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資4500十上加班費來算社保基數合不合理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發布的文件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勞動者的工資包括以下部分: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㈡ 加班工資是否計入社保基數
可以,工資基數是由單位申報的,不能超過社平的300%都可以。
㈢ 交社保的時候,加班費不能算入社保基數的嗎
不付加班費有證據可以補償。單位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政策可以的,沒有補償。
㈣ 社保繳費工資基數包括加班工資嗎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除以12。
正常情況下,養老保險是按個人工資數來計算,一般統計個人工資數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等。
特殊情況:(1)若你的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2)若你的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到底應該是多少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5)加班社保基數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