按201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273元計算。待省統計局發布2013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後,再根據人社廳公布的2014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重新計算,並補發差額。
據了解,參保職工一般按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不過,工資收入較低和較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而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則跟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掛鉤。
以養老保險為例,繳費基數下限從2564元提高到2820元,由於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是8%,參保職工每月需多掏(2820-2564)×8%=20.48元。用人單位為每個員工則需多繳養老保險費53.76元(繳費比例為21%)。
繳費基數下限的提高,讓一些收入較低的職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費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資更少了。對此,省人社廳特別發了補充說明,考慮到各地私營企業均佔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體客觀存在,因此,允許執行上述下限標准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2012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暫按不低於2564元確定;2012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於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暫按不低於2299元確定。
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標准,由省轄市人社部門確定。2014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正式公布後,從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標准執行。記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標准尚未確定。
此外,記者了解到,經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利率確定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參保人員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按照規定推算的儲存額按年利率7.8%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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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2018年江蘇社保個人交多少錢
以南京為例,主要是按照社保的上限以及下限的規定繳納費用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比上年度增加1764元;下限為3030元,比上年度增加258元。
基數的提高,意味著養老、醫療、失業等相關社會保險繳費增加。南京企業參保職工中約六成人都按照下限標准繳社保費的。按下限3030元繳社保費的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養老保險費最低為242.4元(3030×8%),基本醫療保險費為60.6元(3030×2%)。
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業保險費15.15元(3030×0.5%),工傷、生育個人無須繳費。總的來說,一個參保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328.15元。據統計,目前南京約六成企業職工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標准每月繳納社保費的,這意味著他們的月社保負擔會增加27.09元。
(8)江蘇城鎮居民社保繳費標准擴展閱讀: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來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比上年度增加1764元;下限為3360元。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下限沒變,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標准執行。
此外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30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醫療救助費。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規定年限的,月補足標准按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繳費基數的9%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60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8年度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南京上限增17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