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給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企業補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Ⅱ 公司補繳社保怎麼辦理呢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相關政策,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國家及本市規定的不繳費情況除外),可以按程序進行補繳;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仍參照相關政策規定由用人單位辦理補繳手續。
方法/步驟:
1、《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涉及的人員類別為哪些?
《通知》中明確,涉及人員為「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本市戶籍人員」,因農業戶口不涉及檔案問題,故應明確為「本市城鎮戶籍」人員。
2、已退休人員是否可以申請補繳?
《通知》中明確,應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可以提出書面補繳申請,故申請人應在到達退休年齡且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前申辦補繳手續。
3、個人可以申請什麼時間段的補繳?
按照《通知》要求,在個人提出申請,經存檔機構初審材料並報請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後,個人可以補繳1992年10月之後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補繳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補繳系數?是否記個人帳戶?
《通知》規定,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即補繳系數),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均以本人確認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
5、用人單位原因造成的中斷是否可以通過本《通知》補繳?
《通知》中提到,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仍按照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1號)及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6、補繳基數如何確定?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個人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時,相應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分為以下三檔:
(1)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7、個人辦理補繳應通過什麼部門?
根據《細則》要求,已在存檔機構個人委託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本人可向現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託存檔等相關手續後,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8、如果個人檔案既不在單位,也不在存檔機構的,是否可以申請補繳?
根據《細則》要求,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託存檔等相關手續後,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9、補繳時是否需要中斷在繳的保險?
根據《細則》要求,申辦補繳過程中,個人的社保關系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10、那些情況下不得申辦補繳?
根據《細則》要求,以下時間段內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得申辦補繳: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
(2)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
(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注意事項
辦理補繳的人員,一定要仔細閱讀補繳養老保險通告上的說明,帶齊證件,除了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Ⅲ 企業補繳社保怎麼辦理
北京企業補繳社保辦理程序:
經單位申請,可補繳當年度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須同時補繳),跨年度補繳須到北京市崇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申請補繳。
1、存檔卡(IC卡)。
2、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3份,單位蓋章;
3、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1)3份,單位蓋章;
4、填寫《北京市參加失業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2份,單位蓋章;
5、填寫《北京市用人單位與參統人員補繳失業保險費明細表》2份,單位蓋章;
6、填寫《北京市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2份,單位蓋章;
7、填寫《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基金單位補繳表》2份,單位蓋章;
Ⅳ 企業不為員工補繳社保怎麼辦
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如果說和自己的員工依法建立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麼就應該根回據勞動合答同法的相關規定,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如果說作為企業單位來說,不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很明顯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那麼就是屬於違法行為。
那麼這樣一來的話,作為企業單位可能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了,因為員工他有自主的權利來申請法律途徑的維權。一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通過這兩種方式都可以有效得到,補繳社保這樣待遇。
當然對於企業單位來說,無條件的補繳員工的個人社保是企業單位應當做的事情,而且由此產生滯納金的費用,那麼也應該一並由企業單位來進行承擔,因為畢竟是由於企業單位單方面主動的不給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所以說導致沒有正常完成社保交費,那麼由此而產生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一並由企業單位來承擔。
Ⅳ 企業如何給個人補繳社保
北京企業給公司員工辦理補繳業務,補繳文件下載請點擊北京市用人單位申辦補繳相關表格。補繳辦理相關指南如下;
一、申請條件: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二、辦理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5)企業補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Ⅵ 公司能給補繳社保嗎
還有不明白,請發追問,不要用補充提問...
補充回復: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年限。公司應該補繳公司應承擔的部分,你個人承擔繳納你個人繳納部分即可。
可以拿這個判決書去稽核科稽核保險,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Ⅶ 社保企業可以補交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社保補繳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二公司補繳流程
1、直接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證復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說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上面註明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加蓋公章。
4、還需要帶著需要補繳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所需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7)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具體可以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咨詢(異地需加區號),區縣參保建議咨詢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
Ⅷ 企業補繳社保怎麼辦理
北京企業補繳社保辦理程序:
經單位申請,可補繳當年度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須同時補繳),跨年度補繳須到北京市崇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申請補繳。
1、存檔卡(IC卡)。
2、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3份,單位蓋章;
3、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1)3份,單位蓋章;
4、填寫《北京市參加失業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2份,單位蓋章;
5、填寫《北京市用人單位與參統人員補繳失業保險費明細表》2份,單位蓋章;
6、填寫《北京市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2份,單位蓋章;
7、填寫《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基金單位補繳表》2份,單位蓋章;